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南通濱海園區及管理機構的通知
通委〔2012〕2號 2012年1月11日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各直屬單位:
為積極策應江蘇沿海開發和長三角一體化戰略的實施,推動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經市委、市政府研究,現就建立南通濱海園區及管理機構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南通濱海園區。
二、建立中共南通濱海園區工作委員會和南通濱海園區管理委員會,為市委、市政府派出機構,代表市委、市政府在核心開發區域內行使經濟社會管理職能。
三、南通濱海園區黨工委、管委會領導職數8名。其中黨工委設書記1名(按正處職配備)、副書記2名,1名副書記兼任園區紀工委書記(按副處職配備);園區管委會設主任1名(按正處職配備),副主任5名(按副處職配備)。
四、南通濱海園區黨工委、管委會設7~8個內設機構。內設機構正職按副處級配備,副職按正科職配備。內設機構的具體設置待園區黨工委、管委會正式組建后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