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4〕55號 2014年4月9日
沿海各縣(市)人民政府,南通濱海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加強對《南通市海洋功能區劃(2013~2020)》編制工作的組織協調,市政府決定建立南通市海洋功能區劃編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職責
?。ㄒ唬┰谑姓I導下,負責《南通市海洋功能區劃(2013~2020)》編制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協調。
?。ǘ└鶕?、省有關海洋功能區劃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我市海洋功能區劃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安排。
?。ㄈ┒酱?、協調各部門和單位,及時向市海洋與漁業局報送海洋功能區劃基礎資料。
?。ㄋ模┘訌娪嘘P部門和單位的信息溝通與交流,協調全市海洋功能區劃編制中的重大問題。
?。ㄎ澹┩瓿墒形?、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聯席會議組成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市政府辦公室、市海洋與漁業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規劃局、市港口局、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旅游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國土局、市民政局、南通軍分區及沿??h(市)人民政府、南通濱海園區管委會等部門和單位組成。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通知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人員參加。
聯席會議由單曉鳴副市長擔任總召集人,市政府副秘書長張建華、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許海波擔任召集人,辦公室設在市海洋與漁業局。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聯席會議批準。各成員單位要指定一名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作為聯席會議辦公室聯絡員。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ㄒ唬┞撓瘯h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臨時召集全體成員單位會議或部門成員單位會議。
(二)聯席會議協調或審議的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有關成員單位協商一致,形成會議紀要,印發各成員單位,同時上報市政府。
(三)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安排,不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或部分成員單位開展聯合調研,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專題研究。
?。ㄋ模└鞒蓡T單位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研究海洋功能區劃的有關問題。聯席會議協商一致和經市政府審定的事項,各相關職能部門應按各自職能組織落實。
?。ㄎ澹┞撓瘯h辦公室負責跟蹤、督促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和市政府審定事項的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報告聯席會議和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