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2〕95號 2012年5月3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科技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市區科技服務業若干政策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市區科技服務業若干政策的意見
(市科技局 市財政局 二○一二年五月)
為進一步加快市區科技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發展轉型升級和創新型城市建設,現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關于研發機構建設。對通過驗收的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科技經費資助;對企業建設的院士工作站,經考核驗收合格后給予50萬元建設資金補助;對認定的市級企業研究院給予200萬元科技經費資助。
二、關于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市級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給予最高50萬元科技經費資助;對省級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按省級科技經費資助額的50%給予市級科技經費配套。
三、關于高層次科研院所建設。市設立高層次科研院所引進專項資金,對區政府投資建設的高層次科研院所,專項資金給予實際投資額30%以內的投入。
四、關于科技中介機構發展。對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所取得的收入,經科技部門合同認定登記并報主管稅務局備案后,免征營業稅。
五、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園區管理服務單位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園區管理服務單位100萬元。
六、關于科技服務業集聚區培育。對市區新認定的科技服務業集聚區,經考核認定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經費補助。對在科技服務業集聚區內注冊的科技服務業機構和企業實施的科技服務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立項等政策支持。
七、關于科技金融機構發展。大力推行科技支行和科技信貸業務部建設,建立有效的信貸支持體系,凡經認定的科技金融機構在提供優惠利率的貸款額度內對企業發放貸款,且不另收取其他服務費用的,市財政按貸款基準利率的一定比例給予利息補助。貸款總額在600萬元以下的,按20%補助;貸款總額在600萬元至1000萬元的,按10%補助。科技創新擔保公司按年擔保費率1%向企業收取擔保費,市財政按國家規定標準與實際收費的差額給予全額補助,并積極幫助科技擔保公司申報國家和省擔保費補助,補助資金納入擔保機構風險準備金;對政策性科技創業風險投資公司扶持政策參照相關文件執行。
八、關于科技服務企業發展。工商部門對科技服務企業放寬注冊登記條件;對于成長性好、投資帶動性強,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2008〕172號)規定的科技服務企業,優先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按15%的稅率征收。
九、關于科技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對引進的從事科技服務業發展的創業創新人才團隊,經評審,按照《南通市產業人才發展312行動計劃》(通委發〔2012〕4號)有關政策規定,優先給予支持。
十、本意見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