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41號 2015年4月1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價格調控機制,確保實現2015年全市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江蘇省2015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5〕20號),現就落實2015年南通市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價格調控目標
2015年全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為: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年度漲幅控制在3%左右。
二、目標責任分解
(一)增強主要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米袋子”、“菜籃子”市場供應,認真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長分級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全市糧食種植面積穩定在770萬畝以上,總產穩定在330萬噸左右;推進市區2個萬畝菜籃子工程蔬菜生產基地建設,肉蛋奶總產量100噸。(市農委、市糧食局)
(二)穩定糧、油生產與供應。認真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穩定糧食收購價格,保護糧農生產積極性。加強糧、油儲備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及時調運糧油投放市場。將保障市場供應應急所需的資金及費用列入市級財政預算,保障應急儲備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市糧食局、市財政局)
(三)落實豬肉、蔬菜、化肥等政府儲備指標。按照各地城鎮常住人口“每人每天消費2兩、不低于10天消費量”的標準,建立豬肉儲備制度,其中市區生豬活體儲備23000頭。各縣(市)以生豬養殖基地、大型肉類加工廠、大型超市為儲備單位建立儲備制度。根據消費需求和季節變化,建立以在地儲備為主、實物儲備為輔的儲備制度。做好化肥儲備工作,落實儲備資金,加強指標考核,保證主要農耕季節上市供應量。(市商務局、市農委、市供銷合作總社、市財政局)
(四)促進平價商店健康有序發展。按“保供穩價、利農惠民、應急調控”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農副產品平價商店管理長效管理,推進產銷對接,堅持穩價惠民,規范市場化運作,達到店面設施標準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數據采集信息化。完善平價商店準入、退出、檢查巡查、考核、扶持等管理制度,促進平價商店持續健康發展。(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供銷合作總社)
(五)規范價格調節基金使用管理。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各縣(市)、區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規范價格調節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好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市場價格的作用。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平價商店發展和監管,把平價商店納入本級價格調節基金扶持范圍,明確對平價商店的獎勵(補貼)標準,對平價商店嚴格考核,依據考核結果把獎勵(補貼)發放到位。(市財政局、市物價局)
(六)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確保農產品流通運力充足、運輸通暢,促進和保障市場供應。(市交通運輸局、市物價局)
(七)確保弱勢群體“社會政策托底”落實到位。編制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及時啟動低收入群體價格補貼發放工作,確保按規定對象和標準發放到位。慎重出臺政府調價項目,實施水、氣等重要民生價格改革措施時,要同步研究制定對低收入群眾的補貼措施,確保改革成果惠及全體人民。落實社會弱勢群體的各項收費減免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物價局、市總工會、國家統計局南通調查隊)
(八)強化市場價格調控監管。抓好糧、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需與價格監測,構建農副產品批發、零售價格同步監測、實時分析體系。完善農產品成本調查網絡,試點“成本一線通”,通過供需、價格、成本、收益綜合分析,引導農戶合理調整種、養殖結構。圍繞群眾關心的最直接、最現實的價格問題和影響價格趨勢變化的價格因素開展調查研究,注重數據的分析運用,增強價格調控的靈敏度、預見性、針對性。(市物價局)
(九)加強市場流通秩序監管。強化市場巡查和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欺行霸市、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規范集貿市場價格行為和價費秩序,穩定“菜籃子”價格,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保法權益。(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農委、市糧食局)
(十)深化重要民生價格信息公示。完善民生價格信息采集發布系統,增加信息采集的品種和頻率,加大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信息的采集和公布力度。結合季節變化和市民消費熱點,深入開展民生商品曬價比價工作,引導市民理性消費、經營者合理定價,提升價格信息服務民生功能,營造公平交易、明白消費的市場環境。(市物價局)
(十一)加強住房與租金價格監管。落實商品住房“明碼標價”和“一價清”制度,指導商品房銷售企業執行新版商品房銷售合同,嚴厲打擊虛假廣告、合同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落實安置房建設環節各項價費優惠政策。加強公租房租金管理,抓好各類保障性住房惠民政策的落實。(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
(十二)加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調查統計工作。按月通報全省及各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情況,與蘇、錫、常、鎮、揚等市進行比對,分析影響因素,為調控“菜籃子”價格積累基礎數據。做好全市糧食、油料和蔬菜播種面積及產量、生豬和能繁母豬存欄數量、豬肉產量等指標統計。(國家統計局南通調查隊、市物價局、市農委)
(十三)加強社會輿論引導。做好輿情監測和信息反饋工作,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調,主動回應社會價格熱點難點,提高處理突發事件和輿情危機的能力和水平。通過價格專報、新聞發布會、政務網站等發布重要價格運行態勢,提供價格信息參考。(市物價局)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負責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制訂、督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承擔相關的日常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價格調控工作,切實把生產、供應、穩價等價格調控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目標責任。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價格調控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分解責任落實,抓好序時推進,加強溝通配合,形成齊抓共管、通力協作的整體工作格局。
(三)強化工作推進。市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跟蹤了解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適時提議召開價格調控聯席會議,通報責任制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下一步價格調控的政策建議。年底要對全年調控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總結通報,并向省價格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