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6〕59號 2016年10月29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2016年10月10日凌晨3時25分溫州鹿城區雙嶼街道中央涂村中央街159號4間6層農民自建房出現突發倒塌事故,造成群眾生命財產巨大損失。為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及時消除各類老舊建筑安全事故隱患,特別是防止垮塌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城市老舊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房屋安全管理是保障人民群眾住有所居、安居樂業的基礎和前提,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要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城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蘇政傳發〔2015〕141號)的要求,切實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職責,進一步加強對本轄區內、本行業內房屋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工作,切實把房屋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確保本轄區、本行業內不發生因老舊建筑安全問題引發人身傷亡事故。
二、全面開展深化排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深刻吸取溫州鹿城區房屋倒塌事故教訓,在《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全面開展城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通政辦發〔2015〕105號)要求基礎上,按照屬地管理要求,立即部署開展城市老舊建筑安全深化排查工作,重點對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房屋進行排查,確保不漏一幢,不漏一戶。對經排查的疑似危房,要按照“誰家的孩子誰家抱”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及時組織委托房屋安全評估鑒定檢測機構進行復查和評估,并按照復查和評估意見,準確鑒定房屋危險等級,按照輕重緩急,科學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于教育、衛計、文化、文保、體育、商貿、旅游、交通、民政等用途的房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在屬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做好行業內老舊建筑排查工作,拿出整改方案和落實措施,切實做好房屋安全的檢查監管工作。
三、加大危房防范和治理力度。對經評估認定或經鑒定確認需要修繕處理、停止使用、整體拆除,以及整體納入改造的現存危房,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抓緊組織編制危房解危計劃,進一步明確解危責任主體及解危方式方法。同時,務必盯緊盯牢危險房屋,分清房屋產權類別性質,有針對性地依法快速整治。一是要督促危險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解危、協議搬遷;二是對已列入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計劃、協議搬遷計劃、房屋修繕計劃的要加快推進。危險房屋未解危前,各縣(市)、區住建部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街道(鄉鎮)安排專人對危險房屋實行動態監測,增強巡查頻次,發生危險征兆要及時動員群眾撤離,對已嚴重影響自身和周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危房,應立即依法采取修繕處理等措施解除危險。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視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努力做好隊伍、資金保障,結合實際加快研究制訂本地區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措施,不斷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