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5〕72號 2015年9月29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南通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29號)、《省政府關于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15〕97號)精神和省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實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各項改革任務,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堅持民意為先、問題導向,重點圍繞阻礙創新發展的“堵點”、影響干事創業的“痛點”和市場監管的“盲點”,拿出硬措施,打出組合拳,在放權上求實效,在監管上求創新,在服務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方面邁出堅實步伐,促進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主動適應改革發展新形勢、新任務,從重數量向提高含金量轉變,從“給群眾端菜”向“讓群眾點菜”轉變,從分頭分層級推進向縱橫聯動、協同并進轉變,從減少審批向放權、監管、服務并重轉變,從物理整合向化學整合轉變,統籌推進行政審批、投資審批、職業資格、收費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衛體、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改革,著力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進一步加大取消、下放力度,大力簡化投資審批,重點解決“一長四多”突出問題。繼續清理取消一批收費項目和資質資格認定,出臺一批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創新監管、改進服務的舉措。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優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平臺。整治“紅頂中介”,強化對涉及審批的中介監管,推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和綜合執法改革試點,為企業松綁減負,為創業創新清障搭臺,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培育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進一步做好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和對應取消、下放工作。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采取直接下放或延伸服務等方式,將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民生領域的服務事項,直接交由基層政府行使。動態調整“5張清單”,確保“法無授權不可為”、“目錄之外無審批、無收費”。繼續做好市級部門責任清單的修改完善工作,12月底前正式對外發布。加強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確保所有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公開、時限縮短、自由裁量權壓縮。深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9月底前市行政審批局按新的體制和機制對外試運行。以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為契機,進一步優化市場準入和投資建設兩大領域審批流程。研究制定多評合一、多圖聯審、聯合踏勘、聯合驗收、區域性評價等操作辦法。探索建立行政審批與部門監管協同聯動新機制,確保“審管同步、一批就管”。在出臺行政審批中介事項和收費目錄清單的基礎上,切實加大對行政審批中介機構的清理規范,破除壟斷,依規脫鉤,規范收費,加強監督。全面開展承擔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機關事業人員清理規范工作,制定《南通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考核評價辦法》,加快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信息管理平臺建設,依托正在建設的南通市行政審批局審批服務平臺,建立中介服務“網上超市”。按照中央編辦的統一部署,選擇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和環境保護三個領域開展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重復執法問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健全事中事后監管“3+n”制度體系。在繼續放寬市場準入條件的同時,依法加強市場監管,落實好最嚴格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措施。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部署,建立“雙隨機”監管機制,深入推進跨部門、跨行業綜合監管。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探索“互聯網+監管”模式,構建全市統一、互聯共享的綜合監管平臺,打通“信息壁壘”,建立協作流程、互動機制和監管標準,切實增強協同監管能力。強化信用監管,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息披露和誠信檔案制度、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和黑名單制度,探索建立事業單位信用等級評價和行業協會、商會信用等級評價制度。全面落實“4個5”的各項舉措,加大對市級部門和縣(市、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明放暗留、變相增設、體外循環、弄虛作假等行為要及時糾正,嚴格問責。積極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評估工作,促進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
(二)深入推進投資審批改革
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下放投資審批權限的有關要求,按照《南通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本)》,進一步取消下放投資審批權限。對照省政府相關文件,修訂《南通市投資項目核準管理辦法》。制定并公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及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簡化投資項目報建手續,大幅減少申報材料,壓縮前置審批環節并公開審批時限,適時出臺核準制流程的改革方案。制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制定政府和社會資金合作的實施意見,推進落實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并聯核準制度,加快建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創新投資管理方式,抓緊建立協同監管機制,推動政府有關部門主動協同放權、落實限時辦結制度,抓緊制定細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打破項目審批信息孤島,加快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推動部門間橫向聯通,促進市和縣(市、區)縱向貫通,實現“制度+技術”的有效監管。
(三)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
認真做好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的落實工作,堅決停止已取消的職業資格相關認定工作,堅決取消各地、各有關部門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對有法律依據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職業資格方法管理的,積極提出取消建議。今年年底前公布南通市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加強職業資格監管,完善職業資格考試和鑒定制度,著力解決“掛證”、“助考”、“考培掛鉤”等問題。根據省統一部署開展行業協會、學會承擔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具體認定試點工作。進一步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健全完善政策制度,調整優化項目目錄。
(四)深入推進收費清理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相關部署,清理規范收費,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嚴格貫徹國家、省有關要求,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越權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的,一律停止執行;清理規范按規定權限設立的收費基金,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以及主要目的是養人、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對超過服務成本的以及有較大收支結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收費標準。清理規范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不得將政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并收費;堅決制止行政事業單位利用行政權力或資源,強制企業繳費參加培訓、學術研討、考核評比等行為。整頓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堅決制止強制企業入會、強制收取會費以及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和強制贊助捐贈等行為;嚴禁行業協會商會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利用行政資源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組織開展全市收費管理和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查處亂收費行為。
