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5〕12號 2015年2月16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程序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將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法治建設中的一件大事,將對政府各項工作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為貫徹實施好《程序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程序規定》出臺的重要意義
《程序規定》是我省首部專門規范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具體程序的政府規章,這部規章的出臺對于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消除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推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學習貫徹,從推進依法行政、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的高度,充分認識《程序規定》施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貫徹實施《程序規定》、規范行政職權行使作為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認真組織開展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抓緊對接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為我市全面、順利貫徹實施《程序規定》打牢基礎、做好準備。
二、積極開展《程序規定》的學習、宣傳和培訓
各地、各部門要將《程序規定》納入今年學法計劃,按照分級負責、分類組織、全員參與、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組織開展《程序規定》的學習、培訓工作。司法行政部門要將《程序規定》列為今后一個階段普法宣傳的重點內容。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精神,全面、準確把握《程序規定》施行后對行政管理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并組織好本地、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學習,做到準確理解、熟練掌握、自覺貫徹。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要積極開展以法制骨干和行政執法人員等為重點的專題培訓,進一步鞏固學習成果。要充分運用各種宣傳輿論工具,引導和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識、了解、運用《程序規定》,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強化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程序意識
程序正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執法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響到整個執法的合法性。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克服“重實體輕程序”的觀念,進一步樹立行政執法的程序意識,養成按法定程序辦事的習慣,作出行政決定要符合法定程序,執法行為要遵守法定程序。要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程序制度建設,全面規范行政職權從啟動到調查、決定、期限、送達、效力、監督等各個環節,特別要保障行政執法過程中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聽證等權利,切實防止因執法程序不當侵犯行政相對人權益。
四、不斷完善行政程序配套制度建設
各地、各部門在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的實踐中,要嚴格執行《程序規定》的各項要求,切實將各項制度貫徹落實到位。要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明確具體操作規范。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的信息公開制度、公開征求意見制度、聽證制度、風險評估和后評價制度等。要善于運用行政指導、行政合同、行政調解等柔性管理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實現管理目標。要繼續完善行政執法機制,將地域管轄、跨區域合作、聯席會議制度、協助執法、回避制度等規定有機融入執法過程,同步做好行權系統權力庫的動態調整和權力流程公開工作。
五、加強組織領導
貫徹實施《程序規定》是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各級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把《程序規定》的學習、宣傳和實施,與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相結合,統籌部署、精心安排,積極在體制機制方面進行創新探索。市、縣兩級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要辦公室發揮綜合協調的職能,加強對本地區貫徹實施《程序規定》各項工作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要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部門在執法實踐、制度建設等方面好的做法和先進經驗,推動全市行政執法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