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3〕193號 2013年11月5日
各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推動我市工業產業轉型升級,優化主城區產業空間布局,充分發揮主城區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工業經濟集約集聚發展,加快引導主城區產業向通州區石港科技產業園轉移,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南通市重點產業布局指導意見》,充分發揮主城區對周邊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原則,著力優化區域產業布局,大力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快推動主城區產業向通州區石港科技產業園轉移,促進市區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在遵循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客觀規律的基礎上,政府因勢利導,創造條件,通過搭建平臺、出臺政策等措施,引導主城區的企業有序轉移。
(二)堅持產業轉移與產業升級相結合。通過產業轉移進一步提高主城區土地利用率,優化使用存量用地,同時引導轉移企業通過技術改造,提升產業發展水平,促進產品結構優化升級。
(三)堅持布局優化和集聚集約相結合。引導園區合理規劃布局,加快基礎配套建設,增強園區承載能力,推進產業用地節約集約,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率和單位面積產出水平,努力形成園區產業集聚效應。
三、目標定位
積極承接南通市區先進制造業產業轉移,加快招引新興產業項目,著力打造機械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高端紡織服裝、儀器儀表等五大特色產業集群,力爭5年內五大產業集群平均銷售達30億元以上,園區總銷售達200億元以上,加快建設具有特色的中心城鎮,打造南通市工業新型示范區,構建市區工業經濟的新增長極。
四、政策舉措
(一)建立完善組織機構。成立主城區產業向石港科技產業園轉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相關部門和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市開發區有關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推進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具體負責推進主城區產業向石港科技產業園轉移日常工作。
(二)健全協調推進機制。建立主城區產業向石港科技產業園轉移工作日常溝通制度,形成協調機制。建立轉移工作跟蹤制度,每月匯總各有關部門轉移工作推進進展;建立轉移工作重大問題協調制度,對企業實施轉移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不定期召開專題協調會予以推進。
(三)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市、區兩級職能部門要積極支持園區供水、供電、供氣、道路、環保、通信、消防、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發展與園區配套的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園區信息化建設,科學規劃園區內路網與鐵路、公路及新建高速公路等交通結點的銜接和貫通,提升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整體水平和物流暢通程度。
(四)大力推進載體建設。推廣鼓勵使用標準廠房,積極爭取省級扶持政策,集約節約利用土地,不斷完善承接主城區產業轉移條件。按照集約、節約用地要求,扶持通州區100個經濟薄弱村集中規劃建設標準廠房,建設地點統一設在石港科技產業園;積極引導和鼓勵投資者參與標準廠房建設,提高工業用地的投入產出率,鼓勵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農村集體土地以土地入股方式參與合作建設標準廠房;市區轉移到石港園區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的電子、服裝類企業,全部進入標準廠房。
(五)加大融資服務力度。鼓勵和支持各類投融資公司積極面向產業園區提供投融資服務,鼓勵產業園區設立投融資平臺、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建立健全產業園區風險擔保體系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鼓勵發展風險投資;鼓勵國投、產控、置業等市級國有企業參與園區項目建設,成立實體型園區開發公司開發建設園區。督促通州區級平臺提供融資擔保,支持石港科技產業園前期基礎設施建設。
(六)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由市、區兩級財政統籌安排,給予石港科技產業園一定啟動資金,專項用于園區建設;通州區級財政每年將園區內財政收入除上繳國家、省級部分返還園區,用于滾動開發建設;為吸引項目落戶,對市區新轉移企業實施搬遷項目享受市區技改專項資金補助,其新購置的設備,提高財政補助比例,按15%的額度給予補助。
(七)加強建設用地支持。由通州區政府會同市國土部門,對石港園區近期所需用地落實規劃調整,并結合通州實際,在開展規劃中期評估修改時,根據新增規劃空間情況與園區建設進度需求逐步落實解決。對市區轉移重點項目,在符合現行規定中各項建設項目指標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建設時序要求,按其騰出建設用地情況依一定比例(崇川區50%、港閘區、市開發區40%),在其新建廠區時給予用地計劃支持,保障轉移企業項目建設。
(八)加大科技人才支持。對石港科技產業園新建企業招引的高技術人才予以傾斜,優先支持申報國家和省、市各類人才計劃;對已落戶石港科技產業園的工業企業加強科技支持,在申報國家和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各類科技計劃時予以優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