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5〕9號 2015年2月8日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為規范市區(含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行為,進一步提高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的透明度、公信力,保障建設項目順利推進,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房〔2012〕8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總體要求
房屋征收活動,應嚴格執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按照規范征收程序、強化信息公開、加強全程監管、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公開平臺的總體要求,提高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實現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內容公開,操作過程公開,高效便民,接受群眾監督,公布舉報電話,切實維護動遷戶的合法權益。
二、房屋征收補償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與方式
房屋征收應當按照規范要求,采取與征收工作同步主動公開的方式,做好信息公開并建檔留存。
(一)公開相關法規政策。主要包括房屋征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在區政府(管委會)門戶網站公開。
(二)公開項目審批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項目位置范圍(紅線)及規劃用途意見,在征收范圍內以展牌方式公開。房屋征收決定、房屋征收決定公告、評估機構選擇公告、評估機構選擇結果公布等材料,在區政府(管委會)門戶網站和征收范圍內以展牌方式同時公開。
(三)公開補償安置方案。主要包括補償安置的依據、補償安置原則、補償安置方式、補償安置標準等,在征收范圍內以展牌方式和向被征收人發放手冊的方式同時公開。
(四)公開獎勵和補助標準。主要包括獎勵標準、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特殊補助補貼標準(含特困補助標準、殘疾補助標準等),在征收范圍內以展牌方式和向被征收人發放手冊的方式同時公開。
(五)公開房屋征收流程。主要包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房屋征收實施流程、舊房交割流程、房屋征收評估流程圖等,在征收范圍內以展牌方式公開。
(六)公開從業機構和工作人員信息。主要包括房屋征收服務單位以及評估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工作人員及聯系電話、工作紀律、廉潔自律規定、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在征收范圍內以展牌方式公開。
(七)公開調查結果。主要包括征收范圍內被征收房屋的權屬、用途、建筑面積等。各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政策標準與被征收人家庭人口有關的,還需公開家庭人口、析產分戶等情況,在征收現場辦公室內向被征收人公開。
(八)公開評估結果。公示初評結果一覽表,在征收現場辦公室內向被征收人公開。包括被征收房屋座落、產權人姓名、合法建筑面積、合法土地面積、無證房屋面積、房屋價值補償、裝飾裝修及附屬物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特殊補助補貼等,對初評結果有異議的,經評估機構復核后,再次公示。
公示評估復核結果情況一覽表,在征收現場辦公室內向被征收人公開。公示項目與初評結果項目應一致。屬于非居的,需同時公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土地權屬證明(土地租賃協議)。
公開分戶補償安置結果一覽表,在征收現場辦公室內向被征收人公開。包括被征收房屋座落、產權人姓名、房屋價值補償、自建房補償、合計補償、安置方式、安置地點等。
(九)公開補償結果。主要包括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舊房交割單、結算單、補償款支票存根、特殊情況獲得的補助補貼金額等。復印件應加蓋區房屋征收部門公章,在征收現場辦公室內向被征收人公開。
(十)公開安置房源及選房情況。主要包括安置房源的地點、面積、套型、價格、建設標準、選房規則、選房順序和每戶選房時間、選擇結果等情況,在征收現場辦公室內向被征收人公開。
三、切實加強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的組織保障
加強市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構建“統籌協調、各司其職”的工作格局,強化宣傳、監督、考核等各項措施,保障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推進。
(一)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發揮南通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聯席會議的制度優勢,統籌協調解決房屋征收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各區政府(管委會)要統一思想,成立相應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機構,強化組織領導,全力推進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對在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過程中,動遷戶反映的問題及時予以核實處理、反饋。
(二)強化協調配合。市房屋征收部門要切實做好對各區政府(管委會)房屋征收部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各區政府(管委會)為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主體,要把握工作重點,制定推進計劃,明確工作步驟,落實工作責任,保證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財政、國土、規劃、審計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積極支持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
(三)強化宣傳引導。采取群眾喜聞樂見、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對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法律法規政策、工作經驗、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為重點,超前排查隱患,妥善化解矛盾,維護房屋征收社會穩定工作。
(四)強化監督考核。市監察部門、市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開展監督巡查。堅持有錯必究、過錯與責任相適應、問責與整改相結合、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考核問責制度,對市區房屋征收補償安置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成效進行綜合考核,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對在信息公開過程中不按規范要求實施、阻撓干擾信息公開工作、拒不執行信息公開規定、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由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直接責任人以及相關領導的責任。
本意見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