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0〕15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近年來,我市外商投資企業發展較快,為全市經濟社會持續跨越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9號)精神,進一步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健康較快發展,不斷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系協調制度
市政府領導按照分工掛鉤聯系重點外商投資企業,親自參與協調處理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難題。市商務局負責收集匯總外商投資企業各類信息,及時向掛鉤聯系市領導匯報企業發展情況。各縣(市)、區政府也要進一步強化對重點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意識,建立緊密型的掛鉤聯系機制,及時掌握企業發展動態,定期向掛鉤聯系市領導報告重要客商接待、重大項目推進和重點企業發展狀況;對外商投資企業反映的問題要通過座談會、協調會、現場辦公會等形式及時解決,遇有本級不能協調解決的問題,爭取在市級層面予以協調解決。
建立由市商務局牽頭,市發改委、經信委、國土、城鄉建設、規劃、環保、財政、國稅、地稅、南通海關、檢驗檢疫、海事、工商、外事等相關部門參加的服務外商投資企業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要定期召開外商投資企業座談會,聽取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對重點外商投資企業要派人上門走訪,主動做好服務。聯席會議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提交重大外資項目協調推進會研究解決。要切實處理好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定期檢查投訴問題的處理落實情況,并向縣(市)、區和有關企業通報。各地各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主要領導要加強督促檢查,限期妥善解決。
二、做好配套服務,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充分挖掘資源供給潛力,盡最可能滿足外資企業在用地、用電、用水、用工、融資等方面的需求,努力緩解資源要素相對緊缺的矛盾,對重點企業要優先安排、優先供給、優先保障。及時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服務,工商、稅務、財政、海關、外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每年要為企業提供一次無償培訓,幫助企業了解有關政策法規,規范操作,增進相互間的溝通和了解。各相關部門要定期舉辦外商投資企業政策通報會,宣傳新出臺的政策法規,指導企業依法用好、用活、用足有關政策,及時幫助企業解決新出現的問題。
開展“走進外商投資企業服務月”活動,著力辦好為外商服務的實事工程,花大力氣解決外商在就醫、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困難。與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聯誼活動,通過聯誼活動豐富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業余文化生活,宣傳政策,交流情況,聯絡感情,努力營造“親商、安商、重商、富商”的社會氛圍。進一步加快城市配套設施建設,努力改善外商居住環境。
三、加強效能建設,提升服務企業水平
規范行政行為,嚴格依法行政。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進機關效能建設,改進機關作風,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承諾制度,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資的審批事項,簡化審批程序,最大限度縮小審批、核準范圍,增強審批透明度。對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承諾的,要及時向企業作出解釋;對因主觀原因不能完成承諾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向企業通報。
市政府將定期督促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各項服務措施的落實情況,推動各項服務措施真正發揮效應。每年底組織開展向外商投資企業收集對有關職能部門服務情況評議意見的活動,并將評議結果作為機關作風和效能評議的重要考核依據。對開展服務工作較好、外商較為滿意、成績較為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進行表彰;對服務工作不到位、外商反映強烈、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對情節嚴重并造成較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