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6〕47號 2016年5月14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工作部署,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2016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通政辦發〔2016〕15號)和市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會議要求,全力保障全市空氣環境質量,杜絕秸稈違法違規露天焚燒造成的環境污染,現將做好今年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為引領,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屬地管理,以疏為主,以堵促疏,標本兼治”原則,堅持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相結合,全面防控與重點督查相結合,行政推動與資金扶持相結合,全面提高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層次和水平,確保不出現全省第一把火,確保不發生大面積露天焚燒秸稈事件,確保不發生因露天焚燒秸稈引起的大氣污染和秸稈下河引發的水環境污染,實現全市空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
二、重點時段和區域
(一)禁燒工作重點時段:
禁燒工作重點時段:5月20日至6月20日,10月20日至11月20日。根據實際收獲期再進行調整。
(二)禁燒工作重點區域:
1.機場周邊20公里范圍內;
2.高速公路及國道、省道,鐵路兩側和風景名勝區周邊5公里范圍內;
3.油庫、糧庫、通訊和電力設施等重點防火區域;
4.主城區周邊30公里范圍內。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0至5月20日,10月10日至10月20日)
制定綜合利用與秸稈禁燒工作方案以及禁燒巡查督查工作方案,明確禁燒任務目標、工作措施和要求,完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考核獎勵辦法。召開秸稈禁燒工作部署會,全面落實秸稈禁燒“網格化管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層層簽訂責任狀,建立“市、縣(市)區、鎮(街道)、村(居)、組”五級秸稈禁燒工作網絡。各地要制定秸稈還田和綜合利用計劃,大力開展秸稈機械化還田,推進秸稈能源化、肥料化及飼料化等多種形式的綜合利用;以村或組為單位,設置秸稈臨時堆場,用于收集、周轉暫時無法綜合利用的秸稈;落實定點幫扶、互助離田等措施。開展廣泛宣傳,聯合電視、廣播等新聞單位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宣傳報道,為秸稈禁燒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各縣(市)區于5月20日前將2016年秸稈綜合利用及禁燒工作方案報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85158637; 電子郵箱:nthbywyk@sina.com)。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地責任網絡建立、組織體系、秸稈臨時堆場設置、綜合利用方案等前期準備工作開展督查。
(二)督查巡查階段(5月21日至6月20日,10月21日至11月20日)
市級成立1個督察組和9個督查巡查組,分片包干,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的督查巡查。
督查巡查組對各地秸稈收集儲運、綜合利用和禁燒應急響應等進行督查,對重點區域、重要公路沿線的鎮(街道)秸稈禁燒組織工作進行抽查,及時通報巡查結果和火點信息。督察組對各地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進行專項督查,重點對各地禁燒工作機制開展督查,對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不力的地區進行督辦。
各級宣傳部門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對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組織得力、措施扎實、成效顯著的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報道,對秸稈焚燒嚴重的公開曝光,為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各級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信息調度和督查巡查,及時通報有關情況;與上級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衛星遙感監測火點信息和通報動態。
各級環保部門加密城市空氣質量監測,與氣象部門加強合作,預報空氣擴散條件較差的天氣。
(三)總結考核階段(8月15日前,12月10日前)
各縣(市)區認真總結秸稈禁燒工作情況,并于7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分別將夏季、秋季總結情況報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縣(市)區秸稈禁燒工作進行考核評比,落實考核獎懲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各地要嚴格落實地方政府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主體責任,將秸稈禁燒工作作為農作物收割期間的中心工作,認真總結歷年來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經驗教訓,繼續保持秸稈禁燒工作的高壓態勢。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參與,統一部署,成立專門機構指導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要將秸稈禁燒工作列入對鎮(街道)、村(社區)年度工作考核內容,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要進一步強化職能部門聯動執法意識,聯合開展督查巡查行動,形成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群眾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強巡查督查,做到全面覆蓋。各地要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進一步完善禁燒工作網絡,逐級包干到鎮、村、組、農戶和田頭,實行全天候駐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強日常巡查和現場檢查,形成“邊界明確,落實到人,上下互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禁燒體系,做到組織、人員、交通和經費“四落實”。各地要加大高速公路、機場、學校等重點區域和夜間、雨前、收割高峰、中高考等重點時段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秸稈焚燒行為。要加強對零星地塊的盯防,確保秸稈“搬離田、集中存、不焚燒”。禁燒期間,市督察巡查組要加強日常督查巡查,指導到位,縣(市)區包鎮(街道)、鎮(街道)包村(社區)人員要深入一線,共同配合開展工作。
(三)加強禁燒宣傳,營造輿論氛圍。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做好秸稈禁燒工作的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提高農民秸稈禁燒的環境保護意識,增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的自覺性;利用政府官方微博、群發手機短信、懸掛條幅、流動宣傳車巡回宣傳等形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確保宣傳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形成秸稈禁燒的強大輿論氛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對秸稈焚燒嚴重的地區公開曝光。要公布露天焚燒秸稈的舉報電話,鼓勵全社會參與監督秸稈禁燒工作。
(四)加強綜合利用,堅持科學處置。各地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秸稈綜合利用方案,確定秸稈還田計劃、機械保障方案、多種形式利用途徑。對無法還田的油菜秸稈等采取措施及時離田。實施掛圖作戰,按照地塊分片確定秸稈利用方式,因地制宜落實去處。進一步完善秸稈收儲體系,鼓勵多點收儲、就近加工;對暫時無法利用的秸稈,要以鎮為單位,落實所屬村、組合理規劃,提前設置秸稈臨時堆場;堆場要實現集中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要加大對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樹立秸稈綜合利用的先進典型,推進秸稈能源化、飼料化、基料化利用,優先扶持秸稈成型燃料、秸稈飼料、秸稈發電、燃煤小鍋爐改造等綜合利用項目。
(五)加強考核獎懲,強化問責追責。各地要將秸稈禁燒工作列入生態文明建設重點目標進行考核。市禁燒辦將定期通報秸稈禁燒情況,對通報的火點各地要認真查找原因,迅速處理并上報情況。要完善秸稈禁燒考核和保證金制度,對秸稈禁燒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單位實施獎勵;對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組織不力、發生露天焚燒秸稈的,予以通報批評;對禁燒措施不到位、發生大面積焚燒秸稈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地方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