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1〕240號 2011年12月23日)
為進一步加大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力度,維護我市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電[2010]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江蘇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蘇政辦發[2011]162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建立南通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F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長:陳照煌(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繆三義(市政府副秘書長)、蔡惠忠(市發改委主任)、周洪生(南通銀監分局局長);
成員:施惠權(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組長)、何啟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市委政法委副書記)、顧保紅(市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徐仁祥(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張建平(市維穩辦副主任)、張乃華(市發改委副主任)、陸雪松(市經信委副主任)、王華(市公安局副局長)、徐徐(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葛鑫濤(市民政局副局長)、潘衛斌(市財政局副局長)、吳益平(市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范袁斌(市農委副主任)、羌毅(市商務局副局長、市口岸委主任)、金星華(市文廣新局副局長)、邵涌泉(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吳亞彬(南通工商局副局長)、張乃華(市信訪局局長助理)、從斌(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副行長)、胡宏(南通銀監分局副局長)、楊紹慰(南通保險監管組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張乃華(市發改委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胡宏、任佩龍(市發改委財金綜合處處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ㄒ唬└鶕腥嗣裾y一部署,在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貫徹落實國家處置非法集資的方針政策,領導全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ǘ┭芯恐贫ㄈ写驌艉吞幹梅欠Y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確定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的工作機制和工作程序,研究決定重大案件的處置工作;
(三)根據有關單位請求,協調成員單位開展對非法集資調查取證、性質認定、維護穩定等處置工作;
(四)督促和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展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
?。ㄎ澹┺k理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一)市發改委: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ǘ┠贤ㄣy監分局: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負責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非法集資案件的監測、調查、認定和處置; 協助、配合市有關部門對非法集資案件進行定性和處置。
?。ㄈ┦泄簿郑菏芾矸欠Y案件的舉報,及時依法立案偵查,依法查詢、凍結、扣押和處置涉案資產,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保護群眾利益,參與非法集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ㄋ模┦屑o委、市國家安全局:配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非法集資案件的查處工作。
?。ㄎ澹┦蟹ㄔ骸⑹袡z察院:負責非法集資犯罪案件的起訴、審判等工作。
(六)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負責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工作。
(七)市委政法委:指導和協調重大非法集資案件查處工作; 將打擊非法集資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的考核內容。
?。ò耍┦行旁L局、市維穩辦:負責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的接待群眾上訪、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ň牛┦胸斦郑号浜嫌嘘P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的宣傳和查處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十)南通工商局、南通保監組: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受理社會公眾的投訴舉報,依法認定非法集資活動的性質,并進行查處。
?。ㄊ唬┦蟹ㄖ妻k:負責市內涉及非法集資處置相關政策法規的起草、咨詢等工作。
?。ㄊ┤诵心贤ㄊ兄行闹校贺撠煴O測非法集資活動的資金支付結算方式、資金流向等情況,協助有關單位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的查處工作。
(十三)市經信委、民政局、農委、商務局、城鄉建設局:負責管轄范圍內非法集資的監測、預警工作,并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性質的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非法集資案件的查處和善后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非法集資活動的查處和善后工作。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日常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到位、人力財力物力保障到位,將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