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1〕3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2011年全市糾風工作要點》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1年全市糾風工作要點
(南通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要求,按照省委《關于構建糾風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蘇發〔2010〕22號),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堅持創先爭優、走在前列,堅持保障民生、維護穩定,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推動建立健全責任明確、監督有力、治理有效、源頭預防的糾風工作長效機制,為推進我市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構建更加清明的政治環境提供堅強保證。
二、工作任務
(一)著力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夯實糾風治亂工作基礎。
1.加強面向全社會的誠信宣傳。結合“爭當道德模范、建設誠信南通”主題活動、政風行風建設專題活動,組織開展誠信單位、誠信個人評選、表彰、宣傳等活動,通過印發誠信宣傳冊、設置誠信公益廣告、開設誠信專欄、組織誠信論壇、公開曝光嚴重失信行為等舉措,引導社會各界和公民個人重誠信、講誠信、守誠信,營造“誠實守信光榮、背信棄義可恥”的良好社會氛圍。
〔責任單位:市文廣新局、市監察局(牽頭),市各部門和單位、市各新聞媒體〕
2.以政府誠信為引領,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個人誠信從業。切實抓好政務公開、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惠民政策落實、群眾關注熱點難點問題專項整治等工作,落實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要求,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政府誠信的引領作用得到充分發揮。逐步實行財政性資金項目和公共資源許可權項目等社會信用等級激勵制度和嚴重失信企業信用約束制度,建立道德誠信檔案;機關事業工作人員誠信情況作為晉職晉級、績效考核、交流使用的重要依據;嚴重失信的特殊資質從業人員、企業經營者列入“黑名單”,禁止其從業或限制其年檢、職稱晉升;政府部門帶頭使用信用產品。
〔責任單位:市各部門和單位、市信用辦〕
3.完善社會信用平臺建設。落實政府部門征信責任,強化信用信息征集,完善信用信息軟件建設,提高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信用信息共享、披露、使用制度。
〔責任單位:市信用辦(牽頭),市各部門和單位〕
(二)著力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務求糾風工作實效。
1.堅決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維護農民根本利益。認真做好2010年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工作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規范強農惠農資金的立項、審批、使用和管理,進一步深化強農惠農資金整合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格落實被征地農民補償措施,完善相關社會保障機制,保證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和專款專用。對采取野蠻手段逼迫搬遷造成嚴重后果的,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開展村莊河塘整治和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截留、擠占、挪用、騙取資金等問題,建立健全資金監管長效機制。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健全農民負擔監測、信訪舉報、重點監控、檢查監督、案件查處等日常監督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南通市涉農負擔問責暫行辦法》,認真查辦加重農民負擔的信訪投訴。
〔責任單位:市委農辦(牽頭),市財政局、市農委、市物價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國土局、南通工商局、市監察局、市糾風辦〕
2.清理規范市場中介組織和行業協會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深入推進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等新社會組織改革,逐步實行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與行政部門機構、人員、場所、資金“四脫離”,解決中介機構、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亂評估、亂鑒證、亂收費等行為;建立涉企負擔聯系點,堅決糾正和查處面向企業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行為;加強中央及省減輕企業負擔及惠企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中介服務性收費,及時向社會公布取消收費項目目錄;推進新社會組織黨的紀律監督試點工作,以建立誠信行業為抓手,督促、引導新社會組織進一步加強自律管理,建立健全行業管理制度,規范從業行為。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牽頭),市民政局、市工商聯、市人社局、南通工商局、市物價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糾風辦,市各部門和單位〕
3.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維護教育公平正義。落實各級政府教育經費投入責任,加強對教育公用經費和中職獎助學金、免學費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嚴格規范辦學和招生行為,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各種費用;鞏固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成果,把握時間節點,抓好收費政策調整、公辦教師回歸和債務化解等關鍵措施的落實,加大公辦普通高中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力度,確保清理規范工作平穩進行;制定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規定,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學前教育高收費、亂收費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加強對學前教育收費行為的監管;繼續推進規范教育收費示范縣(市)創建活動;繼續落實教育收費重點監控制度;嚴肅查處違反教育收費政策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南通市教育收費問責暫行辦法》規定,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牽頭),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物價局、市文廣新局、市糾風辦〕
4.加強醫德醫風建設,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鞏固“無紅包醫院”創建成果,堅持每月一次暗訪、每季度一次函調、每半年一次督查、每年一次復查評估“四個一”活動;健全完善“紅包”管理、醫患溝通等規范性制度;堅持正面引導,采取多種方式強化醫德醫風教育,落實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弘揚先進典型,形成濃烈的宣傳氛圍。繼續推進和完善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逐步將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中采購范圍,抓好全市二級以上醫院醫用耗材和檢驗試劑招標采購工作,切實加強監管,嚴肅查處集中采購工作中的違規行為。嚴格規范診療服務行為,加強合理用藥監測工作,開展大處方、開單提成專項治理,嚴肅查處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加強對醫療收費行為監管,糾正自立項目、分解項目、重復計費等亂收費問題。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牽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南通工商局、市物價局、市糾風辦〕
5.深入開展清理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專項治理活動。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控制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相關要求,堅持“全面清理、分級負責、嚴格審核、統一規范”的原則,切實解決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過多過濫問題。未經批準,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此類活動,各級領導干部不得出席、不得在活動中掛名任職、發賀信賀電、題詞剪彩等;經批準舉辦的,嚴格控制活動規模和經費支出,納入財政預算并接受審計監督;堅決糾正和查處違規舉辦活動、濫用財政資金、領導干部違規出席、向企業和群眾攤派費用等行為。
〔責任部門:市委辦、市政府辦(牽頭),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糾風辦〕
6.繼續深化專項資金監管。
進一步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監管機制。落實社保基金監管常態化、規范化要求,重點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新農合資金的管理和稽核,建立多部門聯動監管機制,糾正和嚴肅查處資金分配、管理、使用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監管,嚴肅查處空刷、套刷、串刷社會保障卡等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
