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辦發〔2010〕79號
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10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發項目計劃》印發給你們。
文件起草責任單位要按照科學發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加強調研論證工作,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要加強與起草責任單位的銜接,做好跟蹤服務工作,認真落實《南通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努力提升文件制發質量,為全市中心工作的開展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2010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發項目計劃
一、經濟貿易發展方面需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3件)。
1.為加快船舶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海洋工程裝備產業,擬制定關于扶持船舶產業加快發展的補充意見。(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起草)
2.為進一步加強創業社區的招商工作,擬制定關于扶持南通科技創業社區入駐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起草)
3.為適應我市名牌戰略推進工作的需要,擬制定南通市名牌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南通質監局)
二、公共服務管理方面需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7件)。
1.為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擬制定南通市公物倉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起草)
2.為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督管理,擬修訂南通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物價局起草)
3.為進一步加強對居民生活垃圾處置收費管理,擬制定南通市區居民生活垃圾處置收費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物價局起草)
4.為規范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促進和諧社區建設,擬制定南通市區居民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規定。(責任單位:市房管局起草)
5.為加強拆遷安置房規范化建設,擬制定南通市區拆遷安置房開發建設單位信用等級評定辦法(試行)。(責任單位:市房管局起草)
6.根據市人大提案,為完善拆遷政策體系,擬制定南通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規定。(責任單位:市房管局起草)
7.為加強對氣象工作的管理,擬修訂南通市氣象管理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市氣象局起草)
三、城市建設以及資源環境管理方面需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11件)。
1.為認真貫徹建筑節能方面的方針政策,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筑節能管理工作,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和資源利用效率,擬制定南通市建筑節能管理規定。(責任單位:市建設局起草)
2.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加強預拌混凝土的管理,擬制定南通市預拌混凝土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建設局起草)
3.為加強對城市綠化的管理,擬制定南通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建設局起草)
4.近年來濠河風景區的相關規劃均已有所調整,景區管理模式也有所改變,為加強對景區的管理,擬制定南通市濠河風景名勝旅游區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建設局起草)
5.由于南通市市區范圍有較大調整,城市土地價格較1999年也有提高,因此需對綠地補償的區位和價格等條款予以調整,擬制定南通市城市綠地補償意見。(責任單位:市建設局起草)
6.為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提高城市整潔水平,擬修訂南通市市區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城管局起草)
7.為規范市區景觀照明亮化管理,擬制定南通市市區景觀照明亮化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城管局起草)
8.為規范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管理,擬制定南通市市區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城管局)
9.為規范市區戶外廣告管理,擬制定《南通市市區戶外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責任單位:市城管局起草)
10.為加強市區便民攤點管理,擬制定《南通市市區便民攤點管理暫行辦法》。(責任單位:市城管局起草)
11.為減少城市環境污染,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擬制定南通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責任單位:市環保局起草)
四、農業農村方面需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2件)。
1.為加強設施農用地服務和管理,促進農業規模經營、農村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擬制定關于規范設施農用地管理的試行意見。(責任單位:市國土局起草)
2.為合理開發和科學利用海域資源,進一步規范海洋工程項目用海的監督管理,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保障和促進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擬制定南通市海洋工程項目用海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責任單位:市海洋與漁業局起草)
五、社會保障管理方面需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2件)。
1.為保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提高生活保障水平,擬制定南通市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起草)
2.為加強對城鄉困難對象實施救助醫療,切實提高保障城鄉困難對象的醫療水平,擬制定南通市市區城鄉困難對象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起草)
六、文教衛體及勞模評選方面需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4件)。
1.為加強對教育工作的行政監督,保障教育法律、法規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促進我市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擬修訂南通市教育督導規定。(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起草)
2.為激勵廣大教育工作者獻身教育事業,加快我市教師隊伍建設步伐,進一步倡導尊師重教的社會風氣,擬修訂南通市園丁獎評獎辦法。(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起草)
3.為全面貫徹《全民健身條例》,推動我市全面開啟體育基本現代化,提高全民健身水平,擬制定南通市全民健身條例貫徹實施意見。(責任單位:市體育局起草)
4.為加強對勞動模范評選和管理,擬制定南通市勞動模范評選和管理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市總工會起草)
七、安全管理方面需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2件)。
1.為了進一步規范新建(修理)船舶下水、試航、移泊期間通航安全作業行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擬制定加強船舶下水試航期間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責任單位:市交通局起草)
2.為加強全市單位自管房屋安全管理,切實解決我市遺留的單位自管居住房屋失修失養情況,排除安全隱患,擬制定關于切實加強全市單位自管房屋安全管理的意見。(責任單位:市房管局起草)
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及政府自身建設方面需制定、修訂的規范性文件(3件)。
1.為深入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擬修訂南通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責任單位:市城管局起草)
2.為繼續認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擬修訂《南通市人民政府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暫行辦法》。(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起草)
3.為適應新的形勢和需要,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擬修訂《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起草)
未列入上述計劃的項目,如確有必要、條件成熟并經市政府領導同意,有關部門可以適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