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143號 2015年9月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管委會、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人才辦、市科技局、市財政局《關于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關于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
(市人才辦 市科技局 市財政局 2015年9月)
為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我市經濟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現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支持頂尖人才(團隊)來通創業創新。對科技創新能力強、產業化進程快、投資強度大,對我市新興產業培育有重大引領作用的頂尖人才(團隊),在按“江海英才計劃”和“產業人才發展312行動計劃”享受各項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可由市級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20%的股權投資,3年內可按約定方式退出;對頂尖人才個人作出突出貢獻的可給予特別獎勵。
二、鼓勵創業“新四軍”創辦企業。鼓勵科技人員、管理人員、大學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文化創意企業,創業者可不受原任職地點限制申報“江海英才計劃”并享受相應扶持政策;未入選“江海英才計劃”的,自創辦(完成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滿1年的,經審核,給予1~5萬元創業獎勵。
三、支持科研人員自主創業,激勵實施成果轉化。鼓勵本市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3年內可保留其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合理分配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對本市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職務成果轉化所得收益,按不少于70%的比例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干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
四、支持企業引進緊缺人才。江海英才創業企業、軟件服務外包企業、文化創意企業及其他年上繳稅收500萬元以上企業,引進研發、設計類及高級工以上緊缺人才,年薪不低于12萬元,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交納社會保險的,上述人才由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部分由市財政給予補貼。
五、支持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對經政府相關部門與社會人才服務機構事前商定開展相關人才服務活動的,可根據服務內容、數量、質量等情況,由市財政給予每家機構每次不超過10萬元、全年不超過30萬元補助。
六、支持人才創新產品應用。市、區財政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可采用首購、訂購等非招標采購方式,以及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方式,大力推廣應用人才創新產品,促進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瘧谩?/p>
七、建立健全天使投資引導機制。設立南通市天使投資引導資金,首期規模1億元,通過階段參股方式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天使投資領域,對符合條件的天使投資機構,投資規定范圍內的種子期或初創期科技型小微企業,予以一定的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
八、支持科技企業實施創新創業創意項目。每年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簡稱“通創幣”),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初創企業和創新創業創意團隊,給予5~10萬元“通創幣”研發投入資助。
九、支持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器建設。經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器,分別給予載體管理服務單位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省級(含)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市級(含)以上眾創空間的管理服務單位對入駐三年內的科技企業的創業場所房租、使用寬帶互聯網和公共軟件費用給予優惠,按每家科技企業每年不超過2萬元給予管理服務單位補貼。
十、給予小微企業創業創新項目融資支持。由財政和銀行共同出資設立小微創業融資基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小微創業貸”,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項目。
上述政策資金來源在相應專項中安排,由市人才辦、科技局、財政局負責解釋,同一項目相關政策不重復享受,自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試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