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3〕38號 2013年6月13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南通濱海園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和《省政府關于我省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12〕161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第三次經濟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普查的重要意義
國務院決定在2013年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是國家“十二五”期間最重大的一次國情國力調查。通過這次普查,可以全面了解我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系統了解我市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的現狀以及各主要生產要素的構成,進一步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全面更新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對于我市更好地落實“八項工程”、推進“兩個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礎性作用;對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科學決策水平,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型和升級,全面建設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明確普查的時間、對象、范圍和內容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普查對象是在我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普查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農、林、牧、漁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普查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三、切實做好普查的各項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市二、三產業門類齊全,特別是近幾年來民營經濟迅猛發展,單位數眾多,此次經濟普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優化方式,統一組織,創新手段,切實做好普查的各項工作。為了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建立南通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與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各地、各部門普查實施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
(二)明確部門分工。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請市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由財政按現行財政體制審核安排;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以及個體戶轉型升級為法人等方面的事項,由市工商局、國稅局和地稅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組織機構代碼方面的事項,由市質監局負責和協調;涉及金融、保險、證劵、通信等方面的事宜,由市發改委、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銀監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和市經信委等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房地產企業和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方面的事項,由市城鄉建設局和市房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租借部隊和武警營區的社會單位,由軍分區后勤部、市武警支隊后勤部負責和協調。各級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員如在普查工作中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由市監察局負責和協調處理。其他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
(三)把握重點環節。各地普查機構要結合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宣傳動員、單位核查、普查登記、質量管理、資料開發等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及有關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以及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二是要充分利用部門資料進行單位比對,進一步完善基本單位名錄庫。要將制造業中分離出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個體戶轉型升級的法人、家庭服務業企業等單位及時納入普查單位清查,認真做好服務業單位名錄庫的更新與維護,做到應普盡普,不重不漏。三是要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全面建立普查區電子地圖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鞏固和拓展統計聯網直報系統成果,全面采用手持電子數據采集設備,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切實減輕基層普查人員的工作負擔。四是要層層建立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數據質量控制辦法,對普查培訓、摸底、登記、基層表審核、數據處理、抽查驗收等各個環節實行嚴格的質量管理,確保數據質量。五是要注重分析研究,及時向社會公布普查結果,并積極利用普查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為提高宏觀管理水平提供可靠依據。
(四)堅持依法普查。我市境內的所有普查對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各級統計執法機構和監察機關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行為,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質量。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應履行保密義務。
四、認真落實普查機構、人員和經費
各級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南通濱海園區管委會要把第三次經濟普查列入今明兩年的重點工作計劃,迅速成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對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要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第三次經濟普查將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普查人員素質要求較高。各級普查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并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并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各級人民政府、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蘇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南通濱海園區管委會要按照財政分級負擔的原則,及時將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