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6〕11號 2016年2月5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范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應急響應程序,構建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應急救援機制,增強應對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害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安全管理規定》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0)《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江蘇省突發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2)《南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4)《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
1.3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和市安委會的組織協調下,各級政府(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企業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條塊結合,協同應對。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以企業為主,實行地方政府主管、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相關職能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應急救援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事故預防、風險評估、救援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和預案演練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斷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1.4事故等級劃分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發生的火災、爆炸和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蹤,下同)、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社會影響特別重大,事故態勢發展特別嚴重。
?。?)重大事故: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發生的火災、爆炸和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
?。?)較大事故: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發生的火災、爆炸和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30~49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的。
(4)一般事故: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發生的火災、爆炸和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的。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南通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較大及以上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超出縣(市)、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區域、涉及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以及市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
(1)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原油、成品油、天然氣及《危險化學品名錄》中所列的危險化學品。
?。?)本預案所稱管道輸送包括公用管道及公用管道附屬設施(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體系
市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成員單位組成,下設辦公室和9個專業處置工作組,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秘書長、市安監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應急辦、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安監局、發改委、經信委、國資委、財政局、公安局、監察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衛生計生委、環保局、人社局、民政局、氣象局、總工會、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土資源局、民防局、質監局、南通海事局,南通軍分區、市武警支隊、消防支隊、南通供電公司、電信分公司等單位及相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組成。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安監局局長擔任。
2.2職責
2.2.1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組織領導全市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必要時協調軍隊、武警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根據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的實施工作,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意外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市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應急力量、物資和設備。
?。?)上級預案啟動時,按照上級指揮部的指示開展救援工作。
2.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事故接報工作。
?。?)負責指導和協調各地做好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的應急工作,開展市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應急預案演練。
?。?)建立市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全市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市應急指揮部。
?。?)協助總指揮進行緊急狀態下各成員單位和應急小組間的協調。
2.2.3主要成員單位職責
(1)市安監局: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聯絡和協調,及時向市應急辦和省危險化學品安全主管部門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情況;負責督促、指導各地和相關直屬單位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負責建立市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牽頭組織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公安局(含消防):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的事故現場,并負責有毒物質的洗消工作。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會同事發地政府負責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核實事故傷亡人員身份;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與失蹤人員的搜尋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和證據收集。
?。?)市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大氣、水環境污染物的監測分析,提出污染物處置建議;事故得到控制后對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處置工作提出建議;參與重大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
(5)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中毒、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負責相關人員的健康危害評估。會同事發地政府組織開展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通航水域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現場的交通管制工作;負責人員轉移運送、應急救援物資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所轄區域水上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的應急搶險工作;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
(7)市民政局:配合當地政府做好受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協助發放災民生活救濟款物,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市質監局:負責對事故現場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出處置方案;參與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事故涉及壓力管道由質監部門牽頭調查。
?。?)市氣象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組織專業隊伍,預測火勢蔓延、有毒氣體的擴散方向、速度和范圍等;參加雷電、靜電引起的爆炸、火災、人員傷亡等事故的調查、鑒定和評估。
(10)市城鄉建設局:會同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指導涉及城市燃氣設施的應急救援并提供技術支持;負責提供事故影響區域內下水管道、天然氣管網等情況,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管道、管網內危險化學品污染物的處理工作。
?。?1)市經信委: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與保障;負責組織有關搶險器材和物資的籌備;協調電力部門保障應急救援的電力輸送與電力設施安全。
(12)市發改委:負責將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主管全市油氣管道輸送保護工作,協調處理涉及管道保護的跨縣(市)、區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
(13)市財政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為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防治、應急演練和應急救援等工作提供資金保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將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計劃。
