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1〕101號 2011年5月25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依法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經市政府同意,建立依法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統籌協調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研究擬訂重要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有序推進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開展。
二、組成人員
召集人:朱 晉 副市長
成 員:倪永平 市政府副秘書長
李 瑩 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曹照祥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助理調研員
陳 鋒 市紀委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
王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長
丁友明 市財政局副局長
魏欽穩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徐向東 市規劃局副局長
繆小華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
吳 均 市物價局局長助理
瞿 剛 市信訪局副局長
殷 蓓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顧德華 崇川區副區長
張松泉 港閘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陳 琦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部門參加會議,研究相關工作。
四、工作機構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主要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根據召集人的提議或成員單位的建議,研究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匯總并通報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協調、督促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和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承辦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依法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有關問題,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布置的工作任務。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認真做好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