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2〕7號 2012年2月3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加快創新創業,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委《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3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1〕286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創業投資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辦發〔2008〕14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促進全市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擴大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的總量規模
(一)明確發展目標。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機構超50家,資金規模超100億元,其中:納入省備案的創業投資機構超20家,注冊資本超30億元。各縣(市)區、國家級開發區及有條件的省級開發園區均要有創業投資機構。
(二)加快集聚發展。鼓勵和引導各類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企業(基金)在納入市區規劃的金融集聚區或創投中心集聚發展。
二、加強對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的管理
(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全市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市長、分管秘書長為召集人,市委組織部、發改委、財政局、科技局、經信委、國資委、工商局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負責本市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相關重大事項的決策、協調和服務,并承擔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的職責。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能,密切配合,加強對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的政策引導和管理。聯席會議和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相關日常事務。
(四)試行告知性備案管理。為便于享受政策支持,本市注冊的創業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企業可向市發改委申請事后告知性備案。完成告知性備案且符合有關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企業可申請享受我市政策扶持,并接受備案管理部門的監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創業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企業可同時向省發改委、國家發改委申請備案,并按規定享受其政策支持和接受監管。
在我市申請告知性備案管理的創業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企業,其申報材料、程序等原則上參照國家、省備案的相應規定執行。
三、加大對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的政策扶持
(五)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設立市級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首期資金規模為市本級財政投入1億元。引導基金的資金來源為:市級財政資金,引導基金的投資收益及其他增值收益,經申請獲得的國家和省級引導資金,個人、企業或社會機構無償捐贈的資金,以及其他資金。
(六)鼓勵設立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企業。
1.在納入市區規劃的金融集聚區或創投中心注冊的創業投資企業或股權投資企業,可申請50萬元一次性啟動資金補貼; 注冊的至少有3名具備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專職常駐管理人員的創業投資管理或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可申請20萬元一次性啟動資金補貼。
管理企業與創業投資企業或股權投資企業合為一體的,可就高申請補貼但不得重復申請。申請應在完成對市區中小企業的首筆投資業務后提出。
2.創業投資企業或股權投資企業通過創投業務或股權投資業務獲得的年度收益,自本《意見》實施之日以后且自獲利年度起第1和第2年,按其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獎勵; 第3至第5年,按其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50%部分給予獎勵。
(七)建立對創業投資企業的風險補償機制。
對創業投資企業投資市區初創期科技企業的,經認定可按其實際投資額3%給予風險補償,最高補助額為300萬元; 創業投資企業收購其他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市區初創期科技企業所形成的股權權益,收購價的溢價部分視為收購方的投資額比照享受風險補助。上述投資不成功導致清算或減值退出而形成實際投資損失的,可再按其實際投資額1%給予風險補助,最高補助額為100萬元。
(八)鼓勵初創期科技企業接納創業投資。
對接受創業投資的初創期企業納入市重點培育對象,優先享受科技、人才、技改、平臺建設等扶持政策。
(九)建立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和管理團隊激勵機制。
1.自本《意見》實施之日以后且自獲利年度起的第1和第2年,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或股權投資管理企業,按其管理費和投資管理服務收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和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獎勵; 第3至第5年,按其地方留成的50%部分給予獎勵。
管理企業與創業投資企業或股權投資企業合為一體的,可在“第(六)2條”和本條之間就高享受獎勵,但兩者不得重復。
2.市企業上市專項資金可對股權投資企業參股的上市企業給予必要的上市前期費用資助。創業投資企業所投資的市區初創期企業成功上市的,經認定可給予提供優良管理服務的創業投資管理企業30萬元的獎勵。
3.2013年底前,在納入市區規劃的金融集聚區或創投中心設立的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或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給予20萬一次性購房補貼,辦公用房5年內不得對外租賃; 租用辦公用房的,在200平方米內的部分可以給予年100元/平方米的房租補貼,租金補貼最多可享受3年。上述補貼在管理企業完成市區初創期企業的首筆投資業務后提出申請。
4.引進外來從事創業投資并擔任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高級管理人才,實際在本市常年上班的,按其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2年內給予全額獎勵。
5.引進外來高科技項目落戶市區投產后第二年,在按招商引資辦法獎勵的基礎上,再按項目投資額的3~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6.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可享受我市關于人才引進、人才獎勵、配偶就業、子女教育、醫療保障等方面的相關政策。
上述補貼(補助)、獎勵的資金來源,由市、區按現行財政體制共同分擔,縣(市)各自負擔。
四、完善對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的服務
(十)加強協調服務。市各相關部門應當為依法經過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和初創期科技企業積極向上爭取國家、省相關政策扶持,為創業投資管理公司聯系和溝通相關投資信息,組織項目推介活動,積極推進資本、項目和人才的有效對接,幫助和指導企業開展各項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業務。
(十一)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快產業與金融、資本市場之間的人才流動,加大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力度,吸引一批熟悉資本運作、擁有行業背景、精通現代管理的人才投身于我市創業投資行業。
(十二)不斷優化發展環境。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根據非上市公司資本流動、資產重組的客觀需要和相關政策法規要求,加快推動我市產權交易市場的發展,為創投企業股權轉讓和交易創造良好環境。推動成立市創業投資或股權投資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增強發展合力。建立健全中介服務體系,加大對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的宣傳力度,不斷完善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