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做好促進農民自主創業工作,加快農民增收致富步伐,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現就我市進一步做好農民自主創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ㄒ唬┛傮w要求。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十七大把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建立健全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和城鄉統籌就業的工作機制,完善扶持農民自主創業政策,加大創業指導、創業培訓、資金扶持、社會服務、政策引導力度,鼓勵農民自主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業發展經濟,以創業改善民生。切實促進農村勞動力實現充分就業,構建農民增收長效機制。
(二)目標任務。從2010年起,力爭用3年時間,全市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達7.5萬人,農村勞動力自主創業、返鄉創業達到1萬人,帶動就業5萬人;對農民進行農業創業培訓4.5萬人,新增創業基地60個,新增創業項目80個,創立新品牌20個,扶持農民從事高效農業創業3.6萬人,新增加農民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上。
二、加強政策引導
?。ㄈ┮幏兑龑мr民自主創業。要把農民自主創業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擺上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各級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清理、取消不利于農民自主創業的規定。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和領域,都應鼓勵創業農民進入,不得自行設置限制條件。引導農民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致富創業;村干部要帶頭創業,全市定職村干部創業項目擁有率或創業率達70%。
?。ㄋ模娀r民自主創業培訓。建立健全面向城鄉各類勞動者的創業培訓體系,大力開展農民自主創業的免費培訓,所需資金從免費培訓券中調劑使用,不足部分從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ㄎ澹┞鋵崉摌I用地。出臺政策鼓勵農民流轉用地,挖掘潛在土地資源,引導和鼓勵農民通過租賃、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閑置土地、閑置廠房、鄉(鎮)撤并的場所、農村撤并的中小學校舍、荒灘等優先用于創業,期限可至20年,但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⑥r民創業基地。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在工業園區建立農民創業園區,以免費或低價租賃的方式為農民創業提供創業場地。對符合條件的重點農民創業園區,農民初次進入園區內創業,園區進行有效培養、創業指導和跟蹤服務,平穩運行6個月以上,并取得一定經濟效益的,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一次性補貼,補貼經費從再就業資金中列支。各縣(市)、區要結合地方特色產業園、小企業基地、商業街建設,在規劃小城鎮建設中預留部分土地用于培育生豬、蔬菜、水果、藥材、建材等創業特色產業基地、創業小企業基地或創業一條街。各鄉鎮至少要培育1個農民創業孵化基地,有條件的村也要積極培育農民創業孵化基地。
三、落實扶持措施
?。ㄆ撸┫硎苷猩桃Y和產業發展優惠政策。各縣(市)、區要把返鄉創業農民工納入招商引資范圍,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與外地客商享受同樣的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農民,要按規定享受扶持發展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企業、農產品加工業以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優惠政策。進入工業園區的創業農民享受園區的所有優惠政策。對創業農民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年內免征縣(市)、區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收費項目。
?。ò耍p免相關收費。對創業農民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有關部門要提供法律、法規、政策、證照辦理等方面的咨詢服務。對創業農民申請個體工商戶、創辦合伙企業或獨資企業登記,一律不設出資額限制;手續合法、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設立登記申請優先辦理,當場核準、發照。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享受相關費用減免;對創業農民給予用電電價優惠。
?。ň牛┙o予租金補貼。對本市戶籍農民初次利用租用房屋、租用土地和進入農民創業園區自主創業,且1年內正常經營納稅的,可按每戶每月不超過200元的標準給予租金補貼。
?。ㄊ┙o予社會保險補貼。對本市戶籍農民初次創辦的個體經營或企業,吸納各類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實際招收人員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對本市就業困難農民初次自主創業實體、從事個體經營2010年底前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50%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十一)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民創辦的企業,在登記注冊后,3年內按規定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財政部門安排給企業,支持企業進一步發展。對創業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的,營業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5000元。
凡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和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對企業從事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中藥材的種植,林木的培育和種植,牲畜家禽的飼養,林產品的采集,遠洋捕撈,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和經營采摘、觀光農業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企業經營花卉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的,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免予稅務登記。
