通政辦發〔2016〕37號 2016年5月2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2016年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2016年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點
2016年,全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提速、增效、降本、惠民”為目標,圍繞“5張清單、5個平臺、5項重點改革、5大監管體系”總體框架,緊扣項目建設主線,鞏固提升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和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兩大國家級試點成果,繼續推進“五大整治行動”,持續在簡政放權上求實效、在放管結合上求創新、在優化服務上求提升,努力打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南通品牌”。
一、主要工作
(一)落實清單管理制度,提升簡政放權改革實效
1.繼續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和管理權限。認真做好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積極向基層政府下放管理權限,重點再下放一批與基層承接能力相匹配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除涉及安全、環保外,最大限度減少審批環節中不必要的審查、評估,促進就業創新,方便群眾辦事。注重統籌機構編制、人員力量和技術支撐,強化放權部門對下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重視對基層權力運行監管,切實提升基層承接能力。(責任單位: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各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2.健全完善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省市縣三級同權的部署,加強權力清單標準化建設,賦予統一的權力編碼,確保實現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完善清單的動態調整和長效管理機制,明確各類清單的管理主體,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機構職能調整等情況,及時調整公布權責清單,確保清單管理的嚴肅性、規范性和權威性。(責任單位: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各有關部門)
3.加快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工作。制定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實施方案和事項目錄,搞好與政府購買服務的銜接,逐步將可由社會組織和企業承擔的事務性管理、適合由社會組織和企業提供的公共服務、社會組織和企業通過自律能夠解決的事項轉移給社會力量承擔。(責任單位:市編辦、市財政局、市各有關部門)
4.進一步清理規范職業資格資質。按照依法清理、便利企業創新的原則,大幅減少不必要的資格資質認定,編制公布南通市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研究出臺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加強職業資格監管,完善職業資格考試和鑒定制度。(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二)深化集中高效審批,治理“一長四多”突出問題
5.鞏固深化集中高效審批。進一步優化完善企業設立“單一窗口”、建設項目“集中審批”和審批監管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全面推行“多評合一”、聯合審圖、聯合竣工驗收等創新做法,力爭市級重大項目從立項到施工許可的審批承諾時限壓縮到50個工作日內。建立完善“一批就管、審管聯動”制度體系和責任體系,適時擴大集中審批改革的領域和范圍。積極推動市、縣行政審批服務平臺上下貫通,確保改革的整體性、聯動性和銜接性。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評估,總結經驗,補齊短板,努力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成果。(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編辦、各縣市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6.集中清理整頓涉批中介服務。持續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分類治理,對保留的法定事項明確標準和時限,倒逼審圖、評估等中介服務提高效率。推動所有市級部門與其所屬行業協會商會實現機構、職能、資產財務、人員、黨建外事徹底脫鉤,基本完成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完善中介服務考評機制,依托行政審批服務平臺,對中介服務機構執業行為進行動態監管,為業主單位選擇中介機構提供可靠依據。開展涉批中介信用評價管理,對失信中介實行聯合懲戒。(責任部門:市編辦、市民政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
7.深入推進涉企收費清理改革。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清單,確保“目錄之外無收費”、“目錄之內嚴監管”。對部門設定的審批中介服務,按照“誰設定、誰付費”的原則,嚴格由部門承擔相關成本,免費提供服務;對涉批中介收費過高的項目,研究提出降低收費標準的具體辦法。整頓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堅決制止強制企業入會、強制收取會費以及強制企業付費參加評比表彰等活動。組織開展全市收費管理和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查處亂收費行為。(責任部門: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
(三)放寬市場投資準入,充分激發創業創新活力
8.研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加強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研究,主動學習上海自貿區等地先行先試的經驗和做法,為南通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做好工作準備和政策儲備,加快構建市場開放公平、規范有序,企業自主決策、平等競爭,政府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管理新體制。(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
9.嚴格工商登記前置審批管理。認真落實工商登記“先照后證”改革要求,嚴格按照上級確定保留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實施審批和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國務院、省政府決定保留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外,其他事項一律不得作為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條件。(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工商局)
10.完善項目審批市區聯動機制。在現有投資項目立項審批權限交由區級行使前提下,進一步理清市、區兩級政府的事權范圍,探索建立市、區兩級項目審批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市級和區級兩個積極性,持續簡化優化項目審批流程,切實解決企業投資項目領域存在的“上下找、兩頭跑”問題。(責任部門:市編辦、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各區政府)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11.發揮政府部門責任清單效力。調整完善市、縣政府部門責任清單,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增加監管失職追責情形,落實集中審批后續監管責任,正式向社會公布并接受監督,確保實現“法定職責必須為”。(責任部門:市編辦、市各有關部門)
