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105號 2015年6月29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城市老樓、危樓安全管理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危。今年5月以來,貴州、天津等地發生多起房屋崩塌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李克強總理、張高麗副總理于6月16日、17日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國家住建部于6月17日對老樓危樓拉網式全面排查治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為切實加強城市老樓危樓的安全管理,避免因房屋倒塌引起的重大傷亡事故,決定立即在全市開展城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迅速開展城市老樓、危樓拉網式全面安全排查
各地要對建筑年限較長、建設標準偏低、失修失養嚴重及其它因素產生安全隱患的房屋開展拉網式排查,具體范圍包括:已超過房屋設計使用年限,還在繼續使用的房屋;已竣工25年及以上,并經過結構改造的房屋;已出現裂縫、變形、不均勻沉降現象,仍需繼續使用的房屋;未經批準或許可,進行結構改造的房屋;無報建手續或無施工許可建設但已投入使用的房屋等。在排查工作中,要進一步細化明確需要納入安全鑒定的范圍,及時、科學、準確鑒定出危險房屋類型。對排查出的危險房屋,各地要及時邀請專業人員作出科學準確的判斷,明確危險等級。雨季、汛期已到來,極端天氣時有發生,要重點對整體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被拆除、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險、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等進行拉網式排查;要重點排查老樓危樓安全責任主體是否明確,日常管理是否及時到位,管理制度、措施是否落實,管理檔案是否已經建立完善;要重點對教育設施、養老設施、衛生醫療設施、娛樂場所、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排查,特別要對低洼地段建筑年代久遠的老舊房予以特別關注,提前做好防范和應對措施。
二、切實加強對城市危險房屋的治理
對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要明確責任主體,科學制定方案,確保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責任主體復雜、一時不能明確的危險房屋,由危險房屋所在地政府先行采取解危措施,待以后責任明確后由相關責任人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解危費用。對已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應將限期治理意見通知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當地政府要有效協調、科學指導、督促推進,確保治理措施落實到位。對明確為停止使用、整體拆除的房屋,要迅速采取果斷措施,撤出人員,杜絕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故。對需要進行加固和改造的危險房屋,優先納入當地抗震加固或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計劃,享受國家和省相關優惠政策;在實施加固前,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測,確保不發生危害居民人身安全的事故。各地要加強房屋安全應急管理,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應急處置工作及時、科學、有序。
三、嚴格落實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治理責任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對所轄區域內城市老樓危樓排查治理工作負總責,市各相關部門對本系統內的老樓危樓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各地、各部門要根據各自情況,制定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組織精干人員,落實工作經費,確保排查和治理工作有力有效進行。要明確排查和治理的負責人和具體職能部門,及時協調解決排查和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作用,根據實際情況賦予其相應職責和權力,形成上下聯動的安全監管網絡。要建立老樓危樓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落實機構和人員,提供經費保障,確保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序開展。要通過多種形式,督促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房屋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規范房屋使用行為。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要加強對本次老樓危樓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組織推進和業務指導,搞好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確保本次排查治理工作有序進行。
各縣(市)區城市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情況,于7月20日前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聯系人:周永平;聯系電話:59000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