進一步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監管機制。加強對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的監管,擴大征繳覆蓋面,維護職工權益;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管理,打擊騙取套取行為;積極推進公積金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強對信息安全的監管。
〔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牽頭),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
進一步建立健全救災救濟資金、扶貧專項資金監管機制。全面實行資金項目化管理,規范管理行為;加強救災專項資金專項審計,實現常態監管,確保資金運行安全;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面實行入戶核查制度,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責任單位:市委農辦、市民政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
建立援疆工作監管機制,打造“廉潔援疆”品牌。督促援建工作組圍繞援疆工作責任、重大決策、項目招標、項目管理、資金管理、從業行為等內容,構建規范援建工作機制;整合財政、審計監督力量,實行派駐人員現場監督制度;建立與受援地紀檢監察組織定期溝通協調制度、現場監督結果通報制度、援建工作組定期報告制度,構建援疆工作監管機制。
〔責任單位:市監察局(牽頭),市審計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7.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落實“誰審批、誰負責、誰查處”要求,進一步明確和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各環節中的監管責任,強化綜合協調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網絡,加強安全動態監測。開展食品安全整頓專項行動,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群眾飲食安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機制,嚴肅查處失職、瀆職等行為。加強對基本藥物的藥品質量和配送服務的檢查,確保群眾用藥安全;嚴厲打擊違法藥品廣告、非藥品冒充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局、南通質監局、南通工商局(牽頭),市農委、市經信委、市糧食局、市監察局〕
8.鞏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亂”成果。加強對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在所有收費公路免費通行。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標識、電子監控設備設置和使用規定,鞏固超限超載治理成果,強化源頭監管。進一步規范涉路涉車執法行為,堅決糾正罰款不開票據、以罰代管、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款指標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牽頭),市農委、市糾風辦〕
(三)深入推進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不斷提升政風行風建設水平。
1.以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為抓手,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組織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市級部門中層處室、窗口單位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把查擺、整改影響經濟發展和民生的問題貫穿評議過程始終,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提升服務經濟、服務群眾、服務基層能力,構建長效機制;不斷創新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形式,實行公開質詢評議,確保評議效果;積極引導人民群眾參與評議活動,組織行風評議員開展明查實訪,組織開展網上測評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充分體現人民群眾在評議活動中的參與權、監督權、評判權;加大評議結果運用,將被評單位評議結果納入所在部門綜合績效日常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考核范疇。繼續對公共服務行業侵害群眾權益問題進行治理,堅決糾正指定服務、強制服務以及價格欺詐、亂收費等損害群眾消費權益問題。
〔責任單位:市糾風辦(牽頭),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2.全力推進政風行風熱線“四位一體”新模式,完善運行機制。落實全省政風行風熱線經驗交流會精神,進一步整合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資源,建立健全聲、屏、報、網“四位一體”的政風行風熱線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制定完善選題聯動、播報聯動、跟蹤督辦聯動等工作制度,全面構建目標統一、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功能完善、充滿活力的 “四位一體”新模式,形成融合互動的良性局面。進一步豐富熱線播出形式,在原有嘉賓上線直播、市民熱線的基礎上,選擇專題開設訪談或部門聯合上線;組織開展熱線進鄉鎮、進企業、進社區、進廣場等活動;完善社會調查環節,引導群眾參與熱線,保證熱線節目的質量。完善政風行風熱線考核機制,加大對部門主要領導上線及解決問題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納入所在部門綜合績效日常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懲防體系考核范疇。
〔責任單位:市糾風辦、市文廣新局(牽頭),市廣播電臺、南通電視臺、南通日報社、市信息中心,市各上線部門、單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總體部署,部門各負其責,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機構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的糾風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省委《關于構建糾風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行業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和“抓業務必須帶隊伍”的原則,細化工作任務,嚴格目標考核,確保任務落實。各牽頭和責任部門要分解細化責任、量化考核標準、規范考核程序,切實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各級糾風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抓好本級糾風工作任務的落實,督促下級人民政府及本級部門履行好糾風工作職責。各部門紀檢監察組織要主動抓好本部門、本單位糾風工作,督促糾風工作責任的落實。
(二)強化監督檢查,完善監管體系。把監督檢查作為推動糾風工作的重要手段。重點加強對中央和省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項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改革深入推進、政策惠及民生。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深入基層、群眾,及時發現和糾正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堅持日常督查與重要時期督查、常規督促檢查與臨時性監督檢查相結合,及時制止和糾正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不正之風問題。嚴肅查處以權以業謀私、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通報曝光,以儆效尤。不斷完善糾風專項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加大對違規行為的問責力度。
(三)強化制度建設,推動源頭防治。堅持用制度管事、管權、管人,把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推動糾風工作的制度化建設。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積極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建立和完善群眾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結合本地實際,對專項治理的老大難問題,深入研究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的治理舉措,在治標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堅持堵疏結合、以疏為主,探尋源頭治理的有效辦法。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制度執行的嚴肅性。
(四)強化創先爭優,提升工作水平。深入基層、傾聽民意、集思廣益、開闊視野,認真研究糾風工作的新情況新特點,圍繞糾風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注重思想觀念、工作思路的創新,從理論和實踐上努力探索做好糾風工作特別是源頭治理的新路子。積極推進糾風信息化建設,把糾正不正之風寓于科技革新之中,把信息化建設融入到糾風工作各個環節、各個方面,提高糾風工作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