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0〕175號 2010年9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地震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
南通市地震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19號)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通委〔2010〕19號),設立市地震局,為市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機構。
一、主要職責
?。ㄒ唬┴瀼芈鋵崌液褪》勒饻p災工作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管理規定。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ǘ┏袚蟹勒饻p災監督管理的責任,指導、協調、監督全市防震減災工作。
?。ㄈ┴撠熃⒌卣鸨O測預報工作體系。編制全市地震監測臺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全市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制定全市地震監測預測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地震趨勢預報意見。組織做好震情跟蹤、流動觀測和群測群防工作。
?。ㄋ模嘘P部門建立地震災害預防工作體系。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災害預測。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和綜合防御措施。
(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工作體系。組織擬定全市地震應急預案和本部門的地震應急預案。負責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監督檢查本地區避難場所的設置管理、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
(六)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等工作。
(七)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地震科技工作的合作與交流。指導和管理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地震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做好機關政務、事務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安排及局重要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訪、信息和后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教育培訓工作;協助做好黨務、紀檢、監察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和政府采購計劃的管理落實工作;負責防震減災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震災防御處(監測管理處)
組織開展全市地震預測和預防工作;組織審定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和全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地震烈度區劃或地震動區劃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資質審查、認證工作;承擔全市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典型地震遺址、遺跡的保護工作;參與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全市地震監測預報管理;指導協調全市地震臺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短臨跟蹤方案的制訂與落實以及地震前兆異常的核實等工作;負責地震監測預報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工作;落實震情會商制度,編制全市地震趨勢研究報告;負責提出本地區48小時臨震預報及震后趨勢判定意見;指導縣(市)區地震監測臺網和群測群防工作;負責收集、保存有關地震的資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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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擬定、修編全市地震應急預案、綜合救援措施;指導各級、各有關單位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并檢查落實情況;負責地震災情速報、地震現場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地震現場的科學考察、震災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負責建立和管理全市地震應急數據庫;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培訓;監督檢查本地區應急避難場所的設置管理和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道;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地震科技工作的合作與交流;承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三、人員編制
市地震局機關事業編制為9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副處長(主任)6名,其中正處長(主任)3名,副處長(副主任)3名。
市地震局的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
四、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