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1〕74號 2011年11月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標準,做好新形勢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更好地維護義務兵家庭和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中央軍委和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提高2011年全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和退役士兵城鄉一體化安置率通知如下:
一、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
《江蘇省實施<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43號)第15條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庭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優待金或者給予其他優待,所需經費由當地人民政府籌集。優待金標準不低于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為了有效緩解征兵難的矛盾,更加有力地做好義務兵家庭的優待工作,我市從2011年冬季應征入伍的義務兵起,提高全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市區(不含通州區)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由原按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提高到40%,標準提高后增加支出部分按現行規定由區承擔。縣(市)、通州區參照市區規定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并繼續執行自然增長機制。
二、提高退役士兵城鄉一體化安置率
根據《省政府關于認真做好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11〕24號)要求:加快推進退役士兵城鄉一體化安置進程,2011年蘇中地區城鄉一體化安置率要達到50%。各縣(市)、區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快實施退役士兵城鄉一體化安置工作,確保2011年城鄉退役士兵一體化安置率要達到50%,并逐年提高一體化安置率。
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推行退役士兵城鄉一體化安置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也是我市創建全國雙擁模范城“五連冠”的實際行動,各地要把這項工作作為穩軍心促和諧的一項政治任務,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組織推進實施。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認真做好經費的測算、申請和發放等工作。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