12.強化先照后證改革后續監管。順應市場準入“先照后證”改革需要,研究制定“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理清各部門的市場監管責任,健全注冊登記、許可審批、行業主管相互銜接的市場監管機制。(責任部門:市工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
13.建立投資項目協同監管機制。進一步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創新投資管理方式,加快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切實加強對項目建設全過程特別是開工建設和竣工投產環節的監管,落實項目單位行政規范責任、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政府領導責任,建立陽光透明、規范高效、協同聯動的投資項目監管機制。(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委、市各有關部門)
14.試點推廣雙隨機抽查機制。出臺雙隨機抽查政策文件,建立“一表(執法檢查表格)兩清單(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事中事后監管責任清單)、兩庫(隨機抽查對象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一平臺(市場監管信息平臺)”的雙隨機抽查機制,規范監管行為,創新監管方式,切實防止任性檢查、執法尋租等問題。(責任部門: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各有關部門)
15.持續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充分發揮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監管中的作用,將市級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其他應當公示的企業信息,統一歸集到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健全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懲戒機制,在經營、投融資、招投標、政府采購、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等工作中廣泛使用信用信息,對進入經營異常名錄或違法失信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進入,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約束機制。建立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涉批中介服務機構信用等級評價制度。(責任部門:市經信委〈市信用辦〉)
16.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積極落實城市管理、環境保護兩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案,全面啟動市級部門內部集中綜合執法,有序擴大縣(市)跨部門、跨行業和區域性綜合執法,分層、分類推進“一支隊伍管執法”,構建權責統一、監管到位、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系。(責任部門: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各縣市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五)完善政務服務體系,方便基層企業群眾辦事
17.優化四級政務服務平臺。在做優做強市、縣兩級行政審批局的基礎上,延伸行政審批服務網絡,深化鄉鎮(街道)、村(社區)便民服務平臺規范化建設。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對本地區、本部門以及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的公共服務事項列出目錄并實行動態調整。堅決砍掉一切無謂證明和繁文縟節,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辦事部門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可以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責任部門: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行政審批局、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18.整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提出進一步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的方案,推動各縣(市)同步實施改革。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清單、監督管理辦法和服務流程,形成全市統一的交易規則體系和服務標準,使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公開透明、依法進行,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公管辦〉、各縣市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19.建好網上政務服務大廳。推動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凡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都要推廣實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實現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網上實時查詢,逐步構建實體政務大廳、網上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公共服務平臺,力爭網上辦理率超30%。(責任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市信息中心、市各有關部門)
20.積極創新公共服務方式。聚焦基層群眾的“辦證多、辦事難”問題,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等服務,打通群眾辦事“最后一公里”。依托“互聯網+”,促進辦事部門公共服務相互銜接,變“群眾跑腿”為“數據跑路”,從源頭上避免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等現象,為群眾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責任部門:市編辦、市行政審批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市信息中心、市各有關部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審改工作組織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抓,明確責任部門,制定工作方案,細化推進舉措,強化工作落實。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確保上下銜接、整體推進。
(二)強化責任落實。市編辦(市審改辦)要切實發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作用,制定工作計劃,加強協調指導。各責任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和指導服務。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改革的熱點難點問題和重點領域開展調查研究,全面落實改革任務。
(三)嚴格監督檢查。要加強對審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決防止搞形式、走過場,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擅自設立行政審批和收費事項、增加審批環節以及事中事后監管責任不落實的,要依法依紀追究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