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1〕239號 2011年12月26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社區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社區發展“十二五”規劃
為進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提升社會管理水平,加快構建和諧社區,依據國家和省政府對社區服務與社區管理有關指導性原則,以及南通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主要內容,制定本規劃。
一、社區發展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一)“十一五”期間社區建設取得的成績
1、新型社區管理體制初步建立。鄉鎮(街道)和村(居)居委會獨自提供社區服務的傳統格局有所改變,社會企事業單位、駐區單位、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居民共同參與社區服務的局面正在形成。社區服務方式、方法得到改進,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務圈開始出現,“一站式”服務不斷推廣,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社區居家養老便民服務等新型服務方式的作用日趨顯現。
2、社區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建設步伐加快,設施數量不斷增加,覆蓋面不斷擴大。全市新建1376個村級公共服務中心;建設改造了開發區服務中心,崇川區、港閘區和開發區4個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和207個社區服務站。
3、社區社會工作者隊伍不斷壯大。全市社區工作者超過1.3萬人、社區服務志愿者13萬人,已初步形成由專兼職工作人員和社區志愿者共同組成的社區服務隊伍。
4、社區服務項目和內容得到拓展。服務對象已從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等困難群體逐步擴展到全體社區居民;服務內容從社會救助延伸到就業服務、衛生和計劃生育、社區治安、文化教育和體育、便民利民等領域。
(二)現階段社區發展存在的問題
我市社區服務管理總體上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尤其是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現狀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還不相適應,與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及社區服務產業化發展目標還有不小的差距。比較突出的問題表現為:第一,現有社區服務體系難以為社區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多方參與機制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社區服務設施數量不足,功能單一,總體水平不高。第二,缺乏穩定的投入機制,社區服務投資主體不明確,資金總量不足,部分地方社區基本公共服務的必要支出得不到保障,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缺口較大。第三,相關優惠政策不健全,缺乏統籌規劃和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政策措施。
(三)“十二”期間社區發展的機遇與挑戰
重視加強城鄉社區服務與管理,有利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鞏固基層政權、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當前,我市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面臨著一系列機遇和挑戰。一方面,南通進入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向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關鍵時期,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綜合實力的迅速提高,為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堅實的物質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對社區服務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社區服務的壓力不斷加大,加快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已成為滿足社區居民社區服務需求和促進社會和諧的緊迫任務。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群眾滿意的服務宗旨,以不斷滿足社區居民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為出發點,充分發揮政府、社區村(居)委會、民間組織、駐社區單位、企業及居民個人在社區服務中的作用,推進服務主體多元化,整合社區資源,健全服務網絡,拓寬服務領域,優化服務結構,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強化服務功能,使社區服務體系在促進社會和諧、提高生活質量、擴大社會就業、化解社會矛盾、增強社會凝聚力,建立新型社會保障體系等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為加快推進南通基本現代化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公平對待。為社區居民排憂解難,使社區服務覆蓋到社區全體成員,為流動人口平等地提供社區服務。
2、社會化、多元化、專業化。堅持政府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和群眾廣泛參與。針對不同服務對象和服務項目,分別采取無償、低償、有償服務,豐富服務形式,提高社區服務的專業化水平。
