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3〕170號 2013年9月1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督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2號,以下簡稱《辦法》)已正式頒布,并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宣傳《辦法》
《辦法》不僅為維護付費對象合法權益,有效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制度保障,而且對提高相關收費職能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依法監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策劃,利用報紙、電臺、網絡等多種載體,針對不同的對象,有針對性的進行宣傳。要認真組織開展多層次學習培訓,準確理解把握《辦法》內涵,增強實施成效。
二、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管理制度
收費單位在實施收費前,應當向同級價格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收費許可證;增減收費項目、調整收費標準等,收費單位應及時向同級價格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收費單位需要委托其他單位實施收費的,應當報同級價格、財政部門批準,由價格主管部門在收費許可證上予以標明,并監督受委托單位實施收費行為。
三、規范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使用國家或者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收費單位持行政事業性收費批準文件向財政部門申請領取財政票據。行政事業性收費由稅務機關執收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使用稅務票證。
四、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度審驗制度
收費單位應當按照省價格、財政部門的規定,到原發證機關進行年度審驗。未經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收費。年度審驗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五、完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制度
價格、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原則,通過報紙、網站等載體,向社會公布市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目錄。收費單位實施收費時,應當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收費對象、優惠減免規定、監督舉報電話以及收費許可證,特別應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的預算管理
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是財政非稅收入重要組成部分,財政部門及各執收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審批權限確定的收入歸屬,納入相應級次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七、建立對收費單位收費誠信考核評價制度
收費單位應當加強收費自律,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其業務主管部門應當督促收費單位依法收費,制止違法收費行為。財政、價格部門對收費單位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誠信考核,建立誠信檔案,引導收費單位誠信自律。
八、依法開展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財政、價格部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各收費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所需的賬簿、單據、憑證、文件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實施和管理行為進行舉報的,價格、財政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受理、調查、處理舉報,并為舉報人保密。審計、監察部門按照各自法定職責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