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人社規〔2014〕9號 2014年6月3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區各企業:
為更好地促進我市企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現將《南通市市區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培育獎勵辦法》印發給你們,請各縣(市)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相應的激勵政策。市各區要廣泛宣傳、加強組織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并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反饋。
南通市市區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培育獎勵辦法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強我市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南通市“十二五”人才發展規劃》(通政辦發〔2012〕49號),結合市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大職稱政策聚焦和服務企業的力度,引導、鼓勵企業重視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不斷提升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素質,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加快推動企業轉型、升級,為南通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提供各專業中高級人才支撐。
二、獎勵范圍對象
(一)在市區企業(不含通州區,下同)工作并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
(二)科技創新成果突出,培養專業技術人員成效顯著的市區企業。
三、獎勵標準條件
(一)個人獎勵。個人在市區企業工作,所在企業按照規定繳納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基金,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并符合規定的要求,經市職稱辦推薦或組織評審(含考試),獲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給予以下相應獎勵(獲得2個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就高享受1次獎勵):
1.獲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8000元;
2.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
3.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元。
上述對個人的正高級、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獎勵,扣除其以前獲得的低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獎勵。
(二)企業獎勵。企業按照規定繳納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基金,在一個滾動周期內(連續3年為一個滾動周期),獲得過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著〔馳〕名商標、名牌產品、行業標準、行業成果獎)或有發明專利等,給予以下相應獎勵:
1.在一個滾動周期內,經評審(含考試)獲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數占企業獲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總數的25%及以上,且有1人及以上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在一個滾動周期內,經評審(含考試)獲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數占企業獲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總數的35%及以上,且有2人及以上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上述對企業的獎勵,原則上一個企業只享受一次。滾動周期內個人獲得2個以上不同專業技術資格的就高計算1人次。
四、獎勵申報材料
(一)個人申報須提交以下資料:
1.《南通市市區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個人獎勵申報表》(1式4份);
2.本人身份證、獲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批文、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本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1份);
4.企業為其繳納社保證明(1份);
5.企業按照規定繳納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基金證明(1份)。
(二)企業申報須提交以下資料:
1.《南通市市區企業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獎勵申報表》(1式4份);
2.獲得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著〔馳〕名商標、名牌產品、行業標準、行業成果獎)或有發明專利等批文、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3.企業連續3年內獲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批文、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企業按照規定繳納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基金證明(1份);
5.企業為所有人員繳納社保證明(1份)。
五、獎勵申報時間
上一年度經評審(含考試)獲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和符合獎勵要求的企業,在下一年度5月份集中申報,截止時間為每年5月30日。
六、獎勵申報程序
(一)個人按要求向企業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企業審核推薦;
(二)企業按照要求備齊申報材料,由企業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市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職稱辦);
(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每年集中審核。對符合獎勵要求的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財政局按程序下撥獎勵資金。
七、獎勵資金撥付
獎勵資金從南通市市區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基金統籌部分列支,一次性劃撥給被獎勵人和被獎勵企業。
八、違規處罰
被獎勵人所在企業(含受獎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整改,核減、收回或停止撥付資金:
(一)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騙取獎勵資金的;
(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細則規定行為的。
其中,利用虛假證明材料等騙取資金的,除追回已獎勵的資金外,還將記入企業誠信記錄,三年內不得申報各類財政扶持項目。
九、其他事項
(一)已實行年薪制的市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不在獎勵范疇。
(二)本辦法從2014年6月30日起實施。
(三)本辦法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