(十二)財政加大資金投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各地促進農民自主創業目標任務,逐步增加農民創業專項資金,并在再就業資金中統籌安排扶持農民自主創業專項資金,用于農民創業指導、農民創業培訓、農民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土地流轉獎勵補貼、農民創業基地扶持、農民初始創業補貼、農民創業成功獎勵等,以引導、鼓勵和扶持農民自主創業。
四、加強信貸支持
(十三)提高小額擔保貸款基金規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小額擔保貸款基金,3年內,市區小額擔保貸款基金達到1000萬元以上,社?;鸷蛽;鸫嫒氲慕鹑跈C構必須承辦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并按照擔?;?倍的規模發放貸款。
?。ㄊ模U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在本地區創業的農村勞動者,已辦理工商登記的,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的額度一般在5萬元以內,規模較大的最高不超過10萬元;屬于合伙經營的,人均貸款不超過10萬元,合計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當年吸納人員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根據實際吸納人數,按每人不超過1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總額度發放貸款。貸款期限為2年。對已辦理小額擔保貸款并按規定還本付息的創業扶持對象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辦理第二次貸款。
?。ㄊ澹┓艑捫☆~擔保貸款貼息范圍。對利用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的,作為微利項目,初次貸款據實全額貼息,第二次貸款給予50%貼息;其他非微利項目初次貸款給予50%貼息。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第二次貸款繼續給予50%的貼息。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簡化貼息審核程序,加強監督管理,保證貼息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ㄊ﹦撔陆鹑诜辗绞胶褪侄?。對利用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個體經營,經鄉鎮政府推薦,資信評估符合條件的,可適當降低反擔保條件,直至免除反擔保手續;金融機構可根據資產狀況和誠信度,對創業農民進行信用等級評估,并根據信用等級發放信用貸款。積極探索用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業生產用房等作為抵押擔保為農民創業提供貸款。
?。ㄊ撸┙⒔∪珛D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機制。充分利用婦聯組織貼近基層、貼近婦女、貼近家庭的優勢,發揮婦聯組織在促進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發放中的作用,做好婦女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前登記服務、貸中管理和貸后跟蹤管理工作,配合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擔保機構和金融機構做好個人資信評估、貸款發放和回收工作,切實防范和控制貸款風險。婦聯組織要加大婦女創業就業培訓力度,指導婦女選擇合適的創業項目,跟蹤項目實施,做到家庭情況清、貸款項目清、貸款數額清、還款能力清,積極幫助解決承貸婦女困難,落實好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增強婦女創業就業和增收致富能力。
五、完善服務體系
?。ㄊ耍┖喕瘜徟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政府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規范農民創業涉及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許可、審批和辦證程序。大力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制度,提高辦理效率。
(十九)加強信息引導。整合各職能部門涉及創業的相關信息,多渠道收集市場信息,為創業農民提供信息服務。建立創業信息發布平臺,向創業農民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及時提供法律、法規、政策和各類市場信息。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建立創業項目庫,并以多種形式組織開展返鄉創業項目推介活動;要通過設立熱線電話等方式,及時接受創業農民的咨詢和投訴。
?。ǘ娀瘎摌I指導。建立健全服務載體。全市建立四級農民創業服務網絡,市及各縣(市)區、鄉鎮(含涉農街道)成立“農民創業指導中心”;村成立“農民創業指導站”。將促進農民創業服務機構列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按照組織、人員、經費、場地、制度、任務“六到位”的標準,重點抓好鄉鎮、村的平臺建設,實現工作人員專職化,完善創業服務功能,承擔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管理、服務和實施責任。各地要鼓勵各類服務和培訓機構為創業農民提供創業培訓、管理咨詢、融資指導等服務,提高農民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有計劃地組織交流活動和科技講座,使創業農民獲得必要的技術支持。積極解決農民自主創業企業引進人才、招聘員工和培訓員工等問題。
(二十一)提供公共服務。全力打造農民創業的服務平臺,有關部門應當為農民創業提供工商、財稅、融資、用地、勞動人事檔案、落戶和戶籍管理、子女入學、住房、基本醫療、衛生保健、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詢和便利措施,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協調落實有關政策,優化創業外部環境。要向農民創業的中小企業提供免費的公益性服務,規范和引導各類社會服務組織依法為農民創業提供相關服務。
六、強化組織領導
(二十二)切實提高組織程度。各級政府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農民自主創業工作的重大意義,制定完善各項政策措施,積極推動農民自主創業工作全面開展。建立健全農民自主創業工作協調機制,市政府已建立農民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全市農民自主創業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工作,各縣(市)、區應明確相應工作機構,積極開展農民自主創業的指導和協調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民自主創業扶持政策,使廣大農民熟悉掌握有關政策措施,幫助他們提高自主創業意識,營造有利于農民自主創業的良好氛圍。
七、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