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76號 2015年5月26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南通濱海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2015年夏季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2015年夏季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夏季高溫、暴雨、雷暴、臺風等極端天氣頻繁,易引發各類環境污染問題,同時群眾對河道黑臭、噪聲及油煙擾民、秸稈焚燒等環境污染問題反映強烈。為進一步改善環境,保障夏季環境安全,有效預防和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讓百姓有更多“獲得感”。市政府決定,今年6月份至9月份,在全市集中夏季環保專項行動(以下簡稱“環保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視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新《環保法》,圍繞環保執法大檢查工作要求,針對夏季環境污染特點,深入整治涉氣、涉水、涉聲環境污染問題,堅決向污染宣戰,鐵腕治污、鐵規執法,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消除重大環境隱患,確保不發生環境安全事故,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為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打下堅實基礎。
二、工作重點
(一)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推進化工等重點企業VOC治理,督促企業加強廢氣尤其是無組織排放的有毒有害及惡臭氣體收集和治理,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有毒有害及惡臭氣體的排放。在各重點企業廢氣治理設施自查的基礎上,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執法大檢查,整治存在的環境問題,嚴厲打擊并依法查處。(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二)開展城市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重點針對城區餐飲油煙擾民投訴嚴重的區域進行專項整治,在專項整治取得實效的基礎上,通過各相關部門嚴格審批把關和強化日常監管,使城區餐飲油煙污染擾民問題得到有效遏制。(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協同單位:市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兩側、居民居住區以及公園、綠地內管理維護單位指定的燒烤區域外露天燒烤食品。有針對性地開展聯合執法檢查,依法取締環境污染嚴重的無證無照的餐飲業單位。(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協同單位:市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開展建筑施工揚塵環境污染專項整治。嚴格執行《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13),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應全封閉設置圍擋墻,嚴禁敞開式作業,施工現場道路應進行地面硬化,配備車輛沖洗、灑水設施。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達標率達到90%以上。開展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情況專項檢查,發現問題,依法查處,及時整改。(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協同單位:市房管局、環保局)
(四)開展秸稈禁燒專項督查檢查。多渠道開展宣傳教育,加強部門分工協作,嚴格執法監管,強化重點時段、重點地區的督察巡查,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遏制秸稈露天焚燒現象,確保不發生全省第一把火,確保上級通報火點數同比下降。各部門按照分工區域將督查巡查情況及時報市禁燒辦,對被上級通報火點的單位直接責任人給予問責。(責任單位:市監察局、農委、環保局、水利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協同單位:市發改委、城鄉建設局、商務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供銷總社)
(五)開展重點污染河道專項整治。水利部門牽頭,建設、環保部門配合推進,建立健全城區重點污染河道的污染源排查、綜合整治和發現問題工作機制,加強工作考核,加大督查、協調力度,查清污染源,并嚴肅查處、落實整改。采取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強化營船港河、新江海河等重點河道沿線企業和農村養殖業污染專項執法檢查,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城鄉建設局、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六)開展城區噪聲污染專項整治。由公安、環保部門牽頭,適當放寬渣土車運輸作業時間,由原來的晚8點至晚10點調整為晚7點至晚11點,在這個時間段以外進行取土作業一律嚴查。建設、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門聯合加強對施工單位和渣土車輛運輸的管理,加大查處力度。由城管部門牽頭,將鋁合金加工行業噪聲污染列入2015年專項整治內容。由公安部門會同文廣新部門對娛樂業噪聲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加大執法力度,責成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市民舉報強烈的依法予以打擊。(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局、環保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文廣新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地要結合實際,明確重點整治內容,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工作部署,制定環保專項行動整治工作方案,排查本地區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掛牌督辦。對市級掛牌督辦事項,要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細化整治措施,加快推進速度,明確完成時限,確保整治到位。
6月10日前,各地、各部門將動員部署、工作方案、掛牌督辦事項及整改推進方案以及聯絡員、聯絡方式等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葛亮,聯系電話:85158629。
(二)檢查整治階段(6月11日至9月30日)。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結合環保執法大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區域流域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拉網式檢查,解決好“查什么怎么查查了之后怎么辦”等問題,查出的突出環境問題要立即進行集中整治,公開查處、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各牽頭單位至少開展一次問題大排查和執法大檢查。
每月25日前,上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典型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和市級掛牌督辦事項進展情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綜合督查組,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對各縣(市)、區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
(三)考核總結和信息公開階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組織對各地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開展督查,各地要對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和工作成效進行總結,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向社會公開環保專項行動有關信息。10月10日前,各地將工作總結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措施
(一) 強化部門聯動,增強工作合力。堅持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強化聯合執法,通力協作,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部門間要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動執法,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及時整治,確保效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各相關部門參加的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機制,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實任務,明確排查和整改內容、目標、時限、責任人,限期完成。
(二)強化整治措施,嚴肅責任追究。各地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行政等手段,協同推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深化環保執法大檢查和環保“亮劍行動”,細化工作方案,強化工作措施,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重大環境污染問題和環境違法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督促其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
(三)實行信息公開,引導公眾參與。要積極推進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暢通投訴渠道,將12369環保熱線作為“夏季環保專項行動舉報熱線”,并與南通12345政府服務熱線聯動,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環境違法行為。邀請群眾參與環境信訪調處和執法檢查,保障群眾的環境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和參與權,及時公布查處和調解結果,積極回應媒體報道和社會關切。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環保專項行動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報道,主動公開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