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189號 2015年12月14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政府責任制,進一步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切實提高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評價對象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通州灣示范區管委會。
(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農委、市海洋漁業局、市商務局、市衛計委、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南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鹽務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鄉建設局、市旅游局、市糧食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供銷合作總社。
二、考核評價內容
(一)國務院、省政府、國家和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上級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部署的各項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任務。
(二)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簽訂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書提出的工作任務。
(三)市政府、市食安委及其辦公室部署的各項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任務。
(四)市食安委年度《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細則》對各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考核的內容。
(五)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食品安全履職情況及年度《市級機關部門工作目標責任書》中所列食品安全工作任務。
三、考核評價組織
(一)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食安委會同市級機關目標責任制管理辦公室、市藥品安全聯席會議組織協調。
(二)市食安委按照年度《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細則》,組織考核評價工作組對各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評價。
(三)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考核納入市級機關年度綜合績效考評,考核方式按照市級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相關要求執行。食品安全工作任務所占分值不低于3%。
四、考核評價結果及運用
(一)各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考核評價在百分制的基礎上實行加減分制度,考評結果和加減分情況如實反饋被考核評價方。考核評價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80分以上的按比例確定優秀和良好等級;60分~79分評為合格;60分以下評為不合格。
(二)一票否決情形。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市)、區年度食品藥品安全考核評價結果為不合格:
1.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食品藥品安全責任事故的。
2.發生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后,瞞報、謊報或者處置不力導致事態擴大,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3.無正當理由未按期完成國家、省、市掛牌督辦的食品藥品安全突出問題整改任務,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市食安委相關成員部門考核計分按照市級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計分辦法執行。
(四)考核評價結果按照“客觀公正、科學規范、以考促管、激勵引導”的原則審定和公布。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安辦)對各縣(市)、區綜合考評意見及評分結果進行匯總,形成書面報告報市政府審定后向全市通報。市食安辦對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的食品安全考核評價結果進行確認,必要時可向市級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領導小組提出食品安全相關內容的考評意見和建議。
(五)考核評價結果納入對被考評單位和相關領導干部的年度綜合考核評價內容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訂。被評為不合格的地區本年度內不得評為綜合類先進單位,其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得評先評優。
五、考核工作要求
(一)食品藥品安全考核評價工作要及時、真實、公平、全面,對在考核評價工作中發現的弄虛作假、越權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各地要認真落實本級政府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層層簽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書,將責任細化分解,真心落實到位。
(三)各地要參照本辦法制定對轄區范圍內下級政府和相關責任部門食品藥品安全考核評價的具體辦法,報市食安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