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156號 2015年9月29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江海聯運開發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開展涉及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業單位清理規范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關于開展涉及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業單位清理規范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行為,更好地促進行政審批提速增效、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并聯審批規范中介服務的意見》(蘇政辦發〔2015〕15號)和《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8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涉及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涉批中介事業單位”)的清理規范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職能的總體要求,集中清理規范部分事業單位存在的涉批中介服務事項,切實治理“一長四多”問題,通過中介職能剝離、脫鉤等措施,徹底切斷行政主體與所屬事業單位和相關企業的利益關聯,從制度上全面規范涉批中介服務行為,提升涉批中介服務水平,引導涉批中介健康發展,著力營造“政事分開、市場開放、競爭有序、服務高效”的氛圍環境,努力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支持保障。
二、對象范圍
政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時,要求申請人委托事業單位及其所屬企業開展的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有償服務,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證、鑒定、證明、咨詢、試驗等。
三、工作任務
依據上級有關清理規范的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承擔職能任務實際,對照以下條件進行清理規范:
(一)對于承擔有多項事業職能,且同時提供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涉批中介服務的事業單位,剝離其涉批中介職能,保留原有事業性質不變,機構編制部門要對其履行職能和人員編制重新“三定”。
(二)對于承擔的主要職能為涉批中介服務的事業單位,但由于這些職能服務,需要較強的專業技術和等級支撐,市場尚不成熟且不能承接,短期內需要事業單位繼續提供。對于此類事業單位,可以保留其機構名稱、機構性質(類別)、人員身份、業務范圍、資產權屬暫時不變,但必須由其主管部門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在規定時限內規范服務范圍、降低服務價格。同時要探索政府購買服務辦法,著力培育市場同類主體,努力讓涉批中介事業單位盡早退出。
(三)對于主要承擔以經營性業務為主、且市場化程度較高的涉批中介服務職能事業單位,應劃入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序列,實行整體轉型改制為企業。改制轉企政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對于不承擔涉批中介服務事項的事業單位,但其舉辦或合作的企業承擔此類職能。對于這類企業,必須實施其與事業單位的全面脫鉤。脫鉤過程中,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脫鉤企業的資產清查、審核評估、產權轉讓、債權債務等相關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四、實施步驟
清理規范工作從2015年9月開始,到2016年6月底前完成。具體分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摸清底數,制定方案(2015年9月前)。
對全市涉批中介事業單位開展調查摸底,研究制定清理規范實施方案,提請審改領導小組審議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對照條件,上報備案(2015年10~12月)。
事業單位依據方案明確的對象范圍,和實際承擔的職能任務,對照提出分類類別和清理規范的初步建議方案,經與主管部門和機構編制部門磋商意見一致后,按照規定程序上報機構編制部門。
(三)核準批復,清理規范(2016年1~4月)。
機構編制部門對事業單位上報的方案組織初審。研究提出相關核準意見建議,提請審改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予以備案批復。各級主管部門依據核準備案批復,指導事業單位實施涉批中介職能事項清理規范。各級職能部門依據職責分工,會同做好清理規范的相關配套服務工作。
(四)專項檢查,評估驗收(2016年5~6月)。
審改辦對涉批中介事業單位清理規范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同時對各地開展涉批中介事業單位清理規范情況進行評估總結,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配套措施,確保涉批中介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圓滿完成。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涉批中介事業單位清理規范,直接關系到政府職能轉變、審批制度改革和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各地各級一定要全面統一思想、認清意義,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在審改領導小組領導下,機構編制部門主要牽頭負責涉批中介事業單位的清理規范工作。各職能部門要依據職責分工,密切協同配合,加強政策指導,做好相關工作。各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對涉批中介職能清理規范工作負總責,要明確工作機制,落實分工負責,加強上下協調,嚴密組織指導。涉批中介事業單位要依據上級要求,科學制定分類方案,認真實施清理規范,努力確保職工穩定,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二)搞好清理規范。事業單位涉及的行業眾多、職能廣泛、情況復雜,各地各級在清理規范過程中,對涉批中介事業單位的界定,要認真對照標準條件,用好一把尺子衡量,確定分類對象和清理規范方案;涉及職能任務調整的,應及時調整機構編制人員;涉及改制轉企轉型的,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資產清查、審核評估、產權轉讓、債權債務等相關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各地可以采取選擇部分涉批中介事業單位先行先試,先易后難,總結經驗,全面推進。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地各級一定要從大局出發,強化工作紀律,認真執行規章,嚴密組織實施。在此期間,對被列入涉批中介事業單位,要在人事調整、財務收支、資產債務等方面嚴格自律,禁止突擊進人和提拔干部,禁止突擊花錢購買物品,禁止突擊轉移債權債務,防止各類以權謀私事件發生,防止國有資產財產的流失,確保單位人員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
(四)加強監督檢查。為順利推進涉批中介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各級審改部門將會同紀律監察部門,加強清理規范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敷衍塞責、隱瞞不報的涉批中介事業單位,將責令自查自糾,予以通報批評;對清理規范期間違反規定,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并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