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6〕48號 2016年5月14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完善價格調控機制,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處于合理區間,確保實現2016年全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江蘇省2016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6〕29號),現就建立2016年南通市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價格調控目標
經市十四屆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全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為: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年度漲幅控制在3%左右。
二、目標責任分解
(一)各縣(市)、區價格調控目標任務
2016年,各縣(市)、區的預期調控目標為:確保本地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年度漲幅控制在3%左右。具體有6項任務:
1.建立健全價格調控責任機制。制定2016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實施細則,明晰各相關部門調控目標任務。落實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形勢研判和督查考核,努力形成調控合力。規范價格調節基金使用管理,落實本級配套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努力保供穩價。
2.保障“米袋子”“菜籃子”供應。落實“米袋子”、“菜籃子”縣(市)長負責制。抓好永久蔬菜基地建設,穩定與本地需求相適應的設施蔬菜基地面積,確保糧油、生豬、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場供應。
3.發揮平價商店穩價惠民作用。規范平價商店管理,嚴格考核標準、突出考核重點、完善考核機制、實施考核獎勵,促進平價商店長效健康發展,穩定“菜籃子”價格。完善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對不能履行平價商店義務的單位責令退出。
4.強化價格監測預警與市場監管。強化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建設,關注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分析,科學研判市場價格走勢,及時預警預報價格異動。建立“網定格、格定人、人定責”的監管模式,依法開展市場價格巡查和監督檢查,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價格異動應急預案,及時防范和應對市場價格異動。
5.切實保障困難群體生活。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補貼按時發放到位,確保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不因價格上漲受到較大影響。落實低保家庭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確保足額拔付、按時發放。
6.主動引導社會輿論。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作用,做好輿情監測和信息反饋工作,注重與媒體的溝通協調,主動回應價格熱點難點,全面解讀、宣傳本地在保供穩價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主動引導社會輿論。
(二)市各有關部門價格調控目標任務
1.提升本地“菜籃子”“米袋子”供給能力。全市糧食種植面積穩定在790萬畝左右,總產穩定在340萬噸左右;“菜籃子”工程萬畝永久性蔬菜基地穩定在12.5萬畝,新增高效設施農業面積6萬畝,鼓勵建設果樹、蔬菜等園藝作物標準園。全年生豬出欄380萬頭以上,生豬大中型規模養殖比重60%左右。(市農委)
2.加強糧食調控保障供給。認真執行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穩定糧食收購價格,保護糧食生產者的種糧積極性。穩定地方糧油儲備規模,加強糧食儲備管理,成品糧油儲備充實到位,完善糧食應急預案,增強應急保供能力。加強糧食市場監督檢查,依法履行對糧食流通的監督管理職責,切實維護糧食市場秩序。(市糧食局)
3.落實豬肉、蔬菜、化肥等政府儲備指標。按照滿足城鎮常住人口“每人每天消費2兩、不低于10天消費量”的標準,建立豬肉儲備制度,全市生豬活體儲備2.3萬頭。依托蔬菜基地、大型農貿批發市場,建立以在地儲備為主、實物儲備為輔的儲備制度,重要的耐貯存蔬菜品種確保5~7天消費量的動態庫存。做好化肥儲備工作,落實儲備資金,加強指標考核,保證主要農副產品、農業生產資料上市供應量。(市商務局、市供銷合作總社、市財政局、市農委)
4.促進平價商店健康長效發展。推進“平價商店規范年”建設,按“保供穩價、利農惠民、應急調控”的要求,推進產銷對接,規范市場化運作,強化日常督查考核,探索平價商店發展新路徑,促進平價商店健康平穩發展。(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供銷合作總社)
5.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設立鮮活農產品運輸專用車道,對持有“綠色通道”通行證的整車裝運鮮活農產品的車輛予以免費放行,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確保農產品流通運力充足,促進和保障市場供應。(市交通運輸局、市物價局)
6.規范價格調節基金使用管理。貫徹落實關于省級價格調節基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對縣(市)、區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核,督促落實本級價格調節基金配套資金,規范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好價格調節基金在保供穩價中作用。探索運用價格調節基金促進平價商店建設發展的新方式新路徑,發揮價格調節基金最大化效用。(市財政局、市物價局)
7.加強價格監測、監管。拓展價格監測預警職能,推進價格監測監控預警管理系統建設,實時預警價格波動的苗頭和傾向。抓好糧、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監測,構建農副產品批發、零售價格同步監測、實時分析體系。加大放開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力度,推進重點工業行業價格監測調查。深化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價格公示工作,不斷提高信息發布覆蓋面和影響力,引導市場價格的合理形成。健全價格異動應急預案,及時發現、妥善應對市場價格異動。規范集貿市場價格行為和價費秩序,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加強流通市場秩序監管,嚴厲打擊欺行霸市、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市物價局)
8.加強和改進商品住房價格監管。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制度和明碼標價制度的各項規定,積極推行商品住房銷售價格行政指導,探索建立商品住房價格監測預警機制,加大商品住房銷售價格行為監管力度,堅決查處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科學合理制定保障性住房價格和公租房租金標準,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的各項優惠政策。(市物價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
9.加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調查統計工作。按月通報全省及各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情況,與蘇、錫、常、鎮、揚等市進行比對,分析影響因素,為調控“菜籃子”價格積累基礎數據。做好全市糧食、油料和蔬菜播種面積及產量、生豬和能繁母豬存欄數量、豬肉產量等指標統計。(國家統計局南通調查隊、市物價局、市農委)
10.確保低收入群體“社會政策托底”落實到位。編制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及時啟動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發放工作,確保按規定對象和標準發放到位。出臺重要民生價格改革政策時,同步研究制定對低收入群體的補貼措施。落實社會弱勢群體的各項收費減免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補助政策。(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物價局、市總工會、國家統計局南通調查隊)
11.深化重要民生價格信息公示。完善民生價格信息采集發布系統,增加信息采集的品種和頻率,加大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信息的采集和公布力度。結合季節變化和市民消費熱點,深入開展民生商品曬價比價工作,引導市民理性消費、經營者合理定價,提升價格信息服務民生功能,營造公平交易、明白消費的市場環境。(市物價局)
12.加強社會輿論引導。做好輿情監測和信息反饋工作,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調,主動回應社會價格熱點難點,提高處理突發事件和輿情危機的能力和水平。通過價格專報、新聞發布會、政務網站等發布重要價格運行態勢,提供價格信息參考。(市物價局)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負責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制訂、督查和考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承擔相關的日常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價格調控工作,切實把抓生產、促流通、保供應、穩物價等價格調控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目標責任。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目標任務要求,分解調控責任,細化工作措施,抓好序時推進,加強溝通配合,形成齊抓共管、通力協作的整體工作格局。
(三)強化工作推進。市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跟蹤了解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適時提議召開價格調控聯席會議,通報責任制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下一步價格調控的政策建議。年底要對全年調控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總結、通報,并向省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