(五)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先照后證”改革,全面貫徹落實《江蘇省保留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江蘇省工商登記前置改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及時收集信息、反映情況。在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基礎上,年內全面實行“一照一碼”。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根據“市場主體住所登記的具體條件由各市政府在上位法框架下自主確定”的原則,修改完善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政策文件。進一步放寬集中辦公于高新區、經濟開發區、各類孵化機構,并經由高新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招商部門或各類孵化機構統一代辦登記手續的企業的住所登記條件。探索名稱預先核準,優化企業名稱自主選擇系統,推進名稱預先核準與企業設立登記合并辦理的名稱登記改革。按照省有關部署,推行個體工商戶、未開業企業以及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程序。積極創新全程電子化登記模式,由申請人通過電子營業執照、個人網絡身份認證系統,以電子簽名確認的電子數據形式提出登記申請,實現網上受理、網上核準、網上簽發營業執照。繼續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健全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
(六)深入推進教科文衛體領域相關改革
適應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日新月異的趨勢,圍繞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推進教科文衛體領域管理和服務創新,尤其是對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既解決“門檻過高”問題,又解決“無路可走”問題,主動開拓為企業和群眾服務的新形式、新途徑,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環境。落實好教科文衛體領域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下放工作,嚴禁中途截留、變相審批、隨意新設、明減暗增等落實不到位的行為。研究加強對教科文衛體領域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逐項檢查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是否及時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監管漏洞和銜接縫隙,對發現的問題逐項整改。根據省對教科文衛體領域現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下放情況,做好承接、取消、下放工作,協調研究解決行政審批事項下放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七)進一步提升政府服務水平
以創業創新需求為導向,切實提高公共服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全方位服務,為人民群眾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務。搭建為市場主體服務的公共平臺,形成集聚效應,實現服務便利化、集約化、高效化。按照管辦分離、依法監管的要求,加快構建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推動資源交易的陽光化運行、市場化配置、合理化定價、在線化操作。發展知識產權代理、法律、咨詢、培訓等服務,構建全鏈條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數據,為市場主體創業創新和開拓市場提供信息服務。開展法律咨詢服務,積極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責任。加強就業指導和職業教育,做好大學生創業就業服務。制訂完善人才政策,營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環境,為市場主體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引入市場機制,凡是企業和社會組織有積極性、適合承擔的,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盡可能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確需政府參與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會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責任,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消除影響群眾干事創業的后顧之憂。
(八)進一步強化改革保障機制
市政府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要切實發揮統籌指導和督促落實作用。加強改革進展、典型做法、意見建議的溝通交流。針對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和前瞻性、長遠性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提出對策建議。對出臺的重大改革措施,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加大督查力度,對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促檢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動解決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事項進行專家評估,客觀公正地提出意見建議。從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高度,加強理論研究,發揮決策咨詢作用。
縣級政府要建立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職能轉變工作推進機制,強化責任、積極跟進,搞好銜接、上下聯動。樹立問題導向,積極探索,主動作為,明確改革重點,推出有力措施,切實解決本地區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增強改革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協調小組各專題組、功能組組長要高度重視,勇于擔當,切實擔負起推進本地區、本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政府職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實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本方案要求,及時組織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臺改革文件,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成果形式,將任務逐項分解到位、落實到人。對主動作為的要激勵,對落實不力的要問責,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務求有進展、有突破、有實效。
(二)加強統籌協調。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協調小組各專題組、功能組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密切協作、協調聯動、相互借鑒,勇于探索創新,敢于率先突破。各地、各有關部門負責推動解決屬于本地區本領域的問題;協調小組各專題組要發揮牽頭作用,協調解決好跨部門跨領域的問題;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各功能組要加強溝通協調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改革整體推進。
(三)加強工作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協調小組各專題組、功能組要注重對縣(市、區)改革的跟蹤指導,搭建經驗交流推廣平臺。及時研究解決“放管服”重點難點問題,為改革推進掃除障礙。加強對縣(市、區)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評機制,切實推動基層政府職能轉變,著力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
(四)加強輿論引導。及時發布權威改革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預期。加強“放管服”改革宣傳力度,進一步凝聚改革共識,形成推動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