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通政發〔2013〕7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政府制度建設的管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更好地服務我市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根據《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省政府令第54號)的要求,市政府對通政發〔2011〕91號文件公布為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以及2010年、2011年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對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165件(見附件1)、擬修訂的規范性文件45件(見附件2)予以公布。擬修訂的規范性文件應于2014年6月30日前修訂完畢,逾期未修訂的一律失效。未列入公布目錄的規范性文件一律廢止。
附件:1.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2.擬修訂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