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發〔2010〕6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國發〔2010〕12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2010年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蘇政發〔2010〕52號)精神,確保實現2010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削減3%和2%的目標,確保超額完成省下達我市“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強做好節能減排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十一五”節能減排指標是衡量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標志,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當前,我市經濟粗放型發展方式尚未根本改變,節能減排工作還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督促檢查不得力、激勵政策不完善、問責制度不落實等問題,能耗強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速度放緩,化學需氧量減排任務十分繁重,節能減排空間在大幅收窄。全市節能減排形勢不容樂觀、挑戰相當嚴峻、任務十分艱巨。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下更大決心,花更大力氣,果斷采取強有力、見效快的政策措施,確保實現節能減排各項目標。
二、切實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市已于3月份分解下達了2010年各縣(市)、區減排目標,6月底前將分解下達2010年各縣(市)、區節能目標。市政府將組織開展對縣(市)、區政府(管委會)2009年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評價考核,并向社會公告考核結果,落實獎懲措施,加大問責制力度。各地區也要按照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的要求,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組織開展本地區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工作。對如期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地區和企業給予表彰;對沒有完成任務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政紀處分。完不成節能減排任務的地方、單位和企業,不得參加創優評先活動;完不成節能減排目標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不得提拔重用;完不成節能減排目標的國有、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不得享受年終考核獎勵。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于7月中旬向市政府報送本地區2010年節能實施方案和節能減排應急方案。
三、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認真落實省下達的2010年落后產能淘汰任務,確保落后產能在三季度前全部關停。2010年關停小鍋爐不少于12臺。深入開展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強化行業監督,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引導化工企業進入園區,促進化工產業節能減排和轉型升級。對違法違規設立、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污染物的化工生產企業要堅決關閉;對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要堅決淘汰。加強淘汰落后產能核查,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相關行業項目的環評、供地、核準和審批。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不予批準新增用地,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各縣(市)、區要落實好依法關停企業的財政資金引導、職工安置保障和企業改造升級等配套政策。
四、嚴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嚴格控制“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不再審批、核準、備案“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擴大產能項目。實施嚴格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制度,未經節能評估審查和未通過節能評估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一律不得審批、核準;未通過環評、節能審查和土地預審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對違規在建的項目要責令停止建設。對違規建成的項目要責令停止生產,停止供電供水。嚴格落實國家限制“兩高”產品出口的各項政策,控制“兩高“產品出口。
五、推動重點領域節能減排。著力抓好冶金、建材、化工、電力、紡織等重點耗能行業和企業的節能降耗。深入推進列入全國千家、全省百家的企業節能行動。加強對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監管,嚴格執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大力度推進能源審計工作,推進重點用能企業能效對標活動。加強建筑全過程節能審查,嚴格執行節能設計標準,2010年施工過程中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8%,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比例達到55%。進一步加強車輛用油定額考核,加快淘汰老舊汽車、船舶,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鼓勵節能環保型汽車發展,推行公路甩掛運輸,加快運輸裝備改造升級。政府機關等公共機構要率先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加快制定實施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加快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深入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創建活動,2010年能耗指標在2009年基礎上再降低5%。加強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及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確保運行穩定、管理規范、量質統一。
六、推進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施。積極爭取國家、省級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加大財政投入,突出冶金、化工、建材、電力、紡織等重點耗能行業和企業,實施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等一批能形成直接節能效果的重點工程,形成20萬噸標準煤的年節能能力。推動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金融機構貸款和社會資金積極參與的節能減排投入機制。全面推進列入年度計劃的63項化學需氧量減排工程和7項二氧化硫減排工程,力爭形成年減排化學需氧量1.69萬噸、二氧化硫1.96萬噸能力。節能減排專項引導資金要向能直接形成節能減排能力的項目傾斜,盡早下達資金,盡快形成節能減排能力。
七、切實加強用能管理。加強對各地區綜合能源消費量、高耗能行業用電量、高耗能產品產量等情況的跟蹤監測,對能源消費和高耗能產業增長過快的地區,加大能源供應調控力度。積極爭取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電機組發電上網。進一步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制定和實施有序用電方案,在保證合理用電需求的同時,堅決壓縮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用電。對能源消耗超過已有國家和地方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實行懲罰性價格政策。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控制公用設施和大型建筑物裝飾性景觀照明能耗。
八、大力推廣節能技術產品。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關鍵和共性技術攻關,推動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應用示范,發布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目錄。以創建節能示范工程為抓手,大力推廣應用高效節能電機、變壓器、鍋爐等節能效果顯著的節能新技術、新產品。認真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在大力推廣高效節能空調的基礎上,全面推廣節能汽車、節能電機等產品,繼續推進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做好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工作。組織實施高效照明推廣工程,2010年推廣應用中央財政補貼節能燈10萬只以上。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場所、公共機構加快淘汰低效照明產品。嚴格執行政府優先和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國發〔2010〕25號),積極推進專業節能服務公司與企業、公共機構等用能單位簽訂能源管理合同,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九、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推進能源價格改革,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落實脫硫電價政策和鼓勵余熱余壓發電上網和價格政策。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將執行范圍從鋼鐵、水泥、電解鋁等八大類高耗能行業擴大到建材、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中限制類、淘汰類企業。擴大差別水價實施范圍,對環境行為年度評級中的紅、黑色企業一律實施差別水價。深化環境價格政策改革,建立反映企業污染物排放、治污成本以及環境污染程度等因素的合理環境價格體系,積極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調動企業治污積極性。積極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將城鎮污水廠污水處理費使用與減排效果掛鉤,促進污水處理單位提高運營管理水平。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十、加大節能減排監督執法力度。進一步落實高于國家標準的鋼鐵、燒堿等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組織節能監察機構對重點用能單位開展排查工作,嚴肅查處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用能設備或生產工藝、單位產品能耗超限額標準用能、未按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審查建設項目等問題,對違法違規用能的單位和企業限期整改,對不按規定整改的違法行為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停止整頓或者關閉。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督察,嚴肅查處違規亂上“兩高”項目、淘汰落后產能進展滯后、減排設施不正常運行及嚴重污染環境等問題,徹底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和產能過剩行業電價優惠政策,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重點案件要掛牌督辦,對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開展公共場所空調溫度以及城市景觀過度照明檢查。大力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
十一、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加強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國情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全民資源憂患意識、節約意識和環保意識。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繼續推進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農村、學校、軍營、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個專項行動。普及節能環保知識和方法,推介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倡導綠色消費、適度消費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模式。各級新聞媒體要加大節能減排宣傳力度,宣傳各地節能減排的好做法和新經驗,樹立先進標桿,曝光反面典型,充分發揮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
十二、加強節能減排預警調控和重大問題研究。按季度做好節能減排形勢分析和預測預警。各地區要制定相關預警應急調控方案,對完成目標有困難的地區,及時啟動預警應急調控方案。各地各部門要在做好當前工作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十二五”節能減排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等重大問題,為促進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早作謀劃。
各級政府必須把節能減排作為一件大事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市政府對全市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縣(市)、區政府對本地區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要切實加強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環保部門要深入開展污染物減排的指導檢查考核工作,統計部門要扎實做好節能監測和統計等基礎工作,并為相關部門及時提供統計基礎資料,監察部門要全面加強監察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和督促檢查,確保我市實現全年、超額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各項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