3、全面發展、突出重點。既要整體推進,又要著力解決薄弱環節、重點項目和關鍵問題;既要堅持廣受居民歡迎的傳統服務方式,又要善于運用科技手段,不斷提高社區服務能力和質量。
4、合理規劃、資源整合。統籌考慮各類公共資源,科學配置,充分利用現有公共設施,避免重復建設,實現社區服務設施的共建共享。
5、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從實際出發確定建設重點。區分社區規模、類型,實行分類指導。
(三)發展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15年,立足鄉鎮(街道)、城鄉社區實際,在全市建成以各級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網絡,形成多方參與、責權明晰、配置合理、和諧有序、可持續發展的運行機制,構建覆蓋社區全體成員、服務主體多元、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的社區服務體系。
2、具體目標。全面推行社區“一委一居一站一辦” 管理服務體制,建設標準化服務平臺,完善服務標準體系,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提高社工職業化水平,壯大社區志愿服務隊伍,健全社區服務保障機制,提升社區服務水平。
3、實施效果。社區服務覆蓋所有城鄉社區。群眾對社區服務的參與率達到10%以上;社區單位對社區服務的參與率達到80%以上;經常接受福利服務的特殊對象達到特殊困難對象的95%以上;社區服務設施及功能達標率達到95%以上。社區服務項目為特殊困難群體提供優先、優惠、優質服務。社區居民對社區服務的滿意率達到80%以上;特殊困難對象對社區福利服務的滿意率達到90%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以滿足居民公共服務和多樣性便民服務需求為目標,發展全方位、多層次的社區服務
1、積極發展便民利民服務。滿足群眾日常生活需要,拉動居民消費。優化社區商業結構布局,完善社區便民利民服務網絡,大力實施以“便利消費進社區、便民服務進家庭”為主題的社區商業“雙進”工程,鼓勵購物、餐飲、家庭服務和再生資源回收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企業,以連鎖經營方式進入社區,引導企業提供質優價廉的家庭服務,逐步形成方便快捷的社區生活服務圈。利用閑置資源,興辦社區服務,積極推動企事業單位后勤服務社會化。大力推行物業管理服務。加強政府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提高物業服務質量。
2、加快發展新型社區救助服務體系。全面促進社區救助服務,加強對社區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大力發展社區慈善事業,積極培育社區社會救助組織,鼓勵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開展救助服務。
3、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加快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的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機構的建設與運營。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重點發展面向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商品遞送,醫療保健,日間照料、陪伴等服務。具備條件的地方,依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開展老年護理服務,尤其要做好針對“空巢老人”、高齡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社區服務。
4、鼓勵各種資本投資家庭服務業。發展以家庭服務對象、向家庭提供服務、滿足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務業,增加就業、改善民生、擴大內需、調整產業結構。堅持市場運作與政府引導相結合,政策扶持與規范管理相結合,促進就業與維護權益相結合,大力推進家庭服務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逐步建立比較健全的惠及城鄉居民多種形式的家庭服務業。
5、積極開展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險服務。通過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統籌規劃,逐步建立起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三級社區就業服務設施網絡。在社區服務中心和服務站開設專門就業服務窗口,提供困難人員就業援助等服務。探索通過政府撥款、給予優惠政策、特許經營等方式,開發公益性服務崗位。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和做好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養老金發放工作,為企業退休人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咨詢和各項查詢服務。逐步推進和拓展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
6、進一步加強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優化資源結構,加快部分衛生資源向社區轉移,建立健全城鄉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網絡,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利用多種方式開展社區衛生健康和計劃生育宣傳,增強居民自我保健的意識和能力。
7、建立健全社區治安防控網絡。加快社區綜治辦的建設,大力建設以社區村(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為依托的群防群治隊伍,加強社區巡邏、守護,積極推廣運用物防、技防等現代科技手段和措施,全面提升社區治安防范水平。健全社區居民內部矛盾排查調處機制,建立暢通的民情溝通渠道,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建立社區矯正、社區戒毒管理服務機制。
