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0〕39號
崇川區、港閘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
市糧食局、民政局、財政局、物價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區糧油實物幫困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關于進一步完善市區糧油實物幫困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
(市糧食局 民政局 財政局 物價局 2010年3月)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市區糧油實物幫困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通政辦發〔2007〕124號)實施兩年多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糧油實物幫困救助體系,促進社會和諧新南通建設,現就市區城鎮低保邊緣戶中四種對象納入糧油實物幫困救助范圍等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市區城鎮低保邊緣戶中四種對象的界定
市區城鎮低保邊緣戶中四種對象為:市區范圍(同“通政辦發〔2007〕124號”口徑)內已確認為城市低保邊緣戶家庭中具有城鎮戶籍的70周歲以上老人、學齡前兒童和中小學生、重度殘疾人和重大疾病(指惡性腫瘤、白血病、尿毒癥三類)患者。上述市區低保邊緣戶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城鎮低保標準1倍以上2倍以下的家庭,低保邊緣戶家庭人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關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員。
二、市區糧油實物幫困救助標準和發放方式
市區糧油幫困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40元的糧油制品。具體發放方式為:對糧油幫困救助對象發放幫困救助供應卡,實行一人一卡,每人每月一票,每票可在市糧食局指定的糧油供應點領取價值40元的糧油制品。糧油幫困救助等價資金不計入低保邊緣戶的家庭收入。
糧油幫困救助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負擔。
三、市區糧油幫困救助審批管理
按 “通政辦發〔2007〕124號”規定執行。
四、加強糧油實物幫困供應工作的領導
建立由糧食、民政、財政、物價等部門組成的“糧油實物幫困供應”協調機制。明確分工,緊密配合,定期協商,溝通協調,加強對糧油實物幫困供應工作的領導。糧食部門負責幫困糧油指定供應點的管理工作,制定供應措施和工作要求,及時收票結算,加強與民政、財政部門的核對。民政部門加強對幫困救助供應卡管理工作的指導、檢查,嚴格發放制度。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糧油幫困資金,加強對幫困糧油供應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物價部門負責對幫困糧油供應商品價格進行指導、督促、檢查,確保幫困糧油供應商品價格的合理性。
五、本實施意見自2010年7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