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3〕25號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全力推進市區(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生態河道建設,加強地區和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及時解決城市水環境綜合整治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力爭全面實現市區三年清水目標,現就加強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水環境綜合整治重要性的認識
城市水環境質量事關城市形象,事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近年來,隨著全國文明城市的成功創建,我市城市水環境質量有了明顯改善,群眾的滿意度逐年提升,以濠河為標志的城市景觀已成為我市一張靚麗的名片。但是應該清醒地看到,現階段南通正處在現代化、工業化、城市化加速發展期,加強環境保護刻不容緩。排水管理職責不清,排水管理不到位,導致城市河道黑臭問題依然突出,仍是群眾投訴的熱點;與先進地區相比,我市河道景觀的亮點還不多。因此,加強市區水環境治理,提高治理水平,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顯得十分迫切而重要。市區各地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建設美麗南通的高度,充分認識水環境綜合整治的重大意義,進一步更新觀念,強化措施,加快推進。
二、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目標與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全力推進市區河道截污治污,加強供水、排水管理,加大環境監管力度,同時通過河道清淤、貫通水系、引江調水和長效管理等措施,力爭到2015年,河道水質有較大改善,80%以上河道達到生態河道標準,將河道建設成“水清流暢、岸綠景美、人水和諧”的生態景觀河道,為建設宜居城市奠定基礎。
(二)基本原則。按照“科學規劃,綜合治理;突出重點,標本兼治;控源為本,生態優先;部門聯動,統籌協調”的原則,通過實施控源截污、雨污分流、生態河道建設等措施,大力推進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快營造人水和諧的宜居環境。
三、水環境綜合整治主要內容和今年工作任務
(一)水環境綜合整治主要內容。
1.污染源排查。為徹底解決污水入河污染水環境問題,必須加強污染源排查,找源頭,從源頭治理。
2.截污入管。在排查污染源的基礎上,全面實施污水截入城市污水管網,同時加大投入,加大市區污水管網建設力度,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
3.控污管理。加強對“五小行業”、小區陽臺、車庫等排污管理力度;對城市所有申請用水戶(居民住戶除外)實行先排水后供水的管理模式;新建小區、樓房前側要鋪設排污管網,列入小區建設一并驗收。
4.河道整治。在污水截流入管的基礎上,繼續加強城市河道整治工作,重點在清淤和貫通水系上下功夫,使城市河道水能引得進、流得動、排得出,全面暢通水系。
5.河道稽查。加強市區河道稽查,對污水直排入河及通過雨水管排污的現象,及時發現迅速處理。
(二)2013年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任務。
根椐《南通市城市水系規劃》及近幾年來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初步確定2013年度整治河道47項,投資估算63780萬元;河道截污13條,投資估算16210萬元。其中:市管河道整治8項,估算投資17600萬元,截污工程4條,估算投資14000萬元;崇川區河道整治16條,估算投資14990萬元,截污工程7條,估算投資1550萬元;港閘區河道整治9條,估算投資14990萬元;河道截污1條,估算投資410萬元。市開發區河道整治14條,估算投資14400萬元,截污工程1條,估算投資250萬元。
鑒于新一輪城建體制尚未正式出臺,市區河道整治及截污的實施主體和投資主體暫按如下辦法執行:(一)河道整治。市管河道整治由市水利局組織實施,資金由市級負責;崇川區、港閘區區管河道整治由相關區組織實施,資金市財政補助50%;封閉區及開發區河道整治由相關區組織實施,資金自籌解決。(二)污水截流。污水截流項目根據排查組排查情況,由市城鄉建設局統一分類整理,既有主次干道由市城鄉建設局市政設施管理處負責實施;新建主次干道由市城建集團負責實施,資金由市級負責;支路及小區內截污由各區政府負責實施并承擔相關經費。市城鄉建設局對各實施主體的截污方案、實施過程、截污效果進行監督管理。新城建體制出臺后按新體制規定辦理。
四、水環境綜合整治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的組織領導,建立“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推進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
(二)明確責任分工。根據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實施內容,成立6個工作小組,既明確責任主體,同時要加強配合協作,形成治水合力。污染源排查組由市環保局牽頭負責;截污組由市城鄉建設局牽頭落實;控污組由水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牽頭協調,發放交辦單至相關部門;稽查組由市水利局、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組建稽查隊伍,進行網格化稽查;河道整治組由市水利局牽頭負責,建設按分級實施原則進行;拆遷拆違組由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
市相關部門要依照責任分工,緊密協作。市財政部門要強化對水環境整治項目的統籌,凡涉及到老小區截污的河道整治項目概算,應一并審核老小區截污概算,待老小區截污工程完成后再實施河道整治或兩者同步實施。市規劃部門負責制定市區河道藍線規劃,加強河道藍線規劃控制,對涉及水系調整、填埋河道的城市建設項目嚴把規劃審批關;統一規劃“城中村”改造,考慮污水排放問題。市城管部門要發揮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的作用,發現問題及時向整治辦公室通報。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做好市區通航水域的船舶防污工作。市監察局負責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市國土局負責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用地相關工作的協調指導,依法辦理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范圍內用地手續。
(三)加大輿論宣傳。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的重大意義,提高全社會對綜合整治建設的知曉度和關注度,廣泛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努力營造愛河護河的良好氛圍。主動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廣泛接受公眾監督,形成全方位的社會監督機制,確保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有序實施和深入推進。
附件:2013年南通市區水環境綜合整治計劃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