8、發展社區文化、教育和體育。逐步建設方便社區居民讀書、閱報、開展文藝活動的場所,積極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多樣化的社區文化活動。統籌各類教育資源,鼓勵創設多種社區教育實體。在有條件的地區建立面向社區的老年大學、市民學校、未成年人文化活動場所,積極開展多樣化的社區教育培訓活動。繼續推進全民健身設施建設,特別要積極發展面向青少年和老年人的社區體育設施。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學校的體育場館向社區居民開放,實現體育設施的資源共享。推動社區體育活動的開展,培育社區群眾性體育組織,加強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
9、加強社區環境整治和環境保護。搞好社區綠化、美化、亮化、凈化,建設和維護社區道路與綠地,消除裸露空地,減少揚塵,加強對社區噪音、污水、垃圾和有害氣體的防范、監督和處理,營造宜居環境。加強社區環境保護宣傳,增強居民環保意識。
(二)以社區綜合管理服務站規范化建設為重點,構建社區、鄉鎮(街道)、縣(市)區社區服務平臺
1、建立社區綜合服務站。按照每300戶并逐步提高到200戶配備1名社區綜合服務站專職工作人員,承擔辦理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在社區的各種公共服務事項;協助社區居委會辦理本社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動員社會力量開展便民利民服務,方便居民生活;支持和配合社區居委會依法開展社區居民自治。
2、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將社區工作用房、服務設施和戶外活動場所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社區發展專項規劃,加大建設力度,完善服務工作。建設市、縣(市)區、街道(鄉鎮)、城鄉社區四級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中心;有關部門統一設立服務窗口,實行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民生保障等為一體的“一站式”服務,建立“一站式”服務大廳,方便居民群眾辦事。
3、拓展社區活動空間。通過投資建設、設施調劑置換,以及出資購買、租賃等方式,切實解決社區居民活動場所不足,尤其是老小區戶外活動無場地的實際問題。城鄉規劃、住房、建設等部門要將社區活動空間納入老小區改造和新建小區規劃建設,文化、教育、體育等公共事業部門要認真研究落實公共資源,就近就地為社區群眾開放和支持社區活動場地建設的工作措施和扶持政策。同時,要積極引導和鼓勵駐區單位主動將活動場所向社區群眾開放。統籌各方要素,整合社會資源,竭力拓展社區活動新空間。
(三)以信息服務網絡整合建設為依托,推進社區服務管理信息化
1、統籌全市社區信息網絡建設。各縣(市)區要將社區信息化納入本地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制定社區信息化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發改、信息、民政等部門職責。要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網絡資源,力爭用2~3年的時間,建立覆蓋當地城鄉社區的綜合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實現數據一次收集、資源多方共享,推進社區內部管理電子化,減輕工作負擔,提高辦事效率,形成“資源共享、協同服務、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區服務信息化發展格局。
2、運用現代信息手段提升服務水平。以居民需求為導向,依托政府門戶網站、市民電子郵件系統、有線電視網絡、電話系統,整合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區面向居民群眾、駐區單位服務的內容和流程,建設覆蓋全市,具備行政事務、公共服務辦理功能,提供法律、氣象、醫療、教育培訓、旅游、家政、文化娛樂等服務的信息網絡系統,推進各級政府電子政務、網上辦事和社會公共服務進入社區。
(四)統籌城鄉社區發展,推進重點項目工程建設
1、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程。
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配套建設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市級社區公共服務中心,配備社區信息網絡服務器,開展公共服務與便民服務,引領各級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建設縣(市)、區級不少于3000平方米,街道(鄉鎮)不少于1500平米,城鄉社區每百戶不少于2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400平方米的各級社區公共服務中心,設立“一站式”服務大廳,實行“一中心多布點”運作,提供“一站式、一門式”服務,滿足群眾普遍需求。
社區信息化網絡建設。市建立領導機構,組織各地區聚合力量、整體聯動、共同投入、統一實施。在建設信息網絡的同時,各縣(市、區)和街道(鄉鎮)要配備專人擔任網絡管理員,負責信息化工作中上下級聯絡、網絡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各社區要派專人擔任社區級網絡管理員,負責接聽并處理居民求助電話、與上級聯絡、社區信息采集整理和上傳、網上答疑解難、解決群眾服務需求等。
社區文體設施的建設。多渠道加大社區文體設施建設力度,做到室內室外有文體活動場地、有文體活動器材。一是繼續開展“三送工程”,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建設,立足社區、服務居民;二是深化機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與駐社區單位結對幫扶活動,幫助社區解決文化體育設施短缺問題;三是整合資源,倡導社會各界獻計獻策、慷慨出資,共建共享文明和諧社區。
