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0〕14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市發改委(金融辦)、市經信委(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南通銀監分局、市民發辦、市工商聯制訂的《南通市中小民營企業成長培育“333計劃”》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南通市中小民營企業成長培育“333計劃”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 市發改委(金融辦)市經信委(中小企業局) 市財政局 南通銀監分局 市民發辦 市工商聯 2010年8月)
為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進一步構建中小民營企業金融服務體系,著力支持和推動一批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做大做強、轉型升級,制訂本計劃。
一、總體目標
南通市中小民營企業成長培育“333計劃”(以下簡稱“333計劃”)的總體目標是:用3年左右時間,通過銀政企三方良好互動,在全市重點培育3000家左右(其中市區1500家)成長型中小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助推全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政策落實原則。按照市縣財政體制,根據各自實際情況,落實好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中小企業及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各項扶持政策以及工作部署,切實解決我市中小企業發展中的資金要素瓶頸問題。
(二)動態連續原則。動態管理、優勝劣汰、擇優扶持,對中小企業培育的名單采取三年一次確定、年度適當微調的辦法,確保培育計劃實施具有連續性。
(三)突出重點原則。重點支持科技成長型、協作配套型、資源深加工型(農業產業化)、勞動密集型、出口創匯型、“小而精、小而專、小而特”的優質型等六類中小民營企業。
(四)市縣聯動原則。對納入“333計劃”的企業,明確屬地培育責任,分層聯動推進。縣級政府部門、商業銀行要按計劃重點做好當地企業的培育政策協調和培育措施落實工作。
三、企業遴選
(一)遴選辦法
1.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通過南通市中小企業信用信息輔助管理系統,面向全市民營中小企業,按照培育企業的入圍標準和評分級別,由高到低,進行初步篩選,按1:1.1比例形成培育企業的候選名單。
2.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牽頭市相關部門,根據產業政策、行業狀況、企業情況等因素,對候選企業進行綜合篩選,確定全市3000家左右(其中市區1500家)成長型中小民營企業培育名單,并分解落實給各金融機構,明確培育企業成長的主辦銀行。
(二)入圍條件
1.符合國家關于中小企業的劃分標準;
2.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下;
3.無不良信用記錄;
4.符合綠色信貸要求的節能、環保評級;
5.尚未有貸款或貸款余額小于2000萬元;
6.企業正常繳納稅費、水費、電費1年以上。
四、培育措施
(一)加大融資支持力度
對于納入“333計劃”的企業,優先推薦參加金融超市,優先安排銀企對接,優先培育上市、股權融資、創業投資和集合發債。金融機構在貸款門檻、貸款額度、貸款利率、貸款擔保抵押方式創新等方面予以傾斜,確保納入“333計劃”企業的貸款增幅高于金融機構全部貸款增幅,且力爭三年間貸款余額逐年增長30%以上。同時,做好上級部門金融試點創新與“333計劃”的銜接。
(二)單列貸款增長風險補償獎勵
靈活執行《江蘇省銀行貸款增長風險補償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蘇財外金〔2009〕7號),將納入“333計劃”的企業貸款享受到的貸款增長風險補償獎勵資金單列考核,集中管理,集中獎勵,集中代償。各地財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安排一定的配套資金,積極發揮財政杠桿對貸款投放的撬動作用。
(三)繼續完善財政支持機制
1.財政貼息機制:對納入“333計劃”的市區工業企業培育期內實施技術改造項目,符合市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的,市財政按技改設備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貼息。
2.擔保推薦機制:對納入“333計劃”的市區企業,全部推薦給信用等級高的擔保機構,優先給予政策性擔保,如發生擔保損失,除市再擔保基金給予擔保機構30%風險補償外,市財政再給予擔保機構20%的風險補償。
3.擔保費補助機制:擔保機構對納入“333計劃”的市區企業按低費率收取擔保費的,除享受國家、省擔保費補助外,市財政按一定比例對擔保機構給予擔保費補助。
4.市區金融業專項考核獎勵機制:“333計劃”實施期間的市區金融業考核辦法中,可增加對納入“333計劃”的市區企業貸款方面的考核內容。繼續實行金融機構金融服務與財政存款掛鉤辦法。
(四)優先安排融資協商
納入“333計劃”的市區企業若同時在兩家以上銀行有貸款,其中一家銀行貸款到期后擬退出,企業遇臨時性還款困難,申請融資協商,南通市中小企業融資協商辦公室按照協商機制的運行規則,優先安排進行融資協調和融資政策援助。
(五)優先滿足應急互助需求
納入“333計劃”的市區企業推薦加入市中小企業互助協會,對因企業和銀行雙方信貸資金安排期限不匹配發生歸還到期貸款困難的,優先滿足借用應急互助基金需求。
五、組織分工
“333計劃”是順應宏觀經濟發展狀況和要求,助推中小企業做大做強、轉型升級,推動民營經濟量質并舉、跨越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和協調。市發改委(金融辦)主要負責推進直接融資和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發展以及再擔保支持工作;市財政局主要負責貼息、風險補償和獎勵引導等財政政策的實施;市經信委(中小企業局)主要負責推薦擔保機構;市民發辦主要負責將企業推薦參加金融超市;市工商聯負責推薦企業參加中小企業互助協會;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主要負責篩選擬訂培育企業名單、定期跟蹤監測信用情況、優先安排銀企對接、與相關部門一起共同明確主辦銀行、組織融資協商等;南通銀監分局主要負責推動和規范銀行的服務創新,各金融機構要加強金融服務,努力為全市中小民營企業創造良好的融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