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72號 2015年5月2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南通濱海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決定》、《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意見》(蘇政發〔2014〕126號)等文件精神,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現代生態循環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現就全面推進夏季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時的講話精神,以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為總體要求,以治理農業環境突出問題、大幅度提高夏季秸稈機械化還田水平為突破,強化政策扶持、科技支撐、監督管理、利益引導,大力推進夏季秸稈肥料化利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主體參與的夏季秸稈機械化還田運作機制,為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建設生態友好型農業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目標
2015年全市麥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占三麥種植面積的60%,其中200畝以上連片示范方建設面積占機械化還田總面積10%以上。2016至2017年麥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年均遞增10%,到2017年,全市麥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占三麥種植面積的80%,其中200畝以上連片示范方建設面積占總還田面積3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學制定技術路線。要結合當地作物品種、茬口布局、農藝要求、裝備條件等特點,制定完善秸稈機械化還田實施方案,科學確定適合本地麥秸稈機械化還田的技術路線,修訂完善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標準、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認真組織推廣。
(二)全面推行秸稈切碎勻拋裝置。要緊緊抓住秸稈切碎勻拋這一保障機械化還田質量的關鍵環節,全面排查現有聯合收割機狀況,對尚未安裝秸稈切碎勻拋裝置的聯合收割機,限期清理,集中安裝,確保投入麥收作業的聯合收割機全面加裝和啟用秸稈切碎勻拋裝置。在夏收季節,鎮、村要組織專門力量,對聯合收割機使用秸稈切碎勻拋裝置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做到未離田麥秸稈百分之百切碎勻拋。
(三)加快提升還田裝備水平。要加大農機新技術新機具推廣力度,大力發展75馬力以上拖拉機及配套秸稈還田機具,擴大犁旋一體復式機、水旱埋茬耕整機、鏵犁等新型秸稈還田機械的示范推廣。同時,積極推進麥秸稈機械化還田與水稻機插秧等集成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技術覆蓋面,加快促進農機技術裝備水平的提檔升級。
(四)精心組織技術培訓。重點針對基層干部、服務組織及廣大從業人員,多層面、多形式地開展技術培訓,做到技術到位、服務到位,確保秸稈機械化還田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同時,強化生產技術指導,加強作業監管及還田現場巡查,嚴格按技術路線和作業標準組織實施,切實提高技術到位率,全力保障機械化還田質量。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行政推動。各地要高度統一思想認識,按照三麥秸稈大比例還田、水稻秸稈多途徑利用的總體定位,把秸稈還田的重心放在三麥,把秸稈切碎勻拋作為遏制秸稈焚燒、確保還田質量的關鍵舉措。建立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的組織推進機制,切實解決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的組織協調、責任落實、機械調度、指導服務及政策保障等方面的問題。要加大行政推動力度,通過完善扶持政策等措施,確保糧食生產類“全托管”和家庭農場服務或經營的農田夏季全面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探索開展整村推進和千畝連片機械化還田示范方的建設,實現秸稈機械化還田及綜合利用工作的有序推進。
(二)強化政策扶持。各地要加大夏季秸稈還田的財政扶持力度,抓住中央、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機遇,加大縣級財政對75馬力以上拖拉機及配套還田機作業獎補力度。科學統籌省補資金,實行夏季秸稈還田作業補助普惠制,省補包干資金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托底,做到應補盡補。關于補助對象的確定,各地應在省有關政策的總框架下,深入研究,制訂完善實施方案,妥善處理好各方利益關系,調動實際種植戶秸稈還田的積極性。同時,要對轄區內聯合收割機切碎勻拋裝置實行免費安裝,確保夏收前全部落實到位。要對秸稈還田示范方建設、宣傳培訓、機具推廣、技術服務、作業質量監督等工作給予經費保障。
(三)強化宣傳發動。各地各部門要從保護生態環境、減輕農業面源污染的高度,全方位宣傳秸稈機械化還田的重要意義,通過各種渠道將農機購置補貼、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及免費安裝秸稈切碎勻拋裝置等扶持政策向全社會廣而告之,全力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要重點開展面向鎮、村干部和農機服務組織的宣傳發動,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統籌謀劃,整體推進,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
(四)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根據秸稈機械化還田的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協調,確保秸稈機械化還田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縣級政府是推進秸稈機械化還田的責任主體,要加強對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秸稈“禁燒”與機械化還田兩方面工作,牽頭組織制定年度秸稈機械化還田實施方案和第三方核查辦法,確保資金支持到位、工作督查到位。農業農機部門要根據當地作物品種特點、生產技術要求及農機裝備條件,科學制定秸稈機械化還田技術路線,負責生產技術指導、還田機械作業技術培訓,指導鎮村落實還田計劃和組織機具調度,確保作業質量。鎮、村是組織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本地區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要整合自身力量,對農民及機手做好有關收割、還田環節作業標準的宣傳、解釋工作,協調機具調度,落實還田任務,規范開展獎補工作;負責轄區內投入作業聯合收割機的跟蹤監管,對未安裝切碎勻拋裝置的收割機一律不得下地作業;及時調處夏收作業矛盾糾紛,對沒有按要求開啟切碎勻拋裝置的收割作業,種植戶可拒付作業費。
(五)強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將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納入對縣級政府農業農村工作目標考核內容,明確由市農委牽頭,具體負責全市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組織實施、督查推進、考核獎懲等工作。重點對各地財政補助政策落實、切碎勻拋裝置安裝、作業標準制定、收割及還田作業環節監管、還田面積和作業質量、示范方建設等內容進行專項考核。各地要加大對鎮、村級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確保全市秸稈機械化還田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