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6〕35號 2016年4月28日
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關于市級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關于市級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方案
為深化市級部門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綜合行政執法體系,根據《市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綜合行政執法的實施意見》(通政發〔2015〕91號)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要求,以國家級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為契機,通過整合執法職能和資源,歸并執法機構和隊伍,理順職責關系,落實執法責任,全面推進市級部門內部綜合行政執法,實行“一個部門一支隊伍管執法”,切實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有效提升執法效能和監管水平,加快建立權責統一、監管到位、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
二、主要任務
?。ㄒ唬┱蠄谭毮?。除涉及國家安全、限制人身自由和事關安全生產的行政執法職能外,整合市級部門內部及其所屬機構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以及行政征收等行政執法職能,統一交由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行使。實行綜合執法后,除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外,市級部門的其他內設機構及所屬機構原則上不再承擔行政執法職能。
?。ǘ┱蠄谭C構。
1.凡市級部門現有行政執法職能由2個或2個以上內設機構承擔的,以其中一個內設機構為主體,組建行政執法處,將分散在其他處室的行政執法職能統一劃歸行政執法處。行政執法以外的職能可保留在行政執法處,也可調整到其他內設機構。
2.凡市級部門現有行政執法職能由部門所屬2個或者2個以上機構承擔的,整合設立綜合執法機構,將分散在多個機構的行政執法職能集中歸并到綜合執法機構。對于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執法職能的機構,將行政執法職能整合并組建綜合執法機構;對于地方政府或部門委托行使執法職能的機構,整合設立綜合執法機構,原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劃歸機關或保留在綜合執法機構,整合設置后,可保留原有機構的牌子,需要變更委托內容的,應重新簽訂委托協議。
3.凡市級部門現有行政執法職能既由內設機構承擔,又由部門所屬執法機構承擔的,統一將行政執法職能歸并到部門所屬執法機構,機關處室行政執法職能剝離后任務不足的予以整合歸并。
(三)整合執法力量。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在保持現有編制規模的前提下,進一步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做到職責整合與編制劃轉同步實施、隊伍設立與人員移交同步操作。要有效整合執法力量,合理設置執法崗位,強化執法人員配置,優化執法隊伍結構,確保行政執法力量重點用于執法一線。
?。ㄋ模﹦撔卤O管方式。順應“互聯網+”的發展趨勢,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化手段,采取移動執法、電子案卷等方法,提高執法效能。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布查處結果,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對監管執法結果的綜合應用,探索建立綜合行政執法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聯動機制,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誠信約束機制,實施企業信用信息統一歸集、依法公示、聯合懲戒、社會監督。健全“經營異常名錄”、“異常信用記錄”、“黑名單”等信用監管制度,將綜合行政執法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違法情況納入誠信檔案,讓失信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ㄎ澹┞鋵嵟涮状胧?。建立完善綜合執法機構權責清單,理清執法權力邊界,明確執法責任和追責情形,確保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執法與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執法隊伍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加強綜合執法標準化建設,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統一執法文書、執法服裝、執法標識,完善執法程序和具體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及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部門內部執法監管協同配合機制,確保監管執法不脫節、不失位。加強執法經費、辦公場所、執法裝備和執法人員待遇保障,綜合執法所需經費全部納入市級財政預算。
三、實施步驟
市級部門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從2016年4月開始,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具體步驟如下: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4月)。擬訂市級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全面部署市級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加大改革宣傳力度,在市級機關干部職工中營造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ǘ┲贫ǚ桨鸽A段(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市級有關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總體部署和改革要求,結合部門實際,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制定本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經與市編辦磋商一致后上報市編委。
(三)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按照批復方案,調整執法職能、組建執法機構、編制權責清單、開展業務培訓,并逐步按新體制、新機制運行。
?。ㄋ模z查評估階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底)。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在各部門自評的基礎上,開展檢查評估工作,總結經驗做法,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措施,推動綜合執法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四、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推進市級部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基層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大舉措,政策性強,情況復雜,改革難度大。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強有力的工作推進機制,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主體,科學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形成整體聯動、奮力攻堅的工作格局,確保改革平穩有序進行。
?。ǘ┟芮袇f調配合。市編辦要切實做好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工作。市政府法制辦要做好改革方案的合法性審查,加強法制監督,做好對綜合執法標準化建設的指導。市人社局要做好改革過程中人員調整工作,加強執法隊伍管理的監督指導。市財政局要做好執法經費保障。承擔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任務的市級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銜接,確保行政執法正常高效運轉,防止出現職能缺位和管理服務失范。
(三)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財務工作紀律,做到令行禁止。特別是在職責劃轉、機構和人員編制調整過程中,要按規定處理好人財物和文件案卷資料交接等工作,保持執法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市級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支持和推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正確處理好綜合執法改革與日常監管的關系,確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