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3〕3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2013年全市糾風工作要點》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2月28日
2013年全市糾風工作要點
(南通市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2013年2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標本兼治、糾建并舉,以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出發點,以人民滿意為工作標準,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大力加強政風行風建設,進一步密切黨委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為我市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率先在江蘇江北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作風保證。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民心專列”工作機制,進一步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努力提升群眾訴求解決率和群眾滿意率。
進一步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充分發揮12345政府服務熱線的群眾訴求主渠道作用,積極推動相關政務類服務熱線的融合;探索開通“民心專列論壇”,引導網民合理表達訴求;面向普通市民、村民公開征集100名“民心專列信息員”,及時、主動掌握社情民意;建立“民心專列特約市民評論員”隊伍,組織普通市民對部門參與政風行風熱線等情況進行在線點評,提高群眾參與政風行風熱線的廣度和深度。繼續邀請縣(市、區)政府和市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參與電臺版“民心專列·政風行風熱線”直播,直接與聽眾溝通交流。
進一步強化對“民心專列”群眾訴求解決情況的跟蹤督辦。建立“民心專列群眾訴求督辦小組”,協調各媒體政風行風熱線欄目組參與對熱點、難點問題解決過程、解決結果的跟蹤督辦;建立“民心專列特約市民評論員”制度,組織市民代表對部門上線和解決群眾訴求等情況開展點評、評價;群眾訴求及解決情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對各地各部門辦理12345平臺群眾訴求及群眾滿意度等情況開展季度考核,結果納入部門綜合績效日常考核范疇;開展群眾訴求辦理優秀案例評選。
〔責任單位:市政府糾風辦、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受理中心(牽頭),市網絡信息管理中心、南通日報社、南通廣播電視臺〕
(二)拓展民主評議工作載體,進一步提升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水平,努力提升政府為民辦事效果。
1.開展“優作風、提效能、惠民生”暨“民評民生”活動。圍繞市政府2013度“為民辦實事”項目的有效實施,組織開展“優作風、提效能、惠民生”主題活動;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對民生實事實施的參與、監督、評價作用,對市級機關相關職能處室的推進效能、推進效果、群眾滿意度等,通過日常督查、公開點題評議、社會調查等形式開展“民評民生”活動,推動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落到實處,取信于民。
〔責任單位:市紀委、市級機關工委、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共同牽頭)、市各部門和單位〕
2.組織開展對經濟管理部門的聯動評議活動。按照國務院糾風辦、省政府糾風辦統一部署,以服務發展、作風建設、管理規范為重點,對經濟管理部門開展上下聯動評議,督促經濟管理部門想企業之所想、急企業之所急、解企業之所憂,主動為企業服務,與企業共渡難關,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市政府糾風辦(牽頭)、市各有關部門〕
(三)大力開展專項治理,進一步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努力維護群眾合法利益。
1.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維護教育公平正義。加強對教育經費撥付使用情況的監管,全面建立義務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實名制學籍信息系統。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師資均衡配置,維護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的公平正義。合理劃定并向社會公示每所公辦學校的招生范圍、程序和結果,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學區內學生比例不得低于招生數的90%,不得通過任何考試方式招生,未經批準不得招收特長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招收擇校生比例不得超過招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教育主管部門應當一次性下達并公布每所學校的招生計劃,對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不得建立學籍,禁止在擇校生之外招收借讀生、自費生。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禁止“點招”錄取,禁止以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和中外合作辦學等名義亂收費。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牽頭),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物價局、市文廣新局、市政府糾風辦〕
2.深入治理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提升醫德醫風建設水平。總結提煉、大力弘揚“無紅包”精神,加強醫德醫風宣傳教育,評選宣傳醫德醫風標兵楷模,創樹醫德醫風建設品牌,深化“無紅包醫院”創建成果。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發票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醫藥購銷中虛開、假造發票等違法行為及其背后隱藏的商業賄賂和不正之風問題。探索“陽光用藥”電子監察,對醫療機構診療用藥行為進行實時監督。切實加強對醫療器械、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行為的監管,源頭防范問題發生。加強對醫療衛生服務安全質量和服務行為的監管,建立多方參與的社會監督機制,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繼續開展治理虛假違法醫藥廣告工作。嚴肅查處收受“紅包”、醫療設備及藥品和醫用耗材“回扣”等問題,對相關責任人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牽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南通工商局、市物價局、市政府糾風辦〕
3.堅決糾正涉農亂收費和侵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確保強農惠民政策落實。繼續深化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加強涉農收費管理,嚴格落實涉農收費文件“審核制”、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農民負擔“監督卡制”。根據國務院糾風辦統一部署,重點開展計劃生育、農民建房、生豬屠宰及向村級組織收費的專項治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行為。組織對涉農補貼“一卡通”直補、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專項督查,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為,切實糾正利用一事一議變相增加農民負擔問題。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的監管,嚴肅查處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案件。糾正和查處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等環節發生的違背群眾意愿、與民爭利等損害農民利益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權益。
〔責任單位:市委農辦(牽頭),市財政局、市農委、市物價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國土局、南通工商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
