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2〕16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發展現代畜牧業,促進全市畜牧業轉型升級,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1.總體思路:以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大力提升畜牧生態健康養殖水平為目標,全面推進畜牧業規?;曫B、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大力提高畜牧業科技創新能力、市場競爭能力、安全控制水平和整體效益水平,著力構建現代畜牧業發展新格局。
2.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市生豬飼養量保持在650萬頭左右,家禽飼養量穩定在1.5億只左右,羊飼養量增加到650萬只,畜牧業總產值達到180億元左右,占農林牧漁業總產值比重26%以上,生豬規模養殖占比80%以上,家禽規模養殖占比97%以上,全市90%以上的大中型規模養殖場實現糞污綜合利用,全市培育10個以上在全省乃至全國有影響力的畜產品特色品牌,60%以上的加工畜產品實現品牌化銷售。
二、工作重點
3.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根據畜牧業基礎、資源稟賦條件、經濟發展水平、載畜量情況等因素,合理劃定禁養區、控養區、可養區,實行分類指導,集中力量扶持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蛋禽存欄2000只以上、肉禽出欄2萬只以上、山羊出欄100只以上的市級規模以上的大中型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發展。鼓勵中小型養殖企業就近就地改造提升、擴建增容,對新建、擴建大中型標準化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優先安排申報國家、省級項目。到2015年全市大中型規模養殖比重生豬達58%、肉禽達80%、蛋禽達90%、山羊達40%,全市90%以上的大中型規模養殖場達到畜禽良種化、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無害化的標準化養殖水平。
4.積極發展生態循環養殖。大力實施“種養結合、適度規模、循環發展”戰略,積極推行“規模養殖+沼氣工程+綠色種植(魚類養殖)”的生產模式。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實現糞污處理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對年出欄500頭以上生豬等的大中型規模養殖場要建設不同類型的沼氣工程,落實配套的種植基地,實現沼渣沼液與周邊農田、蔬菜園藝基地相結合,小型養殖場及散養戶要建立與養殖規模相匹配的蓄糞池,將畜禽糞肥經堆積發酵腐熟后就近就地直接還田。在畜禽飼養密集區,鼓勵年出欄1萬頭以上的豬場、年存欄5萬只以上的蛋雞場和年出欄30萬只以上的肉雞場等大型養殖場自辦或其他投資主體興辦專業糞污處理中心或有機肥加工廠,實行畜禽糞便統一收集、處理和利用(畜禽規模養殖糞污綜合利用參考模式見附件)。各縣(市)、通州區每年建成8個以上的畜牧生態健康養殖示范場。
5.加快科技創新。加快畜牧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推廣應用步伐,組織開展畜牧生態健康養殖、畜禽良種化、動物防疫規范達標、畜禽糞便綜合利用、新型合作經營模式、畜產品質量安全六項示范創建活動。大力實施“畜牧業科技入戶”、“新型農民培訓”等工程,積極推進科技與產業有效對接,重點推廣畜禽標準化養殖、動物疫病綜合防控、糞污資源化利用、現代畜牧業裝備應用、物聯網信息化管理等先進實用技術。各縣(市)、通州區每年建成2~3個運用物聯網等現代管理技術的畜牧示范養殖場。
6.推進產業化經營。大力發展畜產品加工增值,鼓勵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加大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投入力度,加快發展畜產品分級、保鮮、屠宰、加工、貯運和連鎖銷售,形成一批帶動力強的優勢企業和著名品牌。引導鼓勵畜牧養殖企業或養殖專業合作組織向畜產品加工延伸、畜產品加工企業向創辦養殖基地拓展,推廣自繁、自養、自加工、自銷的發展模式,對年出欄5萬頭的生豬養殖場鼓勵聯合建設屠宰加工廠,開設直銷店,培育一批生豬產業“五有”(有標準化養殖基地、有合格的屠宰企業、有產品銷售網絡、有自有品牌、有一定市場影響力)示范企業。
7.實施農業品牌戰略。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不斷健全監管、檢測體系,提高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充分利用地方畜禽品種肉質優良的特性,加快推進特色品牌的產業化開發,扶持特色農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的申請注冊,逐步提升地方特色品牌效應。加快海門山羊、狼山雞、海安禽蛋、如皋黃雞、如東苗豬等區域優質特色畜產品發展,努力打造全國著名區域性畜產品公用品牌,提高區域內相關農戶、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三、保障措施
8.落實扶持政策。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扶持畜牧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完善本地已經出臺的激勵政策措施。積極整合各項支農資金項目,統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高效農業發展等資金,支持畜牧業轉型升級工作。認真落實扶持生豬生產各項政策,完善能繁母豬補貼、良種繁育補貼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政策,全面落實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穩定發展生豬生產。建立穩定的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經費投入增長機制,落實村級動物防疫員勞務注射費,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探索創新信貸擔保抵押模式和擔保手段,擴大畜牧業政策性保險覆蓋范圍,增強養殖戶抵御動物疫病和自然災害等風險的能力。按照國土資源部和農業部《關于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5號)精神,在實行規模養殖場建設準入的同時,準確掌握畜禽養殖用地情況,加強和規劃畜禽養殖用地管理,及時化解用地矛盾。
為鼓勵各地推進畜牧業轉型升級,市財政在“十二五”期間,對采用現代化管理和裝備技術的當年新建標準化大型畜禽養殖場(生產能力達到年出欄生豬1萬頭以上、出欄肉禽30萬只以上、欄存蛋雞10萬只以上),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省、市農委認定的畜牧業“五有”示范企業,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補助;對新增的國家級、省級畜牧業龍頭企業,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補助;對新獲得國家、省級名牌和地理標志商標農產品,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和2萬元補助。
9.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將畜牧業轉型升級工作作為加強“菜籃子”工程建設、實施農業現代化工程、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一項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扶持政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推進措施,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畜牧業轉型升級工作。農業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深入調查研究,切實改進服務,加強統籌協調;科技部門要積極推進畜牧科技創新,為畜牧業轉型升級提供科技支撐;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強化政策扶持,加大項目建設投入力度;國土部門要切實保障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需求;人事、機構編制部門要千方百計加強基層畜禽監管隊伍、技術服務隊伍建設;工商、質監和商務部門要加強畜禽產品市場準入和質量安全監管;統計、物價等部門要加強畜禽生產、銷售和價格的統計監測。
10.強化督查考核。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畜牧業轉型升級工作的檢查考核,要把標準化、規?;B殖場建設等現代畜牧業發展指標納入各級農業農村工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加大權重,加強督查,加壓推動。對在畜牧業轉型升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出現重大動物疫情,以及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責任追究。
各地要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畜牧業轉型升級扶持獎勵政策,切實抓好組織落實,全力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