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2〕200號 2012年12月12日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南通市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實施方案(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實施方案(試行)
根據省政務公開辦《關于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深化應用試點的通知》(蘇政公開辦〔2011〕5號)和省工商局《關于報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條塊系統對接技術方案的函》(蘇工商辦〔2011〕162號)的文件要求,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優化投資環境,加快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優化審批流程,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實現對企業注冊登記全程實時監控,結合南通實際,市政府決定開展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創新思路、依法行政、便民高效、公開透明、有序推進”的原則,按照“統一接件、一表填報、信息共享、同步審批、限時辦結”的要求,優化企業注冊登記審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達到審批時限縮短、報審成本降低、監督約束強化、審批效率提高的目的。
二、實施范圍
江蘇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局本級)管轄的內、外資企業設立登記事項。
三、并聯審批事項
以進駐市政務中心的南通工商局、南通質監局、市國家稅務局、南通地方稅務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廣新局、市衛生局、市藥監局、市安監局、市環保局等12個部門的20個與企業注冊登記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作為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的實施事項。
四、并聯審批模式
根據企業設立是否涉及前置審批事項,可分為依法無需前置審批的企業設立、需要征求其他部門意見的企業設立和依法需要進行前置審批的企業設立三種模式。
(一)依法無需前置審批的企業設立。
指申請設立的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無需在申請登記前報經批準的,工商部門核準登記后由相關部門同步審批,發放證照。
(二)依法需前置審批的企業設立。
指申請設立的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范圍在登記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相關前置審批部門并行審批,出具許可證或審批文件,工商部門根據許可證或審批文件核準登記后由相關部門同步審批,發放證照。
(三)需要征求其他部門意見的企業設立。
指申請設立的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范圍不能確定是否屬于許可經營項目或各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需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經確認不屬許可經營項目無需審批的,經工商部門核準登記后由相關部門同步審批,發放證照;屬許可經營項目需審批的,相關前置審批部門并行審批,出具許可證或審批文件,工商部門根據許可證或審批文件核準登記后由相關部門同步審批,發放證照;在審批過程中需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由審批部門通過并聯審批網絡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相關部門應當通過并聯審批網絡及時回復審批意見。
五、并聯審批流程
(一)一窗咨詢、一次告知。設立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綜合窗口,申請人在工商部門完成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后,綜合窗口根據申請人申請事項,向申請人提供咨詢,發放《并聯審批申請表》等申請表格,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和辦理流程。
(二)一窗收件、一次錄入。申請人備齊所有申請材料后向綜合窗口申報,綜合窗口統一接收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收件后向申請人出具《收件通知書》,將申請材料的基本信息錄入并聯審批系統,系統自動生成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收件編號,并流轉至相關審批部門,同時將書式申請材料分送上述部門審批。
(三)信息共享、限時辦結。各審批部門在收到綜合窗口遞送的書式申請材料后,出具《并聯審批收件交接憑證》,依法依承諾期限作出受理及準予許可決定,及時將相關許可文書及證照掃描上傳至并聯審批系統;申請人可以通過網絡查收上述許可文書,視為送達。后續審批部門在并聯審批系統中采集的上述許可文書及證照,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一窗收費、一窗發證。各審批部門在完成準予許可決定后,分別將許可文書、證照及需要申請人簽字蓋章確認的書式材料及繳費清單送至綜合窗口。綜合窗口通過短信平臺、發送電子郵件及網絡公告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憑《收件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件到綜合窗口領取繳費通知書,繳納相關費用后對相關審批部門的書式材料進行簽字或蓋章確認,領取許可文書、證照及其他資料。
六、組織機制
(一)建立南通市企業登記注冊并聯審批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工商、稅務、質監、公安、環保、文廣新、交通運輸、衛生、藥監、安監等部門分管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并聯審批工作中的重要事項,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協調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關系,保證并聯審批工作有序推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南通工商局。
(二)建立南通市企業登記注冊并聯審批聯席會議制度,由南通工商局牽頭,各并聯審批部門參加,負責并聯審批運行中具體業務工作的溝通、協調及處理。
(三)在市政務中心設立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綜合窗口,窗口人員的選派和業務培訓由南通工商局負責。并聯審批參與部門負責向綜合窗口及時通報審批進展情況,并按時完成審批業務;在審批事項、程序、要求發生變化時,及時通告綜合窗口。
七、網絡運行
依托南通市電子政務平臺運行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網絡系統,并聯審批參與部門進行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換。按照內外網分割的原則,內網向并聯審批參與部門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開放,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換在內網完成。政策法規、并聯審批結果在外網發布,申請人可實時查詢。
八、監督管理
建立電子監察系統,由行政效能監察部門對并聯審批辦件進行全程監察、監控。通過實時查看辦件基本信息,辦件流轉信息,各并聯審批參與部門辦理過程及審批結果信息等進行時效監察,對將到期辦件進行預警提示,對超期辦件進行督辦,對辦件效率實施全程考核。綜合窗口在完成辦件后,建立《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辦理信息檔案》,報行政效能監察部門進行統計分析并予以測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