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1〕153號 2011年9月9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切實加強我市重點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全面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現就加強重點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按照“政府主導、部門監管、企業主體、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要求,更加注重形勢研判、預測預防,更加注重綜合治理、標本兼治,更加注重機制創新、科學管理,進一步提高重點運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效能,切實解決影響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努力實現“十二五”時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開局,為全市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創造安全暢通、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對重點運輸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實現“交通安全主體責任更加落實,職能部門聯動更加緊密,政府安全監管更加有效,從業人員素質明顯提高,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三、職責分工
(一)明確重點,強化監管。重點運輸車輛包括學生接送車輛、客運車輛、危化品運輸車輛及槽罐車、渣土車等重、中型貨運車輛。要將重點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作為預防和壓降道路交通事故的重點工作,制定措施,強化監管,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
(二)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根據重點運輸車輛具體監管對象和內容,各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明確如下:
1.學生接送車輛
安監部門監管職責:(1)綜合協調和監督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公安、交通、教育部門認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職責,指導教育部門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工作。(2)組織參與對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3)督促學生接送車輛安裝移動監控GPS裝置,并做好車輛運行狀況的監控工作,定時通報監控信息。
交通運輸部門監管職責:(1)嚴厲打擊非法從事接送學生上下學的運輸經營行為和學生接送車輛非法從事客運等違法行為。(2)按照教育部門提供的學生接送人數、接送線路等信息,充分利用公交運力,適當調整公交車輛的班次路線、班次密度、班次時間、停靠站點,科學制定公交運力配置方案,最大限度滿足學生接送運輸需求。
公安部門監管職責:(1)開展學生接送車輛安全技術檢驗、駕駛人資質審核及安全教育。(2)依法對校園周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和整治。(3)配合教育部門開展學生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
教育部門監管職責:(1)開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2)掌握轄區內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的數量、線路、接送站點等情況。(3)督促學校建立完善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制度。(4)將學校(幼兒園)對學生接送車輛管理情況納入對其年終綜合治理考核。
2.客運車輛管理職責
安監部門監管職責:(1)督促協調公安、交通部門認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職責。(2)因客運企業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予以處罰。(3)對未按規定建立和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行車同等以上責任事故、一個年度內每千萬車公里同等以上責任事故死亡2.9人以上的公路客運企業,列為“重點單位”,實施掛牌整改,整改期限為一年。
交通運輸部門監管職責:(1)督促客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管理。(2)督促客運場(站)嚴格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等安全工作制度。(3)負責對客運駕駛人從業資格的培訓、考核和監督,實行客運駕駛人誠信考核制度和違法違規運輸舉報獎勵制度。(4)查處不進站經營、無證經營、非法載人、違規上下客等擾亂客運市場秩序行為。(5)建立并利用動態監管平臺,實施車輛和駕駛人的動態監督管理。(6)督促客運企業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公安部門監管職責:(1)加強路面管控,查處客運車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2)按照江蘇省《重點車輛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工作規范》開展源頭監管。(3)負責客運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4)開展客運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5)運輸企業的公路客運車輛發生超員交通違法行為,經處罰不改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進行處罰;對一年內發生3次超員20%以上或兩次超員50%以上的客運企業,限期整改并予通報。
3.危險品運輸車輛管理職責
安監部門監管職責:(1)督促協調公安、交通部門認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職責。(2)因危險品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予以處罰。(3)對未按規定建立和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行車同等以上責任事故、一個年度內每千萬車公里同等以上責任事故死亡2.9人以上以及運輸劇毒、爆炸危險品發生一起泄漏、爆炸的危險品運輸企業,列為“重點單位”,實施掛牌整改,整改期限為一年。
交通運輸部門監管職責:(1)督促危險品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管理。(2)負責對從事危險品運輸駕駛人從業資格的培訓、考核和監督,實行危險品運輸駕駛人的誠信考核制度和違法違規運輸舉報獎勵制度。(3)負責危險品運輸車輛的技術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4)查處危險品運輸車輛無證營運、超載、超限等違法違規行為。(5)建立并利用動態監管平臺,實施車輛和駕駛人的動態監督管理。(6)督促危險品運輸企業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公安部門監管職責:(1)加強路面管控,查處危險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2)按照江蘇省《重點車輛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工作規范》開展源頭監管。(3)負責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4)開展危險品運輸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5)危險品運輸企業的車輛發生超載交通違法行為,經處罰不改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進行處罰。
4.槽罐車、渣土車等重、中型貨運車輛管理職責
安監部門監管職責:(1)督促協調公安、交通部門認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職責。(2)貨運企業因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予以處罰。
交通運輸部門監管職責:(1)督促貨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管理。(2)督促貨運企業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3)負責貨運駕駛人從業資格的培訓、考核和監督,實行貨運駕駛人的誠信考核制度。(4)落實貨運車輛安裝和使用衛星定位裝置。(5)查處貨運車輛無證營運、超載、超限等違法違規行為。
公安部門監管職責:(1)加強路面管控,查處貨運車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2)開展貨運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3)參照江蘇省《重點車輛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工作規范》開展源頭監管。(4)貨運企業的運輸車輛發生超載交通違法行為,經處罰不改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進行處罰。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部門聯動。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按照“政府牽頭組織協調、職能部門各負其職、縣區切塊屬地管理”的原則,市、縣兩級要建立政府分管領導負責,安監、交通、公安、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的重點運輸車輛安全管理聯席會議,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對照本意見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本系統業務特點,對重點運輸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部署,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配合,形成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合力。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意見明確的職責分工,結合實際情況,找準工作重點,細化工作措施,把各項任務逐一分解,把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切實把重點運輸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出成效。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凡是因為職責不明、工作不力、管理缺失而導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按責任分工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積極履行監督和管理職責,通過下派工作組、督導組和開展專項督查、交叉檢查等多種辦法,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為重點,深入持續地開展重點車輛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切實加強對本工作意見落實情況的檢查指導。市、縣兩級聯席會議要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事故評析會,對重點運輸車輛發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進行個案剖析,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分析影響安全的突出問題和應當吸取的教訓,研究提出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全力打造我市文明、和諧、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