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1〕3號
通州區、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市區農業科學、有序發展,加快推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進程,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2011年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市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總體目標,統籌城鄉發展。加快土地流轉,實現農業規模化經營;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裝備水平;強化項目建設,著力打造一批影響力大、帶動力強的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項目,促進傳統農業向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轉變,提升市區農業發展水平。
二、目標任務
(一)加快土地流轉。切實做好土地流轉工作,重點加快連片50畝以上、5年內不改變性質的耕地流轉。通過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進行村級統一流轉,實現集約化、規模化經營。崇川區要完成8片1020畝的流轉任務,其中觀音山街道7片920畝(海洪社區230畝、十八灣社區120畝、中沙社區450畝、朝東埭社區120畝),文峰街道1片100畝(明星社區100畝);港閘區除萬頃良田區域外,要完成21片2288畝農田流轉任務,其中港閘開發區4片560畝(國慶村560畝),秦灶街道10片1128畝(西安橋村1008畝、袁橋村120畝),幸福街道4片400畝(施店村200畝、秦西村社區200畝),陳橋街道3片200畝(樹北村150畝、育愛村50畝);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完成13片3500畝以上耕地的流轉任務,其中小海街道5片1100畝(駱化村600畝、廟橋村400畝、朝陽港村100畝),竹行街道8片2400畝(大安村1600畝、竹東村400畝、竹行村400畝)。各區在完成上述流轉任務的同時,要加強對連片以外及近期不改變使用性質耕地的流轉工作,新增流轉面積達到年初未流轉耕地總面積的50%以上。
(二)大力發展項目農業。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確保流轉的土地全部實現規模種植,落實項目建設,重點建設精品種植、農貿物流、科技示范、花卉苗木、休閑旅游等農業項目。各區在鞏固提升已有建設成果的同時,要加大新項目落戶和項目建設力度,崇川區新建項目5個以上,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新建項目12個以上;各區完成項目總投資8000萬元以上。
(三)強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現代農業建設要求,以項目為載體,健全農田基礎設施,做到科學規劃、合理配套、全面建設,著力建設條田方正、灌排自如、道路暢通、裝備先進、綠化達標的高標準農田。港閘區要積極實施萬頃良田一期工程的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早日建成;通州區要認真做好第一批三個鄉鎮的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三、扶持政策
按照《市政府關于加快市區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和項目農業發展工作意見》(通政發〔2009〕49號)的總體要求,2011年進一步加大對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流轉和項目農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進程。
(一)扶持內容及標準
1.農田基礎設施建設以市、區財政投入為主。
2.設施農業:當年新建鋼架大棚連片面積50畝以上(含,下同,通州區緊鄰鎮為200畝以上)的,按照每畝3000元標準定額補助;連棟大棚連片面積50畝以上的,按照每畝1萬元標準定額補助;智能大棚連片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按照每平方米250元標準定額補助。
3.休閑旅游農業項目:擴建項目當年新增固定資產500萬元以上、新建項目在一個建設年度內新增固定資產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新增固定資產投入總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
4.種植養殖基地項目: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水果、藥材、露地花木等特色種植基地和利用廢溝呆塘建設的水產精養基地,當年新增集中連片面積50 (含,下同)~100畝(不含,下同)的,一次性補助5萬元,面積100~200畝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面積200畝以上的,一次性補助15萬元;蔬菜等露地種植基地,當年新增集中連片面積50~100畝的,一次性補助2萬元,面積100~200畝的,一次性補助4萬元,面積200畝以上的,一次性補助6萬元;金魚、鱷魚以及野生動物人工養殖等特種養殖項目,當年新增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每個項目補助75萬元。
通州區除特種養殖項目外,其他基地項目當年新增100畝以上的,補助標準同上。
5.農產品加工和市場流通項目:對當年新增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農產品加工、市場流通項目,按照年5.4%的銀行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貼息,貼息期限為2年。
6.土地流轉: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農田土地流轉的村(社區),新增流轉面積每畝每年補助400元;通州區土地流轉連片面積500畝以上的村,每畝一次性補助200元。
7.招商引資: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引進設施農業、種植基地、水產養殖基地項目,面積50~100畝的,每個項目給予5000元補助;面積100~200畝的,每個項目給予1萬元補助;面積200畝以上的,每個項目給予2萬元補助。引進特種養殖基地、休閑旅游農業、農產品加工和流通項目,特種養殖基地項目總投資500萬元以上、休閑旅游農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農產品加工和市場流通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每個項目給予1.5萬元補助。補助資金下達到項目落戶的村(社區),由村(社區)統籌安排。
8.工作獎勵:對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工作的3個先進街道和5個先進村(社區)予以獎勵,每個街道獎勵10萬元、每個村(社區)獎勵5萬元。
對崇川區、港閘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全面實行土地流轉的街道分別獎勵10萬元,對全面實施土地流轉的村(社區),流轉面積1000畝以下的,每個村(社區)獎勵3萬元;流轉面積1000畝以上的,每個村(社區)獎勵5萬元。
以上補助、獎勵資金,市、區財政各負擔50%。
(二)申報、驗收程序及要求
項目農業建設實行“建前申報、建成驗收、先建后補”的管理模式。市農業資源開發局負責編制建前申報書和驗收報告書;各申報主體根據要求填寫建前申報書,逐級申報,區級管理部門在3月底前將申報的項目計劃報市農業資源開發局;市農業資源開發局根據申報情況,會同市農委、海洋與漁業局和財政局實地勘察,擬定項目;項目建成后,由項目所在區的農經(工)、農發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初步驗收,根據初驗結果向市農業資源開發局和市財政局申請驗收,并于當年12月10日前將驗收報告書一式兩份報市農業資源開發局;市農業資源開發局會同市財政局、農委進行復驗,確定補助項目,市財政局撥付補助資金。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行先報后建的管理模式,項目申報單位編制初步設計和項目申報書,市農業資源開發局組織相關專家審核,會同市財政局對項目進行批復,并按照通政發〔2009〕49號文的規定下撥資金,項目完成后,由所在區負責審計,按照審計結果撥付剩余資金。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市區農田基礎設施和項目農業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工作,研究確定重大事項,市農業資源開發局負責具體實施和項目管理,市財政局負責資金安排及監管。各區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具體工作由區農經(工)局、財政局負責。
(二)落實資金。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所需項目資金納入市、區財政預算,項目管理單位的工作經費納入部門財政預算,確保資金落實到位。
(三)規范制度。農田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以區為單位,實行工程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區級財政報賬制,保證工程建設質量,規范資金使用。
(四)強化考核。市將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工作列為市區農業農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對項目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資金管理的考核,明確各級責任,落實獎懲措施,年終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各區也要進一步強化工作考核,確保市區都市生態型現代農業發展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