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1〕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農業機械化發展進程,奮力開啟農業基本現代化新征程,保障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根據《省政府關于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0〕15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推進農機化重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大力推進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協調推進現代農業生產各領域、各環節機械化,調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推廣先進適用農機化新技術,努力提高全市農機裝備水平、作業水平、科技水平、服務水平和安全水平,推動農業機械化科學健康快速發展。
二、總體目標
至2015年,全市農業綜合機械化水平達80%以上,其中糧油生產機械化水平達85%以上,水稻種植機械化水平達90%,秸稈機械化還田率達55%,農機合作社機械化作業覆蓋面達65%,初步形成農、林、牧、漁生產機械化協調發展的新格局,部分地區率先基本實現農業生產機械化。
三、工作要求
(一)水稻種植機械化推進工程。
圍繞2011年創建省級“率先基本實現水稻生產機械化市”的目標,各地要對照創建標準,進一步優化水稻種植機械裝備結構,整體推進水稻機插秧技術,提高性能先進、作業效率高、可靠性強的乘坐式插秧機數量占比。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控減直播稻,大幅度擴大機插秧面積。要鞏固現有省級水稻生產機械化示范縣創建成果,加快推進海安縣創建步伐,確保全市水稻種植機械化水平達80%以上。到2015年,水稻種植機械化水平達90%。
(二)農機合作組織建設工程。
1.擴大覆蓋范圍。2011年各地要以力爭實現涉農鄉鎮全覆蓋的目標,擴大農機戶入社比例,大力組建農機合作社,拓展已建合作社的規模。農機合作社作業面積占農機總作業量的占比要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長,到2015年,合作社作業面積占比達到65%。要鼓勵各類農機服務組織成立合作社,引導種田大戶、農機大戶和農村能人興辦合作社。要積極發展農機協會、農機服務公司等新型農機服務組織,培育壯大農機經紀人隊伍,推進農機服務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各地要探索在四星以上合作社中建設農機維修和技術培訓點,承擔部分服務功能。
2.提升服務功能。推進農機專業合作社上規模、創特色,加強自身服務能力建設,引導各類農業專業化合作服務開展橫向聯合、跨社合作。農機合作社要拓展服務領域(從糧食作物向經濟作物延伸、從常規作物向高效作物延伸、從露地生產向設施農業延伸)、拓展服務范圍(跨村、跨鎮、跨縣、跨區作業服務)、拓展服務內容(種、管、收、加工一條龍)。要重點探索水稻生產服務新模式,培植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服務示范點、商品化育供秧與機插秧一體化服務示范點,以及水稻病蟲害機械化防治服務示范點。市級重點推進一批服務規模較大的示范點建設工作,到2015年,全市從事農業生產全程服務的農機合作社占合作社總數的50%。
3.規范運行機制。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幫助引導農機專業合作社健全規章制度,推行標準化生產管理模式,提升經營水平,促進合作社規范發展、可持續發展。圍繞全省“合作社建設規范年”活動要求,組織開展市級農機示范合作社建設活動,積極創建省“星級”農機示范合作社,推動農機合作組織上規模、拓領域、增效益。到2015年,各縣(市)及通州區建成省四星級以上農機示范合作社不少于5個,全市建成30個以上。
(三)秸稈綜合利用機械化推廣工程。
各地要積極開展省級秸稈還田示范縣、推進縣創建活動,加大秸稈還田及綜合利用機械化技術的推廣力度,加快秸稈撿拾打捆、秸稈制粒、秸稈粉碎等技術攻關集成和機具熟化,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企業和農民經紀人建設秸稈收貯、加工中心,開展秸稈收、貯、加工、成品銷售等“一條龍”服務,建立完善政府推動與市場化運作并存的運行機制,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的產業化步伐。2011年,全市實現秸稈還田率40%以上,秸稈還田率平均每年遞增4%,到2015年,各縣(市)及通州區40%的鄉鎮秸稈機械化還田率達80%以上,全市秸稈機械化還田水平達到55%,研制開發、集成熟化秸稈綜合利用及其它特色產業機械新產品15個。
(四)農機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設工程。
各地要因地制宜,形成各具特色的農機化之路。結合主導產業特色和高效規模農業、設施農業發展實際,積極引進先進適用、高效低耗、節能環保新技術新機具,探索農機化水平提高的途徑和辦法,形成與現代農業發展相匹配的農業機械化,不斷提高農業生產裝備水平。在積極爭創省級農機化科技示范基地的同時,啟動市級農機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設工程,根據建設要求,每年底認定一批市級示范基地。到2015年,全市建成市級以上農機化科技示范基地40個,從而推動全市農業生產機械化水平整體提升,加速現代農業發展進程。
(五)“平安農機”示范工程。
各地要強化農機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和責任,加強農機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應急救援等農機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扎實開展農機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減少和遏制重特大農機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農機安全生產監管水平。積極爭創國家級、省級“平安農機”示范縣,2011年,建成1個省級“平安農機”示范縣,平均1~2年新建1個國家級“平安農機”示范縣,到2015年,力爭六縣(市、區)均建成國家級“平安農機”示范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政府牽頭、部門負責的組織推進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協調,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動農機化事業快速發展。要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把農業機械化作為推進農業基本現代化發展的重要內容,不斷提高依法促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實解決農機科研、生產、流通、推廣應用、社會化服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扎實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繼續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加快農業機械裝備升級換代,支持農民購置使用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復式作業農機裝備。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農機安全監理、農機推廣鑒定等公益性設施建設,增強農業機械化公共服務能力;支持農機生產企業圍繞各地農機化發展現狀和農機現代化要求,不斷提高自身創新能力和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能力;支持特色農業機械化試驗示范基地建設,發揮示范引導和輻射帶動作用。各地要完善政策,出臺具體推進措施。
(三)落實稅費政策。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農業稅費優惠政策。對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以及相關技術培訓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企業從事農機作業和維修服務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分別向當地人民政府、主管地稅機關申請減免。對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農機企業,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繼續落實好農機批發、零售免征增值稅政策。工商、稅務部門要為農機專業合作社進行工商、稅務登記提供便捷服務,辦理登記不收取證照工本費。農機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田排澇、灌溉、脫粒、蔬菜種植、水產養殖、現代化或專業禽、畜養殖業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電價政策。落實企業研發投入稅前扣除政策。對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新型、大馬力農機裝備和產品,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四)強化考核獎勵。為推進全市農機化發展,市政府將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同時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對重點工作實行考核補貼,具體辦法由市農委會同市財政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