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1〕6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1年度南通市大交通建設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1年度南通市大交通建設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大我市大交通建設重點工作的推進力度,促進我市大交通體系的完善,推動全市區域經濟快速發展,經研究,決定對全市大交通建設重點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一、考核對象
承擔年度大交通建設重點工作的各責任單位。
二、考核內容
2011年度大交通建設重點工作進度目標完成情況以及爭取上級資金情況。
三、考核辦法
(一)考核指標完成情況以市考評小組核準的進度情況為準。
(二)考核基本分按100分計。各單位得分(N)計算公式為:
N=100+A×n+B+C
A:承擔責任項。被考核對象作為責任單位,所承擔年度進度目標的重點工作個數;
n:承擔責任項的權重系數。承擔責任項1~2項的,n取值1;承擔責任項3~5項的,n取值0.7;承擔責任項6~9項的,n取值0.6;承擔責任項10項以上(含10項)的,n取值0.55。
B:爭取資金加分項。當年向上爭取各類補助及專項資金累計10~100萬元加0.5分,101~500萬元加1分,501~1000萬元加1.5分,1001~2000萬元加2分;2000萬元以上,每增加1000萬元加0.2分,最多不超過5分。
C: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經考評小組認定,可酌情加1~5分。
四、獎勵辦法
年終對責任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根據考評結果,按先進單位、先進地區和先進個人,由市政府分別給予表彰獎勵。
(一)先進單位。
從重點承擔全市大交通建設任務和推進工作的市級相關責任單位中產生,按照考核得分高低,評選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分別獎勵5萬元、4萬元、3萬元。
(二)先進地區。
從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中,按照考核得分高低,評選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分別獎勵5萬元、4萬元、3萬元。
(三)先進個人。
綜合考慮各責任單位年度目標任務及完成情況等因素,評定先進個人若干名,給予一定獎勵。
五、組織實施
建立市大交通建設重點工作目標管理考評小組。考評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組長,市監察局、發改委、港口局、鐵路辦、交通局、財政局等部門分管領導作為成員。考評小組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負責年度重點工作計劃的制定。
年初由市發改委在調研的基礎上,編制我市大交通建設重點工作計劃及責任分解表,確定各項工作進度目標及責任主體,經市考評小組審定后,報市政府批準下達。
(二)負責年度重點工作計劃的調整。
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對年度重點工作計劃進行調整的,責任單位可在當年9月份將調整方案、理由及有關依據報送市考評小組,經討論核實后報市政府批準。
(三)負責年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的考核。
年底由市發改委匯總核實各項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和爭取上級資金情況,并提出獎勵方案,經市考評小組審定后,報市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