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辦發〔2010〕53號 2010年9月30日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人民團體,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接待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南通市接待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19號)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通委〔2010〕19號),設立市接待辦公室,為市委、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領導關于做好內賓接待工作的指示。
(二)擬訂重要內賓來通的接待方案,報經市領導批準后,做好參與接待的各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三)負責市領導交辦的中央、省級機關地市級以上領導來通視察、檢查接待方案的擬訂與組織實施。
(四)負責兄弟省、市地市級以上領導來通參觀、考察接待方案的擬訂與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市接待業務的培訓、指導和對外聯絡。
(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接待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協助辦公室領導做好機關政務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信訪、考核、政務公開和后勤工作;負責各類接待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社會保障、黨務群團、出國(境)人員政審等工作。
(二)接待處
負責來我市視察指導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接待;負責中央、省級機關地市級以上領導來通參觀、考察接待方案的擬訂與實施;負責曾經在南通戰斗和工作過的地市級以上老同志的接待;協助軍分區做好副軍職以上的領導干部的來通接待,協助外事部門做好重要外事活動的有關銜接工作。
(三)聯絡處
承擔市黨政代表團外出參觀考察的聯絡任務;協助中央、省相關部門做好在通召開的重要會議的組織聯絡工作;參與市四套班子召開的全市性會議的接待聯絡服務工作;做好全市重大政治經濟社會活動的聯絡和接待服務工作。
(四)行財處
負責機關財務及內部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接待經費的預算、結算及相關工作;負責接待物資(品)的保障及管理工作。
三、人員編制
市接待辦公室機關事業編制為13名。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處長8名,其中正處長4名,副處長4名。
市接待辦公室的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
四、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