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fā)〔2011〕117號
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更加便利群眾辦事,根據(jù)國家、省關于加強和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就市級行政許可實施主體及其事項進駐南通市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部門和事項
進駐中心的部門數(shù)為39個,事項總數(shù)為331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231項、行政服務事項100項,詳見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事項進駐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開展專題研究,明確本次事項進駐和今后窗口工作的分管領導,落實承擔具體工作的責任處室,確保本次事項進駐工作及時順利開展。
(二)要按照“素質(zhì)高、業(yè)務熟、能力強、作風正”的要求,做好窗口工作人員的選派工作。有行政執(zhí)法職能的崗位應當由在編在崗具有執(zhí)法證的人員擔任。要保持窗口工作人員的穩(wěn)定性和連續(xù)性,進駐中心的工作人員不得少于兩年,人員變動應事先與中心溝通協(xié)商。窗口首席代表要由本部門(單位)中層以上干部擔任。
(三)切實加強窗口建設,進一步提高對窗口和首席代表的授權度,保證窗口的審批服務工作及時受理、快速辦理,堅決杜絕“兩頭受理”和“體外循環(huán)”等現(xiàn)象,確保行政權力在陽光下規(guī)范運行。
(四)本次部門和事項進駐工作納入市級機關綜合績效考核。
三、時間部署
(一)6月底前,由市監(jiān)察局、法制辦和中心的分管領導及職能處室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專門工作小組,負責本通知的落實工作;各相關部門、單位專題研究事項進駐工作,明確分管領導、進駐人員,形成進駐中心的工作意見。
(二)7月20日前,各相關部門、單位主動與工作小組溝通對接,提出進駐中心后的窗口需求等。
(三)7月25日前,工作小組匯總落實情況,并提出窗口布局建議意見報市領導審定。
(四)8月份,新中心大廳布置,做好搬遷的相關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