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0〕167號 2010年9月2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旅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
南通市旅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19號)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通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通委〔2010〕19號),設立市旅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和指導旅游設施定點工作的職責。
?。ㄈ┘訌娐糜伍_發與管理工作。
?。ㄋ模┘訌娐糜尉C合協調和應急救援工作。
二、主要職責
?。ㄒ唬┴瀼貙嵤﹪液褪∮嘘P旅游業的法規、政策和標準,擬定全市旅游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旅游發展。
(二)編制全市旅游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定國民休閑旅游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游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三)組織全市旅游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建立旅游資源檔案,參與旅游資源開發、旅游設施建設、旅游環境改善等項目的規劃、立項審批,做好本市列入國家和省重點旅游設施項目投資計劃的申報,并參與項目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假日旅游、紅色旅游和工農業旅游工作。
?。ㄋ模M定全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游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旅游促銷活動,指導全市重要旅游產品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協調開展全市旅游節慶和旅游會展活動。
?。ㄎ澹┴瀼貙嵤﹪矣嘘P港澳臺旅游的政策法規,組織開展對港澳臺旅游市場的推廣。開展對境外旅游市場的推廣。
(六)加強對旅游市場秩序、旅游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旅游區、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產品等行業管理標準。指導全市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市旅游信息化的規劃、管理、組織和發展。
?。ò耍┴撠熑新糜伟踩木C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游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全市旅游星級飯店、旅行社、旅游景區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
?。ň牛M訂全市旅游人才培養規劃,加強旅游從業人員崗位培訓,組織實施旅游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ㄊ┏修k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旅游局設4個內設機構:
?。ㄒ唬┺k公室(政策法規處)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落實局領導決定的事項;草擬全市旅游工作計劃、總結;承擔機關綜合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運轉、文字把關、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目標管理、政務公開、檔案管理、安全保密、后勤保障、機關信息化、愛國衛生工作以及局內外工作的協調;負責旅游年鑒、地方志編撰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接待的組織和協調;擬定全市旅游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承辦局機關行政復議工作;承擔綜治法制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婦女、計劃生育工作及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旅游信息化及南通旅游網建設;承擔旅游信息化及南通旅游網建設工作;承擔旅游信息編發工作;承擔旅游宣傳報道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ǘ┮巹澃l展處
擬定全市旅游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旅游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國民休閑旅游計劃;承擔假日旅游相關工作;承擔紅色旅游有關工作;協調指導全市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度假產品的規劃和建設;協調指導全市鄉村旅游、自駕游基地建設;協同有關部門編報旅游項目建設與投資計劃;引導旅游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全市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業務工作;組織實施旅游景區(點)質量等級申報與評定工作;承擔旅游統計工作。
?。ㄈ┞糜未龠M處(港澳臺旅游事務處)
研究擬定本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組織面向國際、國內的全市旅游形象宣傳和推介活動;加強重點旅游產品的開發,推廣南通旅游新產品、新線路;承擔旅游信息發布和預報工作;指導本市旅游企業開展自主外聯與市場推介工作;促進與國內和境外旅游組織及旅游促銷機構的合作與交流,協調組織重大旅游節慶活動和旅游會展活動;承擔旅游商品開發、旅游購物場所建設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港澳臺旅游的政策法規,擬訂本市與港澳臺地區的旅游合作戰略;組織指導本市在港澳臺地區的旅游市場推廣工作,協調安排港澳臺地區在本市的旅游推廣業務活動;按規定承辦赴港澳臺旅游及港澳臺地區在本市設立旅游機構的有關事務。
?。ㄋ模┵|量管理處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旅行社、旅游住宿服務的法律法規和質量標準;監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市內相關旅游星級飯店質量考核管理工作;承擔在市內設立旅行社的報批和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旅游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全市旅游星級飯店、旅行社、旅游景區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承擔全市旅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游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發證工作;承擔旅游行業職業技能等級考評工作;指導協調旅游院校(系)旅游人才培養工作;承擔本市出入國(境)旅游團組和相關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游標準化工作;承擔監管旅行社實施責任險工作;受理旅游者及旅游經營者的投訴;承擔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管理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立監察室。
四、人員編制
市旅游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7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副處長(主任)9名,其中正處長(主任)5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處長(副主任)4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