社區為老服務設施建設。一是加快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各縣(市)城市、城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實現全覆蓋,農村確保35%以上,2012年全面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實現城鄉全覆蓋。二是加大投入,加快速度,大力推進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建設,每個社區都要具備1個老年活動場所,并按規定配備老年活動設施,向老年人免費開放,2012年實現城鄉社區老年活動場地的全覆蓋。二是充分挖掘社會資源,拓展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重點推進社區老年日托站、就餐點和康復點建設,開展老年日托、助餐、心靈慰藉等服務。2012年全市范圍內要求建成日托站、就餐點各500個,康復點100個。
2、基本服務拓展項目工程。拓寬公共服務、公益服務和便利服務渠道,每個社區建成面積40-50平方米的服務超市,用房緊張的社區可以在室外建設40-50平方米的服務亭,向社區群眾提供三大服務。
公共服務:推進社區“一站式服務”,為社區居民提供相關政策咨詢,代辦或轉辦公安、民政、勞動保障、人口計生、建設等相關行政事務。
公益服務:宣傳黨委政府相關政策信息,發布公益廣告,接受慈善捐贈,及時登記社區特困戶、殘疾人、空巢或獨居老人的需求,開展以居家養老服務為主的基層慈善救助服務。
便利服務:發布社區為民服務相關信息;代售、代訂或租賃圖書;代售各類通訊、交通、電力、自來水等行業的充值卡;代收代繳水費、電費、煤氣費等家庭日常生活服務費用;為居民提供家政、餐飲、洗衣、維修、再生資源回收等方面的中介服務;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整合社區商業網點、個體服務經營和社區民間組織等各類資源,建立“十分鐘”服務窗口,廣泛開展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生產用品銷售和網上購物等方面的便利服務。
3、基層文化建設項目工程。
加強社區文體團隊建設,爭創“文化型、體育型”特色社區。大力培育和發展社區文化類、體育類社會組織,定期組織、深入開展各種健康、有益、積極向上的文體活動,開展社區文體活動,并加強社區黨組織、社區村(居)委會對社區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每個街道(鄉鎮)要求自有5-10個文體團隊,每個社區要發展1-2個文體團隊。
(五)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動力,建立健全社區服務組織體系
1、推進城鄉社區服務管理新體制。建立健全 “一委一居(村)一站一辦”新型社區服務管理體制[即:社區黨委、社區居(村)委會、社區管理服務站(綜合服務中心)、社區綜治辦],力爭2012年城市社區全覆蓋,2013年農村社區全覆蓋。完善切實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機制,將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使政府公共服務覆蓋到全市城鄉社區。指導、支持村(居)委會及社區社會組織開展社區服務段,推動社區服務體系發展。著力整合政府各部門在社區的辦事機構,實現行政放權、重心下移,積極推進“一站式”服務。按“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制定行之有效的社區工作準入制度,落實相關部門委托社區組織辦理的行政事務和公共服務事項。積極探索推進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管理等多種形式,調動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的積極性,促進公共服務社會化。同時,加強對社區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制定各類社區服務行業標準,建立健全反映社區服務設施、服務管理、居民需求及滿意程度等有關信息的采集及工作評估體系。
2、增強社區自治功能。進一步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機制,完善以直接選舉、公正有序為基本要求的民主選舉制度,以村(居)民會議、村(居)代表會議、村(居)民議事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制度,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村(居)務公開、財務監督、群眾評議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制度,推進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3、理順社區組織關系。社區黨組織是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支持和保障社區居(村)委會充分行使職權,及時解決社區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社區居(村)委會要自覺接受社區黨組織的領導,開展居(村)民自治,廣泛動員社區群眾參與社區事務,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支持社區組織和社區志愿者參與社區服務管理。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要主動接受社區居(村)委會的指導與監督,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村)委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協調機制。
4、培育社區社會組織。研究制定促進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社區管理類、服務型、公益型、互助類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管理。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向社會組織購買專業社區社會服務。對在社區服務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社區社會組織典型單位和典型個人給予適當(表彰)獎勵,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區服務能力建設,提升服務質量。到2012年底,每個城市社區擁有10個以上、農村社區擁有6個以上公益服務質量較好的社會組織,其中:服務型、公益型、互助性不少于2個以上;到“十二五”期末,每個城市社區擁有12個以上、農村社區擁有8個以上社會組織。市區確保按照《關于加強南通市城鄉社區服務與管理的意見》(通辦發〔2009〕43號)文件規定的每個社區5000元的專項資金落實到位,區政府和鄉鎮(街道)要相應配套,縣(市)可參照執行。
