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2〕123號 2012年5月28日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南通濱海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推進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建設綠色南通、生態南通,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2012年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工作的意見》(通政辦發〔2011〕241號)精神,結合市郊特色,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市區農業結構調整、適度發展苗木基地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市委十一屆黨代會精神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落實“八項工程”、實現“八個領先”的總體要求,加快土地流轉,推進土地開發利用,提高土地經營效益,實現農業規模化經營,提升市區農業發展水平,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改善市區生態環境,為城市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服務。
二、建設目標
(一)著力推進流轉土地利用效率。力爭使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通濱海園區范圍內流轉的耕地全面利用,發揮最大效益。
(二)穩步推進苗木基地建設。按照“示范引導、適度經營、有序推進”的原則,2012年建設100畝以上的苗木示范基地10個,每個街道建成一個100畝以上的苗木基地。
(三)積極推進耕地集體經營。加快以社區(村)為單位的農業發展公司或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設,實現流轉耕地集體經營。2012年新建農業發展公司或土地股份合作社10個以上。
三、扶持政策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對崇川區、港閘區(萬頃良田區域除外)、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南通濱海園區建設的連片規模100畝以上的高桿女楨、廣玉蘭、紫薇、紅楓、桂花、香樟等胸徑不大于3cm的苗木基地,給予每畝一次性種苗補助4000元,市、區財政各承擔50%。項目申報按照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項目的辦法執行,采取先建后補,每塊土地限補貼一次。
(二)加大考核力度。苗木基地建設列入市委市政府農業農村工作重點目標考核內容。
(三)鼓勵集體和個人參與市區苗木基地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發〔2003〕9號)、《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通委發〔2005〕5號)精神,在堅持街道、社區農業發展公司為發展主體的前提下,鼓勵集體和個人參股建設苗木基地。
(四)建立妥善的補償機制。各區要制訂相關政策鼓勵苗木基地建設。一方面在城市綠化和農村綠化中優先使用基地苗木;另一方面在征地補償中,對生產期未達三年、尚未形成效益的基地給予適當搬遷補償,以調動街道、社區發展苗木基地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