4.深入開展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著力優化企業發展環境。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服務企業發展收費優惠政策,加強對企業負擔情況的跟蹤監測,嚴肅查處違規行政性收費行為。根據國家預防腐敗局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市場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清理規范活動,嚴肅查處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依托行政權、壟斷權強行服務、高收費、亂收費等行為。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物價局、市民政局(牽頭),南通工商局、市工商聯、市政府糾風辦,市各部門和單位〕
5.堅決糾正金融、電信等公共服務行業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切實規范收費等行為。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收費專項檢查,取消不符合規定的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嚴肅查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借貸款之機強制收費、亂收費以及只收費不服務等問題;規范清理收費項目,合理確定收費水平,并逐項向社會公開。清理電信資費文件,實施套餐審批備案制度,進一步簡化資費套餐結構;規范電信收費行為,提高資費透明度,推動電信資費水平合理降低;完善電信企業服務承諾制度,督促電信企業公開服務內容和標準,自覺履行承諾;加強電信服務質量監管,完善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著力整治惡性競爭、強制服務、捆綁銷售、強行扣費、惡意吸費等突出問題;堅決查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違規營銷、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擴大范圍收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市通信協會(牽頭),市物價局、市政府糾風辦,中國移動南通分公司、中國電信南通分公司、中國聯通南通分公司〕
6.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問題,切實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督促各地政府嚴格執行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征地拆遷主體、評估程序等規定,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工作,嚴禁采取暴力、威脅或者中斷供水、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加大對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征用的監管力度,糾正未批先征、邊批邊征、以租代征等違規行為,確保征地補償款按時足額發放到位。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征地拆遷補償機制,保障被征地拆遷人的合法權益。開展房屋征收(拆遷)與安置房建設巡查,對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引發惡性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房管局(共同牽頭),市政府糾風辦、市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南通供電公司〕
7.切實加強涉及民生的政府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有效防范資金風險。強化對強農惠農富農資金的監管,探索建立紀檢監察、檢察、審計等單位的聯動機制,堅決糾正和查處截留、挪用農村低保、惠農直補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繼續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以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等職業教育資助政策為重點,加強對教育經費撥付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中央教育惠民政策落實。加強對醫改資金、新農合和城鎮醫保資金投入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截留、擠占、挪用、虛報冒領等問題。充分發揮“廉潔援疆”三方聯動監管機制作用,確保援疆資金、項目管理規范、高效、廉潔,保持南通“廉潔援疆”品牌形象。
〔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人社局、市委農辦、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監察局(分別牽頭),市發改委、市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南通援建新疆伊寧縣前方工作組〕
同時,繼續深化治理物流領域亂收費和公路河道“三亂”問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公務員考錄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風。進一步規范博覽會舉辦行為,鞏固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專項治理成果。嚴肅查處機關事業人員酒后駕駛機動車等違規行為。
(四)大力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進一步規范從業行為,樹立部門和行業良好形象。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相關規定,堅持求真務實、反對弄虛作假,堅持艱苦奮斗、反對奢侈浪費,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大力精簡會議活動,大幅減少文件簡報,多下基層調研,多為群眾解難,把時間和精力用在促發展、抓落實上,努力促進作風建設有新氣象、新成效。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全面推行公共服務標準化,繼續創建人民滿意的部門和行業。科學合理設定評價標準,深化民主評議基層站所和服務窗口工作。強化民主評議與重點糾風專項治理任務的結合。
〔責任單位:各部門和單位〕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組織領導。堅持和完善糾風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各級政府要健全糾風機構,配齊配強人員,強化工作指導,夯實糾風工作基礎。各級糾風機構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下級糾風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各部門、各行業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細化工作任務,強化責任落實,確保任務落實。
(二)突出監督檢查。充分發揮“民心專列”信息員、特邀監察員的作用,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確保政令暢通、政策惠民。抓住重點問題、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加強跟蹤檢查,及時督促整改。堅持日常監管與集中檢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把監督檢查貫穿于全年工作始終,確保工作任務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對具有普遍性的問題要健全完善制度,防止糾而復發。
(三)突出案件查處。加大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的不正之風案件查處力度,深入調查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問題背后的腐敗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對典型案件公開曝光,充分發揮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通過查辦案件,查找問題,堵塞漏洞,完善體制機制,強化治本功能。建立健全糾風案件轉辦督辦和工作考核制度,對壓案不辦、久拖不決、包庇袒護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突出源頭治理。堅持用創新的思路破解難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防范于成風之前。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加強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預測和分析,善于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引發不正之風現象的深層次問題,從源頭上鏟除不正之風滋生蔓延的土壤,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熱點問題,確保糾風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