(14)市總工會:參加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5)南通海事局:負責管轄水域內事故現場的交通管制;配合組織、協調相關船舶、浮動設施參加水上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參與管轄水域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的調查處理。
?。?6)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提供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的信息。
(17)市民防局:配合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通信保障;利用現有民防通信裝備器材,必要時出動機動指揮通信車趕赴現場,為指揮部提供應急指揮通信保障。
(18)市人社局: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協助做好職工善后處理工作。
?。?9)市武警支隊和駐通部隊:根據救援工作要求,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0)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負責組織指導新聞單位對較大以上及有一定影響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的宣傳報道工作;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較大以上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和媒體應對工作;加強互聯網信息管理,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21)電力和通信部門: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修復損壞電信設施。供電公司負責提供事故現場應急用電支持,指導、協助事故單位修復損壞的電力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2)其他有關部門:服從市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配合做好事故的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23)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配合、協調、實施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一般事故由屬地處置。
2.2.4專業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綜合協調組:以市安監局、市應急辦為主,組長由市安監局負責人擔任。負責重特大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安全生產災難事故綜合協調工作;通知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召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會議,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省政府(省應急辦、省安委會)報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2)安全保衛組:以市公安局為主,組長由市公安局負責人擔任。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及傷亡人員身份確認等工作。
?。?)事故救援組:以市消防支隊、相關救援組織、安監局和事發地政府(管委會)為主,組長由市消防支隊負責人擔任。負責組織協調消防等警力以及其他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
(4)專家技術組:以市安委會專業技術專家、消防支隊應急救援專家為主,組長由專家擔任。負責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
?。?)醫療救護組:以市衛生計生委為主,食品藥品監管局、事發地政府(管委會)配合,組長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人擔任。負責組織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和專家對受傷人員實施醫療救治和健康危害評估。
?。?)后勤保障組:以市經信委、交通局、國資委、財政局為主,組長由市經信委負責人擔任。負責組織協調落實搶險救援運輸和物資保障等工作。
(7)新聞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牽頭,市公安局、安監局和事發地政府(管委會)等部門配合,組長由市委宣傳部負責人擔任。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市安監局牽頭,市監察局、公安局、消防支隊、總工會、檢察院等單位組成,組長由市安監局負責人擔任。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配合上級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9)善后處理組:由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為主,市民政局、人社局、總工會等部門和事故單位配合,組長由事發地政府(管委會)負責人擔任。負責事故的各項善后工作。
2.2.5現場指揮部職責
現場指揮部由市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事發地政府(管委會)負責人、參與救援單位的負責人及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專家組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救援方案的確定和實施;指揮、調動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事態及救援情況;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2.2.6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啟動后,事發地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應接受市應急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的領導,全力配合市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工作。
2.2.7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產權單位職責
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產權單位應按照要求編制應急預案,儲備應急物資,保證應急投入,做好應急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在做好自救的同時,為現場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及周邊情況,按照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3.事故應急響應
3.1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110公安指揮中心、119消防指揮中心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報當地安監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縣(市)、區安監局接報后要在1小時內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較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報市應急辦和省危險化學品安全主管部門。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單位名稱、管道輸送內危險化學品物質名稱、管道輸送涉及路段;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種類(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可能波及影響范圍(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已經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3.2應急響應
特別重大和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的啟動由市政府決定,市政府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成立由市應急指揮部和事故所在地政府及事故單位組成的現場應急指揮部。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現場總指揮,各專業處置工作組按照職責,負責具體應急處置工作。
較大事故應急響應的啟動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成立由市應急指揮部和事故所在地政府及事故單位組成的現場應急指揮部。分管副市長或分管秘書長任現場總指揮,各專業處置工作組按照職責,負責具體應急處置工作。
一般事故災難應急響應的組織實施由事故所在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決定,超出其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應急指揮部啟動市級應急預案。
3.3預案啟動
以下情況啟動本預案: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
(2)發生以下涉險事故:①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②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③需要緊急疏散500米范圍內人員,并需要緊急疏散10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的事故;④因生產安全事故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人員密集場所、生活水源、農田、河流等)的事故;⑤危及重要場所和設施安全(電站、重要水利設施、?;穾?、油氣站和車站、碼頭、港口、機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等)的事故;⑥其他;
?。?)接到事故所在地政府關于事故救援增援的請求;
?。?)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或接到上級關于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3.4啟動程序
當所發生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市應急指揮部執行如下程序:
?。?)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現場指揮部成員;
(2)通知各專業處置工作組、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參加現場救援,制定救援方案;
(3)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環保等支援工作;
(4)及時向公眾發布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輿論動態,回復有關質詢;
(5)需要外市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省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3.5應急處置
?。?)事故現場搶救應以人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后處置”的原則;