5、發展社區志愿者隊伍。健全社區志愿者隊伍注冊管理機制,建立公開招募、服務登記和表彰激勵制度,構建社區志愿者隊伍服務陣地。規范志愿服務運作管理機制,合理利用志愿者資源,維護志愿者合法權益。不斷壯大社區志愿者隊伍,使全市城鄉社區志愿者注冊率分別達居(村)民人口的15%和10%以上。
6、激勵社區共駐共建。駐社區的機關、團體、部隊和企事業單位應積極支持和參與社區建設,營造“共駐社區、共建社區”的良好氛圍。按照互惠互利、資源共享原則,積極引導社區內或周邊單位內部的科教、衛生、文體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向社區居民開放。充分利用社區內的學校、培訓機構、幼兒園、文物古跡等開展社區教育活動。
五、組織保障與政策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共同做好社區社會管理工作
充分認識建設和諧社區的重要性,以及社區發展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關鍵作用,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南通市城鄉社區服務與管理的意見》(通辦發〔2009〕43號),切實將加強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人、財、物等方面提供保障。進一步明確職責,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多方共同參與的社區服務管理體制,改革創新社區服務設施運行機制,形成推動社區服務體系發展的合力。加強宣傳和引導,讓全社會都關心、重視、支持社區發展,努力營造共建社區服務體系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政策制度建設,保障社區服務體系的健康發展
以服務社區居民為宗旨,以拓展社區服務領域和提高社區服務水平為目標,以規范社區服務體系發展為原則,針對發展中急需用制度規范和調整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制定和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有關政策制度,使社區服務工作進一步規范化、法制化。
對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可以采用劃撥方式供地的,要切實予以保證;對于其他應當采用有償方式供地的,要合理明確地價,并依法供地。要充分發揮行政機制、市場機制、志愿機制在社區服務中的作用,對社區組織開展的互助性服務、志愿服務和社會力量興辦的微利性商業服務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對社區營利性商業服務要積極引導向產業化、市場化發展。積極推進適宜產業化經營的社區服務實體的股份制改造;鼓勵大型服務企業兼并、控股國有或集體所有的社區服務單位,支持個體私營經濟參股或興辦社區服務企業。
制定相關標準,明確社區服務體系投資、建設和運行的主體與相應責任,尤其是要完善社區服務體系發展的投入保障機制。要繼續完善發展社區專職工作者和社區志愿者隊伍的相關規范,為社區服務體系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障。加強普法工作,提高社區工作人員、社區組織成員和全體社區居民的法律意識。
(三)明確各類建設主體的責任,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
社區建設與發展所需資金由社會資金、財政資金等多渠道籌措安排,加大各級財政投入,拓展社會資金來源。
各縣(市)區要因地制宜制訂社區發展規劃,確定發展目標和重點,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安排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所需的資金、場所和人員,促進社區服務各項工作的落實。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應納入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統籌考慮。要根據各地社區服務體系發展的狀況和突出問題、薄弱環節,確定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安排專項資金,支重點工程。
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社會各方參與和支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城市房地產開發項目中,應配套建設公共文化、教育、體育等各類社區服務設施。探索建立有效的社區服務資金募集方式,通過貼息補助、配套投入等靈活方式拓寬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社區建設。通過慈善捐贈等活動,籌集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資金。鼓勵企業與社區建立共建機制,興建社區服務設施,開展社區服務。
(四)加快人才培養,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區工作者隊伍
加強保障隊伍建設。通過各種形式培訓社區管理和服務人才,擴大社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提高社區服務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業務水平。制訂各類社區服務工作者的評價標準,全面推行選聘制、任期目標制和績效考核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更多社會優秀人才、大學生到社區工作,切實提高社區社會工作者福利待遇,為他們開展好社區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對優秀的社區服務工作者予以多種形式的表彰獎勵。
本規劃適用于城鄉社區發展。對規劃尚未涉及內容按照相關規劃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