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的通知
通政辦發〔2015〕98號 2015年6月15日
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不斷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切實增強行政復議公信力,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經市政府同意,決定成立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行政復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其他相關工作,研究制定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審議重大、疑難、復雜的行政復議案件。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具體承擔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確定重大、復雜、疑難復議案件,負責重大、復雜、疑難復議案件的立案受理、調查取證、案件審查、文書送達等事務。
二、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常務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組成。主任委員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常務副主任委員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市政府法制辦分管負責人擔任。委員分為常任委員和非常任委員。常任委員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和相關處室處長擔任。非常任委員從市內外法學專家、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行政機關、人民團體、社會團體內熟悉法律工作的人員中聘任。
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兼任。
三、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審議行政復議案件、研究制定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和行政復議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所需工作經費,納入市政府法制辦公室部門預算予以保障,并按照專款專用原則開支。
四、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制定工作規則,規范開展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