?。?)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應保持良好的通信聯系;易燃、易爆危險物質泄漏的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對有毒物質泄漏的救援,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的物質,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
?。?)事故區域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警戒范圍,并有明顯的警戒標志;
(5)按照國家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志、進行記錄、拍照和繪制現場圖,并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物件;
?。?)車輛應服從公安部門或事故單位人員的安排行駛和停放;
(7)事故發生初期, 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 防止事故的擴大,并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專家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以及場地占用,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應急救援的大局,不得阻攔或拒絕;
?。?0)具體實施方案參照《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現場救援與處置基本程序》見(附件1)和《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處置方案要點》(附件2)制定和實施。
3.6擴大應急響應和緊急處置
如果應急處置未能控制事故發展,事故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可能波及更大范圍造成嚴重危害的,必須立即報告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當事故發展到本市層面難以控制和處置時,由市政府向省政府報告,請求支援或提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在上級預案啟動之前,本預案各機構仍按職責實施應急救援。上級應急預案啟動之后,本預案各成員單位和專業處置工作組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實施救援。
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3.7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指揮部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應急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必要時,要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現場短暫培訓后,再開展救援行動。
根據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3.8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的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取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自我防護。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集合點、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3.9善后處理
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單位按照預案確定的程序及生產工藝的要求進行。
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及治療,由善后處理組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和治療。
3.10事故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組織技術力量對現場事故規模、影響邊界及氣象條件,水體、空氣、土壤中爆炸性物質或毒物的種類和濃度,受損建筑等進行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3.11現場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報請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組織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
3.12應急恢復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上級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后,各參與應急救援的機構、組織、部門、隊伍及有關人員,投入救援的車輛、裝備、設施、設備,消耗的救援物品、藥劑及損壞物品等,要盡快恢復、補充、維修,在48小時之內恢復正常應急狀態。
4.信息發布、事故調查和總結評估
4.1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會同市安監局、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指導事發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擬訂發布的內容、范圍和方式,經市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審定后組織發布。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2市安監局按程序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4.3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4.4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指揮部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汲取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的完善和補充。
5.保障措施
5.1裝備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要指導、協調專業應急救援裝備調配,實現資源共享。各地、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資儲備。
5.2隊伍保障
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隊為骨干的應急隊伍;化工企業依法組建和完善專(兼)職救援隊伍;各級政府應掌握區域內所有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并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
5.3基礎設施及信息保障
交通、電信、供電、供水、供氣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盡快恢復被損壞道路、水、電、氣、通信等設施,保證應急指揮通訊系統暢通,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災后恢復。必要時可緊急調用或征用其他部門和社會通訊設施,確保指揮信息暢通。
5.4物資與運輸保障
根據救援需要,保證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實現快速、及時供應到位。各相關部門負責組織救災物資的生產調撥、緊急供應和運輸保障。
5.5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衛生部門要全面掌握醫療資源信息,尤其是??凭戎畏矫娴馁Y源信息,其中包括危險化學品中毒、灼傷等救治機構的數量、可用病床、技術力量和水平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等的監督管理,保證所用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有效,掌握搶救、消毒、解毒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供應來源。
5.6資金保障
化工企業應當做好應急救援與監控必要的資金準備。事故責任單位暫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對全市?;鹿蕬碧幹靡约皯惫芾恚ㄈ粘^k公、演練、應急物資儲備和動力儲備)所必需的專項資金,由各級政府列入財政預算。
5.7社會力量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現場指揮部可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和志愿者配合應急救援工作。
6.培訓與演練
6.1應急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2應急演練
各專業應急機構、各企業結合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市應急指揮部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演練。應急演習可采用桌面推演、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等形式。
7.獎懲措施
7.1獎勵
在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對事故災難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責任追究
在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制定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拒絕承擔事故災難應急準備義務的;
?。?)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故災難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有其他對事故災難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外地發生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重特大事故,需根據事故教訓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時,由市安監局組織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修訂后的預案應按照預案發布程序重新發布。
8.2本預案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本預案為《南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下的市級專項預案。
當發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泄漏、爆炸等次生災害時,本預案與南通市各種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當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危險化學品時,以相應預案為主,本預案為輔,根據現場情況部分實施。
市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制定完善相應的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并確保與本預案相銜接。本預案啟動后,上述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服從于本預案。當本預案的上級預案啟動時,本預案服從于上級預案。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安監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